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的我,天真,活潑,喜歡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也喜歡寫一些在自己的生活中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可是,小學時寫的作文總是那么生動,有趣。老師說我將來肯定是一個了不起的作家。我笑了――我從來未寫過一篇真實的文章,可是,老師還是表揚了我。于是,我喜歡上了寫作文――僅僅是為了編出一篇篇看似真實的文章而得到老師的夸獎。
那時的我,真的好傻。
媽媽爸爸常會笑著對我說:“等你長大了,就會喜歡寫真實的故事了。”而我,總會把頭搖得像波浪鼓一樣,嘟嚕著小嘴說:“我才不要寫真實的故事,真實的故事一點也沒意思。”說罷便會舉著被批上了“優”加小紅旗的作文本兒給爸媽看:“瞧,全是編的!”他們只是笑笑,笑容令我捉摸不透。
隨著年齡的增長,我漸漸地懂事了,不再認為“生活其實就是一張白紙”。我開始記日記,開始設計自己的藍圖,開始有自己的秘密,開始表露出自己的喜怒哀樂。于是,生活開始有了色彩,有了趣味,有了兒時感覺不到的真實。我這時才發現:原來生活就是這樣。
我開始細細地品味真實的生活,享受真實的生活。偶爾也會翻開自己的日記本,回味著以前的點點滴滴。我越來越感覺到兒時的我是多么幼稚――竟會為了得“優”而去編那些根本沒有發生過的事故事。也越來越覺得世間最有意義的事就是真實的故事,不管它是大是小,是喜是憂。
于是,我學會了寫真――也照樣能夠得到珍貴的“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