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媽媽不知道從哪里淘來的經驗,竟和我約法三章,采取“考核”的方式來促進我的學習,提高我對學習的興趣!媽媽和我商量后得出一張考核表:額外寫一篇優秀的作文2元,做數學競賽題一張1元,活動、比賽得獎10元等等。我可開心了,這可是一次“魚與熊掌兼得”的好事,真是便宜愛學習我了。在賺錢的情況下又能積極的學習,這不是很好嗎?
有了這張表,我對學習的興趣更高了。每天起個大早就開始讀英語,那么冷的天氣,我堅持天天誦讀,看,英語測試常常滿分。在以前,我可是個愛賴床的孩子!一到假日,除了興趣班,我把原來玩鬧得時間都用來看課外書。有時作業時,真想去拿點零食嘗嘗。但一想到那張表,馬上我又靜下心來寫,在這段吃零食的時間里,我可以寫面數學呢。
期從媽媽手中接過錢,比平時拿到零用錢的感覺完全不一樣,心中充滿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用起來心里也塌實多了。這并不是我貪財,我想我賺來的錢應該能做很多事情,如果可以的話,我要把這些錢捐獻給那些需要幫助的小朋友,讓他們和我們一樣過上幸福的生活!我還要用這筆錢來買自己喜歡的禮物、心儀已久的書籍。無論如何,這些錢都是我用自己的努力換來的成果。
的體驗,讓我的學習有了不少進步。也讓我明白媽媽的用心良苦。她讓我明白不論想得到什么,都是需要付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