今天,我在文具店看中一支筆,他是一支鋼筆,卻可以像鉛筆一樣把他擦掉。我越看越喜歡,越看越像買。轉過去一看——6元,不過我還是決定買。就像媽媽討啦6元,去買是,他們又說要9元。我只好垂頭喪氣的跑去跟媽媽說,媽媽聽啦,給我十元讓我去買。
在路上,我越想越興奮。到了文具店,我問阿姨多少錢,阿姨說2元。我覺得奇怪,正打算問阿姨,阿姨就問我怎么樣。我把來龍去脈跟阿姨說啦一遍,阿姨仔細一看,真的是9元。
我把10元交給啦阿姨,阿姨說:“你真是個好孩子,要不然我會被老板罵死。”接著阿姨就找啦2元給我"還是賣給你八塊吧!要不然啊,我就得賠八塊啦!”我連忙說啦聲謝謝。
在回來的路上,我心里好高興啊!一到家,我就把整件事跟媽媽說,媽媽夸我是個好孩子。
今天是個值得高興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