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流逝,童年的時光一去不復返。童年的一樁樁傻事還記憶猶新,尤其是有一件傻事,現在想起來還忍不住要笑。
記得在我四歲的時候,那年我最愛畫畫,我把“小人”的胳膊和腿畫的直挺挺的,看上去傻乎乎的在笑。我有時候把“小人”畫成一個圓的,四個三角形的,一個長方形的。有時候我把“小人”畫成老爺爺,還有時我把"小人”畫成正在唱歌的明星。我看著我的作品,媽媽也不住地夸獎我吧,我聽了得意洋洋,儼然成了一個小畫家。
過年了,外婆到我家來作客,拿了掛歷,上面有許多明星的照片,她們的姿勢很做作。我異想天開,拿下掛歷,攤開它餓,拿出筆在明星的眼睛上現為畫了兩個圓圈,咦!怎么像熊貓呢?我馬上在圓圈的中間畫了一橫,又畫了兩個鉤子,眼鏡就畫成了。明星一下子變成了博學之才。我看著我的杰作,感到我畫的好好啊!
我把我的杰作放回原位。媽媽看見了說:“是誰畫的?”我高興的說:“是我畫的。”媽媽大發雷霆,不分青紅皂白地把掛歷撕了。
這件事告訴我不能自作聰明、弄巧成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