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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協議書篇一
二、本協議樣本是高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為方便申請人辦理合伙企業登記而擬訂的,僅供申請人參考,并非強制使用。申請人可以依法另行制定本企業協議。
三、申請人借鑒本協議樣本時,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十八條、第六十三條所規定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外,其余條款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刪減;合伙人也可以根據情況對本章程樣本的有關條款進行修改及增加任意記載事項。但是,所增刪的條款或者修改的內容不得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相抵觸。
四、本章程樣本中凡加“注”的地方,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后去掉所“注”內容。
有限合伙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合伙企業、合伙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合伙企業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訂本協議。
第二條 合伙企業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的`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即對全體合伙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六條 合伙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伙企業的目的與經營范圍:
第七條 合伙企業的目的:通過合伙,將有不同資金條件和不同技術、管理能力的人或企業組織起來,集中多方力量共同從事經營活動,相互彌補各自的缺陷,實現一方在一定期限內難以實現的經營目的,分享經營所得。
第八條 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
(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但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合伙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可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于全體合伙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伙企業由 個合伙人共同出資設立,其中普通合伙人 個,有限合伙人 個。
普通合伙人:
姓名或名稱: 住所:
有限合伙人
姓名或名稱: 住所:
(注: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業單位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勞務出資,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評估作價方式為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注: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經評估和協商,合伙人的姓名(名稱)、合伙性質、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單位:萬元
姓名或名稱 合伙性質 出資額 出資方式 繳付期限
(注:出資方式應注明為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他財產權利等;繳資次數超過兩期的,應按實際情況續填本表)有限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應當承擔補繳義務,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違約責任。
三人合伙協議書篇二
甲方:
公民身份號碼:
住所地:
郵箱:
qq/微信號:
手機: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住所地:
郵箱:
qq/微信號:
手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伙協議:
(一)合伙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向工商部門申請。)。合伙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二)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美容(具體以工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相關手續。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包括甲方已出資經營門面房半年租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元,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元,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_%。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甲方為美容院日常經營和管理者,每月工資暫定_______元(后期具體工資隨經營和管理的變化而定)。
(二)乙方負責美容院財務工作,且配合甲方工作。現因乙方仍有正常工作,在退休前不享有工資待遇;在退休后,共同參與日常經營和管理,可以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工資待遇。
(三)盈余分配:每月核算盈余,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
(四)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一)入伙。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同意,并辦理出資手續和定力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二)退伙。
1、需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經對方同意。
3、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服務、貨物等)、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合伙人不得泄露合伙項目的商業信息和商業秘密,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后果嚴重則追究其法律責任。
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退伙。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五)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并按手印) 乙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人合伙協議書篇三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簽訂:
1、甲方:
2、乙方:
各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在中國長沙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合伙企業一事,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是根據合同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注冊地址
第四條 企業名稱
本企業名稱為: (有限合伙)
第五條 注冊地址
本企業注冊地址為: 市 區 路 號
第三章 合伙目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期限
第六條 合伙目的
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獲得最佳經濟效益。
第七條 合伙經營范圍
法律法規允許的投資業務、投資咨詢、商務信息咨詢服務;企業形象策劃(以工商核準為準)。
第八條 經營期限
本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為 年,自合伙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合伙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為合伙企業成立之日。合伙企業經營期限屆滿的,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長。
第四章 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及出資期限
第九條 合伙人的名字、名稱、住所和相關資料
如下表:
第十條 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及繳付期限
10.1 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及繳付期限如下表所示:
10.2 出資額的繳付期限:
10.2.1 首期繳付時間:20 年 月 日,按各合伙人認繳總金額的 %繳付;余下資金自合伙企業成立之日起五年內繳足。
10.2.2 上述繳付,由執行合伙事務合伙人向各合伙人發出繳資通知書,各合伙人應當在收到該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將當期出資足額繳付至本企業指定帳戶。
10.3 認繳出資額的增加和減少:
10.3.1 本合伙企業設立的第二個財政年度后,如10.2條約定的出資繳付條件未成就,本企業的所有合伙人將通過決議并修改本協議,減少全體合伙人認繳出資額,解除全體合伙人認繳但因繳付條件未成就而尚未實際繳付部分的出資責任。但,下列出資不得減少:
①支付本企業的管理費;
②支付本企業的債務和責任;
③本企業已經完成或再約定期內的交易中的投資;
④對現有投資組合中繼續投資。
10.3.2 本合伙企業成立后的任何時候,如因經營所需,且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增加全體合伙人的認繳出資額。
第五章 收益分配和虧損分擔以及合伙債務的承擔
第十一條 收益分配的原則
11.1 各方同意按各自認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利潤。
11.1.1 若有合伙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但在最晚交付期限內繳足認繳的出資額,則按各方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利潤。
11.1.2 不履行出資義務(指在本協議第10.2.2條規定的最晚繳付期限日仍未繳付出資。下同)的合伙人,其享有收益分配的出資額為己出資額扣除本協議第19.1條規定的管理費、第35.1條規定的違約賠償金后的余額。
11.2 盡管有11.1的規定,本企業仍然應當按照本協議第15.3條規定的順序派發收益和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獎勵。
第十二條 稅賦
本企業因向合伙人分配收益而預先繳納的有關稅項和所得稅,被視同收益分配的一部分,從合伙人資本帳戶余額中扣減。
第十三條 收益分配的形式
13.1 本企業的收益分配以人民幣或可流通的有價證券進行。分配任何有價證券的價值以派發當日有關部門公布的市場收盤價為計算依據。
13.2 合伙人共同認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四條 收益分配的前提
14.1 在合伙企業存續期結束后,或經合伙人會議決定的更早時間,在扣除管理費后分配當期收益(包括紅利和利息);
14.2 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項目投資,收到出售收入后,盡快將回收的本金和收益派發給合伙人。
第十五條 收益派發
15.1 本企業的投資收益及本金須回到本企業指定銀行帳戶,按本協議約定的方式進行分配;
15.2 投資收益應經獨立審計機構審計確定;
15.3 經審計確定的投資收益按本協議約定比例、按以下順序向合伙人派發:
15.3.1 首先所有合伙人按照其實際出資額和出資時間,獲取年10%的收益;
15.3.2 其次,提取不超過1年的管理費準備金;
15.3.3 扣除上述兩項提取后的余額部分,其20%獎勵給普通合伙人,80%按出資比例向所有合伙人派發。
第十六條 虧損的分擔
16.1 所有合伙人按各自認繳的出資比例分擔虧損。
16.2 當各方協商一致變更出資比例時,虧損的分擔根據屆時實際的出資比例確定。
16.3 當虧損超過全體合伙人出資時,有限合伙人不承擔超過其出資額的虧損;普通合伙人須承擔超過出資額以外的虧損,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本企業債務
未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本企業不得對外舉債。
合伙債務應先以合伙財產償還。當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時,有限合伙人在認繳出資額內承擔有限責任,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責任。
第六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合伙人會議和投資委員會
第十八條 合伙事務的執行
18.1 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
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吳學愚為本企業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在該執行事務合伙人因故不再執行事務合伙人職責時,經占2/3以上出資額的合伙人同意另行選定執行事務合伙人。
18.2 執行合伙人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并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執行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
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和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按照本協議約定承擔。
18.3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權限和責任如下:
18.3.1 執行合伙人不能以本合伙企業的名義對外(包括其他合伙人。下同)舉債及對外擔保;
18.3.2 對于本企業投資項目的債務責任,執行事務合伙人在決定投資時必須由清晰的界定,并制定適當的財務安排予以規避;
18.3.3 執行事務合伙人可按照本合伙企業的經營目標和市場情況選擇各類投資工具;
18.3.4 對于各類投資的風險控制,執行合伙人應該制定具體的方案,向年度合伙人會議報告,在獲得合伙人會議批準后在本年度實施;
18.3.5 執行合伙人每季度應將本合伙企業的各類投資的狀態以書面方式向其他合伙人報告;
18.3.6 有限合伙人根據合伙企業法對合伙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權,應該由執行合伙人制定詳細的管理規定予以保證;
18.3.8 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權限。
18.4 執行合伙人應在以下期限內,向所有有限合伙人提交以下文件:
㈠.每一季度開始后十日內,提交上一季度本企業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簡明報告;
㈡.每半年開始后的十日內,提交未經過審計的半年財務報告;
㈢.每一財務年度結束后三十日內,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
㈣.在有限合伙人提出要求后五日內,提交申報所得稅所需的信息;
㈤.項目的評估報告或投資項目結算報告完成后五日內,向有限合伙人提交。
第十九條 執行合伙事務合伙人的費用和報酬
19.1 管理費
本企業按年度向執行事務合伙人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合伙財產支付。
19.1.1 管理費標準
本企業管理費按年度支付。在實現分紅前,按照本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應繳出資額的2%支付管理費;本企業實現分紅后,按全體合伙人實際出資額減去分紅項目投資額后余額的2%支付管理費。
19.1.2 未按10.2.2條約定期限繳付出資的合伙人,須仍按其應繳出資額支付管理費。
19.1.3 管理費支付的時間:
㈠.本企業設立第一財政年度的管理費在本企業經營執照頒發后20個工作日內支付;
㈡.從第二個財政年度開始,管理費在每個財政年獨處的.20個工作日內支付。
19.1.4 財政年度自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
19.1.5 管理費的使用:
管理費用于執行合伙人的所有營運費用,包括工資、房租、通訊費、差旅費,及調查、評估投資機會與項目投資清盤所需的費用。
19.2 其他費用
本企業除向執行合伙人支付管理費外,還將支付執行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發生的所有其它費用,包括但不限于:
㈠.籌備與組建本企業的開辦費用;
㈡.投資項目需要的專業律師、財務審計及其它專項服務費用;
㈢.介紹投資項目的介紹人、中介機構的介紹費和傭金;
㈣.資本利得稅及其它稅項,及收購、出售和項目投資其它處置過程中產生的成本;
㈤.有限合伙人需要的專項報告的編制費用。
19.3 獎勵
19.3.1 本合伙企業按本協議第15.3條規定向執行事務合伙人支付獎勵。
19.3.2 對執行合伙人的獎勵,不受全體合伙人對項目出售和處置后收入再投資的決定和約束。
第二十條 競業禁止與豁免
20.1 本企業的投資達到認繳出資總額的70%時,執行合伙人可以以普通合伙人身份發起設立其他投資型有限合伙企業。
20.2 除22.1條情形外,執行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本企業性競爭的業務。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0.3 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執行合伙人不得與本企業進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業進行交易。
20.4 有限合伙人未經授權以本企業名義與他人進行交易,給本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有限合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 合伙人會議
21.1 合伙人會議由全體合伙人組成。合伙人為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的,應以書面委托形式確定一名代表出席合伙人會議;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由自然人本人出席。
21.2 合伙人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例會,經甲方或執行合伙人提議,可舉行臨時合伙人會議。
21.3 本企業合伙人會議的表決為一人一票制。
21.4 以下事項應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㈠.修改合伙企業的合伙協議;
㈡.普通合伙人的入伙和退伙;
㈢.以合伙企業名義對外提供擔保;
㈣.合伙人增加或減少對本企業的出資。
㈤.本企業合伙期限的延長;
㈥.項目收益的分配方案;
㈦.投資原則或投資范圍有重大改變;
21.5 對前款事項全體合伙人以書面形式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合伙人會議,直接做出合伙人會議決議,并由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
21.6 以下事項,為簡單多數通過事項:
㈠.選擇對本企業做審計的中介機構;
㈡.批準對違約合伙人的處理;
㈢.處理利益沖突;
㈣.本合伙企業的風險控制方案。
第七章 合伙企業的財產及合伙人出資份額的轉讓
第二十二條 合伙財產
22.1 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
22.2 除非發生法律規定的情形和本協議約定的情形,且經本協議約定的程序,合伙人在本企業經營期限內,不得請求分割本企業的財產。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出資份額的轉讓
23.1 合伙人之間可以互相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但轉讓時應當通知所有其他合伙人。
23.2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本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財產份額的出質
本企業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將其在本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本企業的普通合伙人不允許將其在本企業的財產份額出質。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五條 入伙
25.1 本企業有新合伙人入伙時,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伙人應向新合伙人告知本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25.2 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入伙前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25.3 新合伙人入伙時,應按年10%的利率與原合伙人出資到位的實際時間差計算利差并向原合伙人支付。利差的支付體現為合伙人資本帳戶余額的增減。
第二十六條 退伙
26.1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26.1.1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26.1.2 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26.1.3 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讓退伙:
27.1 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布死亡;
27.2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7.3 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27.4 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有限合伙人與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轉變程序按照《合伙企業法》有關規定辦理:
28.1 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該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28.2 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8.3 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九章 合伙財產份額轉讓
第二十九條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十條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
第三十一條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
第十章 企業解散并清算
第三十二條 以下情形下,本企業解散:
32.1 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32.2 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2.3 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32.4 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32.5 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32.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三條 清算
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三十四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 合伙人違反出資義務的違約責任
35.1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10.2條約定期限繳納出資的,應向其他守約合伙人支付其已繳納出資的金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由守約合伙人按各自實際出資占守約合伙人實際出資總額的比例分配。違約金由執行合伙人從違約合伙人已繳付的出資中提取。
35.2 不履行出資義務的合伙人除按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其他合伙人不同意減少合伙財產總額,則該合伙人應將其在本企業的實際出資,以實際出資時貨幣價值的10%為交易價格,轉讓給其他合伙人,交易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三十六條 執行合伙人的違約責任
36.1 執行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給本企業或有限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本企業或有限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36.2 執行合伙人違反本協議,從事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伙企業所有;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有限合伙人的違約責任
37.1 有限合伙人未經授權以有限合伙企業名義與他人進行交易,給本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有限合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7.2 有限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法》及本協議執行合伙事務給本企業造成損失的,該有限合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其他約定
第三十八條 不可抗力的處理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書面通知其他方,并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件對履行本協議影響的程度,由簽約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本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協議。
第三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39.1 任何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后30日內未能通過協商解決爭議,則任何一方可將爭議向設在的提出仲裁申請,并按其仲裁程序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裁決,對簽約各方均有約束力。
39.2 在爭議仲裁期間,除提交爭議事項所涉及的權利和義務外,各方應繼續履行其在本協議內規定的義務和行使其權利。
第四十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一條 文本與效力
本協議一式五份,簽約各方各執一份,報政府登記機關備案一份、剩余兩份存放于企業。
第四十二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為 合伙協議簽署頁):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三人合伙協議書篇四
甲方: ,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丙方: ,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特色烤豬蹄商鋪 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商鋪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作經營的商鋪名為:xxx暫定名)
經營場所位于:xxx區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主要為 xxxx ,范圍包括 xxxxx 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以_其現有經營中商鋪代資 方式出資,占總股份的百分之xxx(xxx%); 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 __元(人民幣大寫:)方式出資,占總股份百分之xxx(xxx%);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 __元(人民幣大寫:)方式出資,占總股份百分之xxx(xxx%)。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年 月_ __日以前交齊,匯到三方確認的個人銀行卡上,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__ _ 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所持股權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間分工
甲方負責,店鋪的日常營運和內部員工管理
乙方負責,各類財務管理,賬務登記和管理
丙方負責,產品策劃構思和日常監督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
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叁份,合作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三人合伙協議書篇五
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本企業為普通合伙協議,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二、合伙宗旨:
三、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四、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各方共同經營位于________的字號________的店鋪,經營范圍為: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系該店鋪的________。
五、合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六、出資金額、出資方式、期限
合伙人(姓名)
出資金額
出資方式
期限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七、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八、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以下內容: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十、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二、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十三、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________日內指定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1)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合伙所欠稅款;
(3)合伙的債務;
(4)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十四、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十五、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六、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_______份,送登記機關存檔_______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人合伙協議書篇六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三人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共識,特擬此協議:
一、三人本著一切有利于三人合伙的'原則,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伙人以勞動力出資的方式,甲方以資金出資方式。
三、退伙條件:
1、需正當理由經過合伙團體同意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人不利時退伙;
3、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四、____為合伙負責。其權利是:
1、對外開展業務,委托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人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人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五、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協議:
1、全體合伙人同意解除合伙關系;
2、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4、工程一切資料具有長期加密性,未經全體合伙人運行,不得擅自外泄。
六、糾紛及其解決:
1、自行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可尋求相關部門解決;
七、利潤分配原則:
1、按照季度分配;
2、除去總工程運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則;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各合伙人每人各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日期
三人合伙協議書篇七
甲方:(身份證號: )
乙方:(身份證號: )
協議總則:
各方本著平等自愿、優勢互補、責任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甲乙丙丁各方(其后簡稱“各方”)就合作創立并運營項目(其后簡稱該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其后簡稱本協議),各方皆需遵照執行:
1、該項目屬于移動互聯網行業,目標客戶是創業者及泛創業者,主要是通過產品滿足用戶尋找創業伙伴、學習創業經驗,尋求創業融資需求;
2、該項目創立宗旨是幫助更多創業者更快地實現夢想!
3、發展戰略:創夢客立志成為互聯網領域成就用戶夢想的平臺;
各方作為該項目前期核心合伙人,為了共同的目標和愿望走到一起,即通過自身才能自利利他,幫助更多有夢想的人通過網絡、移動端及線下成就夢想;現將分工明確如下:
1、在獲得投資前或項目盈利前,各方合作關系屬于持股免薪聯合創業;
2、該項目從創立之初即按照公司模式管理運作,由甲方暫時負責財務管理分類記賬,定期向團隊匯報后各方簽字,以便作為融資的賬目憑證;
3、項目獲得首輪投資后開始擴建團隊,引進財務主管及市場拓展主管等人才,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各方皆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1、崗位工作分歧:遇到某合伙人崗位工作的分歧,應該采取“專業負責制”原則:即首先應傾聽專業負責合伙人(堅持a)的觀點及解釋,然后全體股東表決,如果全體股東皆不同意a的解釋;而a堅持按他的方案展開工作,此時如果ceo不投反對票,可讓a的方案執行,但a須對執行后果負責,同時ceo負有連帶責任;
2、實施策略分歧:針對發展策略的分歧,原則上應先展開用戶調研,聽取用戶建議;之后由全體股東表態決定,如果全體股東仍無法解決分歧,則有ceo最終拍板定奪;ceo承擔決定后果的主要責任。
1、新股東進入原則:
如項目發展需引入新股東,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a、專業技能與現有股東互補而不重疊;
b、需經過多數(或全體)股東面試認同;
c、股權比例需經過全員股東商業決定;
d、從全體股東按原股權比例稀釋;
2、合伙人退出原則:
a、某合伙人因能力精力或時間不能勝任項目發展需要,已經嚴重阻礙項目發展,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后可與該合伙人解除合伙關系;該合伙人之前的投資額按半年期分 2 次無息返還;該合伙人的技能及精力投入根據股東會按行規表決折算為相應費用補償;
b、某合伙人因主觀因素主動退出該項目,通過向股東會提交申請,經過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后可與該合伙人解除合伙關系;該合伙人之前的投資額按 1 年期分 4 次無息返還;該合伙人的'技能及精力投入不做任何補償;該合伙人不再享有項目的任何權益;
xxx
1、各方都須對該項目的商業模式、軟件代碼和設計保密并承諾不對第各方公布;
2、各方都不能與任何公司外同行展開類似業務的合伙或合作,否則視為嚴重違約并自動退出項目,不再享有項目任何股權及權益;
1、如遇天災、政策、法律,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項目終止,各方皆不承擔法律責任;
2、該項目如在年月前仍未達到目標經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后可終止;各方皆不承擔法律責任;
3、如有違反本協議以上任何一條條款者,視為違約并自動放棄所持股權及權益;
1、未盡事宜各方協商處理,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2、如的確遇到不能協商一致之事宜,各方同意在廣州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簽字后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身份證:
乙方身份證:
日期:
日期:
丙方簽字:
丁方簽字:
丙方身份證:
丁方身份證:
日期:
日期:
三人合伙協議書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
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如果合作中途合伙項目需要擴展丶修改丶此類需雙方同意方可進行。
第五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三人合伙協議書篇九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雙方經反復協商一致,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簽訂本協議書,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二、雙方協商確定,甲方提供合格商品,乙方負責提供業務銷售。
三、雙方協商確定,乙方負責業務銷售的同時,甲方需按照約定的x%負責給乙方提供業務費用。
四、雙方協商確定,在經營期間按照xxxx比例進行提現。
五、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
六、支付方式:__銀行轉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 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簽章) 地址: 郵政編碼: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三人合伙協議書篇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相關,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新合伙人和原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1、合伙企業的名稱:
2、合伙企業經營場地:
1、合伙企業原合伙人情況
(1)合伙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入伙人情況及出資金額、方式(1)入伙人名稱:;身份證號碼(2)出資方式:; (3)出資金額:
1、入伙人完成出資后,成為本合伙企業的正式合伙人; 2、合伙企業債務分擔:
3、入伙人完成出資后,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變更為;出資比例為; 4、入伙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即表明已經完全履行完畢入伙出資義務; 6、合伙人應當在入伙人履行出資義務后日內辦理完畢合伙企業合伙人變更事宜。
1、合伙負責人:(身份證號碼:)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1)對合伙企業的日常事務進行管理; (2)負責對外簽訂合同; 2、合伙企業的重要經營決策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決定;第五條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1、利潤分配:
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按照合伙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或者其他比例);
2、利潤分配方式:
合伙企業從正式投入生產經營之日起,每個月結算一次,結算后按照本協議約定進行利潤分配。利潤分配以銀行轉賬、匯款方式方式(或者現金支付方式)進行;
3、債務承擔:合伙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產生的合伙債務,先由合伙企業財產進行償還,合伙企業財產不足償還時,再由償還;
1、入伙:①需要承認本合伙協議②需經全體合伙人的同意③執行合伙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不利合伙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需要經過全體合伙人的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
⑤在不利合伙時退伙或者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而退伙,而給合伙造成損失的,由退貨人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合伙人轉讓出資的,需要經過其他合伙人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的,轉讓行為無效。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的,應當現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或者協商后又不履行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而提起民事訴訟的,
由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自當事人各方簽字時起發生法律效力
其他未約定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由入伙人簽章:簽章時間:本協議簽訂地點:
各執一份。
原合伙人簽章:簽章時間:
三人合伙協議書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轉讓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商鋪出租方)
根據《合同法》,就甲方將位于的商鋪,轉讓給乙方一事,甲、乙、丙三方經好友協商,就店面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鋪{面積______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該店鋪所有權證號碼為______,產權為丙方,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合同到期時間為______,月租為______幣,店面交給乙方使用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租賃合同,每月交納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后由乙方領回甲方交納的押金,押金歸乙方所有 。
第三條該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工具,設備{包括______}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該合同期滿后,不動產歸丙所有,其它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乙方在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幣大寫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元},上述費用包括甲方交給乙方再轉付給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范圍為______,租用期內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前,該店鋪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乙方逾期未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還需向甲方交付轉讓費的的違約金,逾期3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的同意轉讓店鋪,如由甲方原因導至丙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職責,
第七條遇國家征用店鋪,有關賠償歸乙方。
第八條如果合同簽訂前下令撤遷店鋪,甲方退還全部轉讓費。如果合同簽訂后國家命令撤除店鋪,使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余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蓋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______元,并支付轉讓費的違約金 。
第九條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人合伙協議書篇十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協議各方在平等自由、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共同出資并委托由________以其名義持有全部合伙財產參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私募股權眾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各方共遵守。
一、合伙人基本信息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址: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址: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二、合伙財產及合伙人出資
1.合伙各方確認合伙財產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圓整。
2.出資方式,合伙各方一致確認以現金(人民幣)方式出資。
3.出資比例,甲方出資________元,其出資份額比例為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元,其出資份額比例為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元,其出資份額比例為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元,其出資份額比例為______%,戊方出資________元,其出資份額比例為______%。
4.出資時間,合伙各方必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各自出資款項出資完畢,并將該款項轉入如下賬號: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財產用途
1.合伙人各方一致決定委托__________方以其個人名義持有并管理全部合伙人財產,并將全部合伙財產用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私募股權眾籌投資。
2.________方應當按照前述約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之前將全部合伙人財產完成投資。
3.若因________方原因導致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將全部合伙財產完成投資的,應當按其他合伙人出資金額的____%的標準向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若因某一合伙人未能按時出資導致最終未能按照前述約定的時間完成合伙財產投資的,該合伙人應當按其他合伙人出資金額的____%的標準向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利潤分配及風險承擔
1.______方因持有的合伙財產生的一切收益,均由各合伙人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共同所有。
2.基于合伙財產產生的收益,依法繳納稅費后,各合伙人按照各自出資份額的比例進行收益分配。
3.合伙財產產生收益的,應當在實際取得該收益后的`20日內完成對收益的分配。
4.合伙財產的持有管理人不得隱瞞合伙財產產生的收益,否則不得參與其隱瞞收益的分配。
5.合伙財產因投資風險導致虧損的,由各合伙人按照其出資份額比例共同分擔虧損。
五、合伙事務管理
1.______方作為合伙人共同委托的合伙財產的持有及管理人應當盡到合理的管理義務。
2.管理人應當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日、______日____日、______月____日、______月____日向其他合伙通報合伙財產的收益或虧損情況。
4.管理人未盡到合理管理義務或未及時向其他合伙通報收益或虧損情況而導致其他合伙人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額的賠償責任。
5.管理人不私自對外轉讓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權,需要對外轉讓,應當由全體合伙人協商并取得占有80%出資份額比例的合伙人同意。
6.管理人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權,為自己或他人提供擔保的必須取得全體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六、合伙人份額的轉讓及推出
1.向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轉讓在合伙財產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份額的,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財產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份額的,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3.合伙人依法轉讓其出資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4.在合伙關系存續期間,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伙人身份及合伙財產收益權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5.合伙人的退出機制應遵循京東私募股權眾籌的相關規定。
七、爭議解決方式
合伙關系存續期間,合伙人之間產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能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律起訴。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合伙人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伍份,共同投資人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簽章頁!)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人合伙協議書篇十三
甲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公平、誠實、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礎上,本著為加快中國醫療器械現代化,為廣大用戶提供質產品及完善的售后服務為宗旨,就乙方作為甲方正式授權的ap-15型電動充氣泵的使用廠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模式
甲方授權乙方為電動充氣泵的使用廠商。
甲方是乙方提供的電動充氣泵的外購廠商。
二、合作期限
甲方授權乙方的使用期限為貳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雙方對合作滿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三個月,協商繼續合作事宜。經協商,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時,必須另行續簽合同,另行簽訂合同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三、合作方式
乙方在使用期限內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可以批量或零售的方式采購電動充氣泵。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每年提供對乙方銷售和技術人員培訓一次,培訓時間與培訓地點由甲方統一安排。
2、甲方為乙方及時提供最新的產品培訓教材。
3、甲方為乙方提供電動充氣泵相關宣傳資料,原則上按提貨套數給乙方配備資料。若有重大需要此方面的支持,乙方需打報告申請額外支持。
4、甲方有義務就乙方提出的技術問題通過電話、傳真、e-mail等方式進行指導、解答。
5、甲方負責按時備貨、驗貨、向乙方發貨,并確保產品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對確屬質量問題的貨物進行免費更換。
6、乙方作出有損于甲方利益的侵犯及盜版行為時,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7、甲方認證評估每季度進行一次。
8、甲方電動充氣泵價格變動應提前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協議要求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完成本協議的經營指標。
2、乙方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價格的電動充氣泵,不得降價或提價銷售(零售價不得低于88折/套,展會價格不得低于85折/套,批發價不得低于______折/套)如違反上述價格體系,將對采購處以罰款直至取消其采購資格。
3、協助甲方在當地進行市場宣傳和產品形象的樹立。
4、全面負責用戶的售后服務、技術支持工作,包括甲乙雙方發展的`用戶。
5、積極協助甲方產品升級,積極提供用戶對產品的反饋意見和建議。
6、乙方有責任搜集甲方產品在當地盜版的有關信息,提供有效線索,協助甲方打擊盜版活動。
7、乙方應及時提供最終用戶名單,使甲方在乙方的配合下及時能給用戶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務。
六、訂貨、結算與退貨:
1、乙方須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書面或口頭的發貨請求。
2、甲方將在收到乙方的正式訂單和電匯底單傳真件后對乙方發貨。
3、乙方如未能按時付款,以每天訂單貨款的2‰罰金進行處罰。
七、供貨及運輸方式:
1、甲方最遲在收到乙方訂單的5個工作日內發貨。
2、運輸方式為乙方到甲方直接提貨或采用郵寄方式,費用由乙方支付。
八、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時間可以向違約方提出書面通知,違約方應在____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并采取補救措施,如果該通知發出____日內違約方不予答復或沒有補救措施,非違約方可以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損害賠償。
九、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3、在爭議處理過程中,除正在協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協議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標題
本合同各條標題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擴大的解釋,對于合同內容的一切解釋均以標題下的正文為依據。
十一、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理人:
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人合伙協議書篇十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同立合伙契約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茲為就雙方于20____年____月方同意,議定退伙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伙就_____客戶的所有經營。
第二條自乙方退伙后即自_____年應歸屬甲方所有。繼續交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應課稅捐,并其經營有關一切事項及費用均歸甲方負責與乙方無干。
第三條在合伙中對外所有債權與債務,一概歸甲方享受及負擔支理。
第四條合伙截至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所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及費用。經甲乙雙方統計核對完畢,而甲乙雙方均確認兩方之間就合伙決算并所欠債務,日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及主張,重新核算債權債務問題。
第五條在合伙期間內,應繳的一切稅捐及任何費用概歸甲方負責繳清。
第六條因乙方考慮到甲方目前的經濟情況,作以下附屬條件作為繳清甲方該付乙方款項。
1.甲乙雙方解約后的一個月內,甲方引進丙方參與當日甲乙雙方所簽署合同。甲丙方雙方同期應支付所欠乙方所有款項的`50%作為慰藉,余下款項,以后期每月所收貨款的50%,返還乙方。直到繳清甲方應付乙方所持資金。
2.甲乙雙方解約后,甲方持續持有該項經營,甲方應同期繳付每月所收貨款的2/3返還乙方,直到繳清甲方應付乙方所持所有資金。
3.甲乙方法解約后,甲方選擇放棄繼續持有該項經營,乙方無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未收到的債權,甲方未支付乙方貨款,均由甲方收到貨款后,平均分發給乙方。直到將所有債權結清。
4.以上三條協議,以乙方為主,甲方為輔所提出的友誼條件。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容納第三方接手該項經營,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取所有應繳清款項。
第七條因甲方后續持續經營,導致合作期間貨款無法收回等后果,所有經濟損失與乙方無關,甲方無任何權利解除繳付散伙日20____年11月26日前,乙方應得所有款項。
第八條以上所有條款,經甲乙雙方確認無誤簽署,具有法律效應。若后續任何一方有反悔,或重申均無效。
本契約一式兩份,退伙人各執一份為憑。
退伙人(甲方):______
退伙人(乙方):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人合伙協議書篇十五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合作項目名稱:
主要經營地:
法人代表: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出資方式、期限
2、雙方以________方式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4、飲食店經營連續虧損________個月,雙方協商是否需追加投資,甲乙雙方繼續按上訴比例出資。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飲食店盈余甲乙雙方平均分配。每月底扣除成本費用(包括租金,人工,水電等)及周轉資金(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按照賬上流動資金________%比例預留周轉資金)后如有盈余則當月分配。
2、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1、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
a、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
c、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飲食店的合作人。
1、甲方負責經營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
2、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_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辦理飲食店營業執照及相關手續、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飲食店進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作債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非日常性業務活動(例如借貸、擔保等);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并有其自行承擔相應的民事或行政責任。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飲食店利益的活動。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飲食店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飲食店經營連續虧損________個月,雙方協商終止;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后指定______方擔任清算人。30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投資比例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日常經營違法違規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