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說:“誠信,所謂誠信就是誠實守信,又有一言忌出,駟馬難追之意。”我小的時候,媽媽就教育我不要說謊,做個誠實的人,可是我卻做了一件很后悔的事情。
那是夏天的一件事,一天我把媽媽給我買的《龍珠》帶到學校里,誰知剛帶來,就被季六進借走了,這天可能是他看書看得太入迷了,忘了做數學作業,老師來的時候見他還在看書,就把我借他的《龍珠》沒收了。這時我的心如同十五個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因為媽媽說過她再也不給我買這類書了。老師走后,我氣勢洶洶的對他說:“你必須要還我的書。”于是我就每天向他要書,但他總是說忘了帶錢買。見我天天要,他沒為法,好不容量才還了三塊錢給我,我本想把這些錢存起來,再重新買一本書,由于我好中吃,就買了些零食津津有味的吃起來。到了放學的時候還有小半袋沒吃完,我想把這小半袋藏起來,放學路上把它吃掉,可是今天媽媽忽然來學校接我回家,看到我有零食,便問我是哪兒來的,我只好把這件事一五一十告訴了媽媽,她狠狠的批評了我,然后語重心長的說:“做人一定要誠實,不能說謊。別人把你的東西弄壞了,要告訴爸爸,媽媽,不要叫別人賠,因為他們自己不會賺錢,又不敢告訴媽媽,只能騙大人的錢,小孩子從不就騙大人,長大后那還得了。”
我聽了媽媽的話后很后悔,我為什么不早點告訴媽媽。通過這件事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做人要誠實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