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多么熟悉的字眼,雖是這樣,但提起筆我卻又不知從何說起······我熱愛生活,熱愛所有關心我的人:爸爸,媽媽,老師,同學······我總是一如既往地追求著快樂,在我看來,它比什么都重要。我所指的快樂可不是自由散漫,而是那種蘊含著人性美的快樂。時而我感到匆忙中的快樂;時而我感受到玩耍中的快樂;時而我感受到大自然給予我的快樂······甚至,爸爸和媽媽吵架時,我都感到了快樂。大家一味地把夫妻吵架成為家庭的不和,但是,在父母吵架時,我卻仔細地聽,從中我發現他們的語言中,有很多語言精妙極了,還值得我寫作時應用呢。這一切就在于你是否能樂觀地面對它了。
我在寫作時,也感到快樂。它可以讓我盡情發揮,想怎么寫,就怎么寫,不論是寫物,寫人,記事都讓我感受到其中的無限樂趣。
在作畫時,我更是興奮。我喜歡用新的看法看待藝術,從畫中體會出我心中的喜怒哀樂。作畫時,一抹黃,一抹綠,一抹紅,感受是那樣愜意與過癮。我喜歡把腳畫在頭上,把胳膊當成腳走路,打破常規,打亂邏輯,讓人感到藝術的新異,藝術的多變與有趣。
我喜歡讀書。沉浸在知識的海洋里,是那樣的愜意與舒服。笑話讓我開懷大笑,文章令我贊嘆不已······
快樂總是無時無刻地伴隨著我,伴隨著我一天天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