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師讓我們改自己的作文。
上午,我們在第一節課的時候進行了現場作文,到了第二節課的時候,老師把批改作文這一個光榮的任務交給了我們自己,要我們自己批改自己的作文,要公正地評價自己的作文。
作文本發到了我的手里之后,不只怎么的,這本只有幾張紙的作文本卻變得沉甸甸的。我翻開了我的作文本,我又閱讀了一遍我的作文,我盡量把我的作文本想成是班上別的同學的作文本。我給作文中有些地方用紅筆寫上了一些字。
我將文中應該寫句子或者應該畫線的地方都寫了或畫了。接下來就該打分和寫評語了。我蓋上紅筆的鋼筆帽,放下和紅筆,用兩只手托著腮幫,凝視著雪白的天花板想著:“該怎樣打分和寫評語哩?我要是給自己的分太打高了的話哩,那就太高估了自己,如果給自己的分太低了吧,那我又覺得不甘心。經過再三考慮,我便給了自己一個不高不低的分——八十八分。至于評語嗎?我是想出來一句就寫一句,七拼八湊地終于湊夠了幾行字。
改完了之后,我深深地體會到了當一個老師是多么地辛苦,我們改一本作文就需要那么長的時間,但老師卻要每天應付著七十四篇作文,我真想對老師深深地鞠一躬,然后說上一句:“老師,您為了我們辛苦了!”
通過這次改作文,我對“作文”這個詞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