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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獎罰規章制度管理細則篇一
第一條 為規范員工行為,全面提升公司整體服務水平、環境適應能力及市場競爭能力,使公司健康而正高效地運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作息安排
第一條 工作時間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因季節或其它原因需要調整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條 周日全天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期間如需加班,公司將根據工作情況安排適時調休。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一條 公司實行當日到崗簽到制。遲到、請假、曠工后到崗須及時簽到并注明報到時間。代簽按遲到論處。辦公室具體負責簽到和考勤統計。
第二條 超過上班時間30分鐘內簽到按遲到論處;超過上班時間30分鐘至3個小時內(含3個小時)簽到按曠工半日論處;當日超過3個小時以上按曠工一日論處。
第三條 提前30分鐘內下班按早退論處;提前30分鐘至3個小時內(含3個小時)下班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個小時以上下班按曠工一日論處。
第四條 請假應提前書寫《請假條》并當面交上級批復。特殊情況不能當面請假應向直接上級致電說明,請假期滿報到后須及時補寫《請假條》,由上級簽字后交辦公室存檔。
第五條 請假一日內(含一日)由直接上級批準。超過一日,需經直接上級簽字后報由副總經理簽字批準。
第六條 連續長時間加班可由公司安排適當調休。因培訓和個人工作延誤需要加班不包括在內。
第七條 請假、調休未經批準而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
第八條 因公不能按時報到或提前離崗須向直接上級及時說明。
第四章 室內規范
第一條 辦公室行政人員負責來訪客人的接待、引見、服務和送別。
第二條 客人來訪時應主動起身迎接。接待時要禮貌大方、熱情周到。經過簡單溝通后應及時告知相關人員具體接待。
第三條 客人落座后,應主動遞送茶水;客人離開時,應主動送別;客人離開后,應及時收拾整理。
第四條 辦公電話禁止長時間占用,禁止接打私人電話。
第五條 辦公用品要注意經常維護,盡量避免人為損壞。
第六條 上班時間禁止上網私自聊天、打游戲、賭博、從事和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七條 禁止正常工作時間在辦公大廳睡覺、大聲喧嘩、吵鬧或大聲播放音樂;禁止在辦公室吸煙、喝酒、隨地吐痰。
第八條 辦公場所人人都需保持個人工作區域整潔干凈,不得隨意丟放垃圾、污垢或碎屑。
第五章 值日規定
第一條 公司實行衛生輪流值日制。具體安排詳見《衛生值日表》。
第二條 當天值日人員應在下午下班后負責倒垃圾、洗地板、擦桌面等清潔整理工作。辦公室無人值守時應檢查、關閉所有電器、門窗后再離開。
第三條 垃圾、廢棄物、污物的清除應按照要求倒在指定位置。
第六章 行政規定
第一條 一個上級的原則。上級不得越級指揮,可以越級檢查、指導、協助和了解情況;下級不得越級匯報,可以越級申訴和上訴。相互間不得跨部門指揮和匯報。(特)財務部經理在財務上服從總經理,在行政上服從副總經理。
第二條 下級必須服從直接上級管理。對上級的安排持有異見可向上級的直接上級投訴。對上級裁決不滿可向上級的直接上級申訴。錯誤指揮或錯誤判斷上級指揮經上級裁決后,有責任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三條 直接上級缺席或不服從公司統一管理時,由直接上級的上級負責管理指揮和協助。
第四條 公司員工每兩個月進行一次述職,以接受總經理的當面質詢。副總經理負責具體安排。
第五條 副總經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常務執行人。辦公室協助執行。
第六條 總經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最高負責人和重大事務的最高決策者,遇重大情況時,總經理有權對公司進行調整。
第七章 會議規定
第一條 領導召開會議要改進作風、縮減時間、提高質量、注重實效。員工參加會議要準時到席、調整手機、禁止吸煙、做好筆記。
第二條 辦公室具體負責公司全體員工會議的通知、組織、主持和會議筆記。
第三條 部門和小組會議由部門或小組負責人召集、主持和筆記。
第八章 安全規定
第一條 公司要求所有管理人員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員工安全教育,時常提醒員工注意個人人身、財產和公司財物安全。
第二條 員工要自覺遵守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遵照公司要求和上級囑托,時刻注意對個人人身、財產和公司財物安全的防范。
第三條 公司交給個人使用的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未經財務部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將公司物品外帶或外借。
第四條 禁止在無技術保障的情況下安裝、拆卸、維修公司辦公用品,特別是帶電產品。
第五條 員工個人財物應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擱置在集體辦公場所。
第六條 公司要求的保密事項未經公司許可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管理細則篇二
總經理職責
總經理在市公安局分管局長領導下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對公司的發展方向、重大決策、社會效益、經濟效益以及職工管理、隊伍建設等工作負有領導責任。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人民警察的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
2、對公司發展方向、目標規劃、重大事項決策及經營管理的工作負有領導責任和決策權。
3、堅持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并重的原則,保證公司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開展經營活動,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做出決策。
4、對公司建設、職工管理教育、隊伍建設等負有領導責任。
5、嚴格行政管理,加強機關建設,使部門協調一致,提高辦公效率。
6、建立健全黨、團組織,關心、支持黨群工作。
7、定期向市局領導匯報公司經營狀況,自覺接受市局黨委領導和治安支隊業務管理和監督。
8、領導公司完成市局賦予的其它任務。
副總經理職責
1、協助總經理實現公司工作目標,積極做好分管工作。總經理不在時,受托代行總經理職責。
2、研究制訂公司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當好總經理的助手。
3、協調好公司上下級關系,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完成公司各項工作任務。
4、協調好與用人單位的關系,千方百計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5、協助總經理抓好保安隊伍建設和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各項工作落實情況,及時解決和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協助總經理處理日常行政工作。
1、協助經理組織召開公司大會、總經理辦公會等,并負責督促、檢查會議內容的執行情況。
2、負責并組織公司工作計劃、總結和各種請示、匯報材料的擬寫工作。
3、根據總經理指示,負責辦理與各職能部門有關的協調工作。
4、接待來賓、來訪工作,負責各種信息的反饋工作。
5、負責組織公司考勤工作。
6、負責公司辦公用品,生活物資的計劃、采購、供應和保管工作。
7、負責公司保安員勞保用品的采購、發放工作。
8、負責公司保安裝備的采購、發放、保管工作。
9、負責公司職工勞資管理和福利待遇的發放工作。
10、負責公司機動車輛的調度、維修、保養、安全管理工作。
11、負責維護公司的正常的辦公秩序、環境衛生、做到定期檢查。
12、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在總經理和分管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全面負責全市保安隊伍日常管理工作。
1、負責制定保安隊伍建設發展規劃,制定年度目標,指導計劃和日常管理制度,并對落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組織實施。
2、負責保安隊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業務知識學習,加強規范化、制度化、正規化建設,努力提高隊伍素質。
3、負責有計劃地組織實施對保安員進行訓練、考核、定級、調配使用等工作。
4、負責基層組織管理、骨干配備、審批、任免等工作。
5、負責保安員勞動合同的簽定、續簽、解除以及保安員的辭退工作。
6、負責履行與客戶簽定的合同條款,組織調配人員,下達任務,提出要求,不斷監督檢查,圓滿完成公司和客戶交給的各項任務。
7、負責保安隊伍的紀律作風教育整頓、“四項達標”等工作的組織實施。
8、負責保安文件資料存檔和保安員檔案管理工作。
9、負責保安部各類會議會務準備、會議記錄、材料匯總等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在總經理和分管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負責公司與用人部門合同簽訂及保安服務費回收工作,協調公司與用人部門的關系。
1、負責起草、簽定保安服務公司合同書,協調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糾紛,甲乙方違約索賠,協議的續訂和終止等工作。
2、負責收取客戶服務費及其它有關費用。
3、負責協調客戶與保安隊伍的關系,適時聽取客戶對保安服務的意見及合理化建議。
4、搞好合同存檔工作,防止合同霉變、蟲柱和丟失。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管理細則篇三
一、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車。
并應遵守本公司的其他相關規章制度。
二、司機必須自帶手機,公司每月給予司機手機補貼30元任何時候,司機必須隨身攜帶手機,確保信息及時傳遞違者罰30元,(與公司業務有關的話費超出部分實報實銷)。
三、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如有違章行為,所有處罰由司機本人承擔。
四、駕駛員上車前,收車后,對本車進行安檢,衛生檢查,以便出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每周一安檢一次(車容、車胎氣壓、電瓶連接線、機油、剎車油等各部件),如一項不合格罰款20元。
六,有事提前一天請假,遲到一次罰50元,曠工罰200元。
七,在運輸過程中,駕駛員一定要將貨物,捆扎牢固,如有丟失、損壞、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八,駕駛員嚴禁酒后開車,違者罰款400元。
九,司機必須工作一年,押金一千元。
十,嚴禁超速行駛(70邁)違者罰200元。
十一,對固定物產生的事故,責任由司機自己負責。
十二,司機必須做到實事求是的匯報結帳及開支問題,如有漏報,瞞報給予1000元罰款。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管理細則篇四
一、嚴格遵守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樹立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的思想,講究職業道德,文明服務,態度和藹,主動熱情,禮貌待人,熱愛本職,認真負責。
二、從業人員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
三、服從領導。從業人員應切實服從工作安排和調配,依時完成任務,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所分配的工作,不得損毀食堂形象。
四、愛護公務。食堂的一切設備,餐具有登記、有帳目,不貪小便宜,對無故損壞各類設備、餐具者要照價賠償,偷盜食堂財物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1.轉移、挪用、截留、偷盜食堂食品現象的。
2.擾亂學校食品安全生產、流通、經營秩序,危害食品安全行為,妨礙有關機構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或涉嫌犯罪的。
3.履行監管職責、預防應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職責不到位,涉嫌失職瀆職犯罪的。
4.以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為名違規收費的。
5.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對事故進行隱瞞、謊報、緩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緩報,阻礙他人報告的。
6.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未積極有效地開展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的;拒絕、阻礙、拖延接受學校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或提供虛假情況的。
7.其他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違法行為或涉嫌犯罪的。
五、保持食堂、廚房、庫房等環境衛生清潔,健全嚴格的清洗、消毒、隔離、衛生、清潔制度。徹底清除蒼蠅老鼠等,餐具應經常消毒,垃圾要及時處理,衛生實行區域包干制,必須做到整潔清爽。確保食堂衛生符合規定的標準要求。
六、從業人員上班不得遲到、早退、礦工,上崗時不得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食堂形象。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得私自離職或早退,工作期間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七、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廚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的發生,食堂工作人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等。管理員要經常督促,檢查,做好防盜工作。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管理細則篇五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章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制定。
第二條本章程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本公司是由一個自然人/法人股東出資設立,為自然人/法人。
獨資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注:公司股東為自然人獨資的,增加下款:
本公司股東承諾:⑴在申請設立本公司前,未曾設立登記自然人獨資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⑵只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⑶本公司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四條公司名稱:市和平鋼材有限公司。
第五條公司住所:市東道主路325號;
郵政編碼:529500。
第三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六條公司經營范圍:鋼材。
公司經營范圍用語不規范的,以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范、核準登記的為準。
公司經營范圍變更時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七條公司注冊資本:20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股東姓名(或名稱)
第八條股東姓名(名稱)莫金,
住所(址):__,證件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__
第六章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九條股東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2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100%;全部認繳出資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前一次足額繳納。
第七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資產收益、重大事項的決策和選擇公司管理者等權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轉讓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權;
(三)對公司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
(四)查閱、復制公司章程、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
(五)在公司辦理清算完畢后,享有剩余資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股東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前一次足額繳納出資額;
(二)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轉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續;
(三)在公司辦理清算時,以出資額對公司承擔債務;
(四)公司注冊登記后,不得抽逃出資;
(五)遵守公司章程;
(六)支持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公司業務發展。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管理細則篇六
1、住宿員工應愛護宿舍內一切公物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損壞須照價賠償,未經公司總經辦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把東西搬離宿舍。
2、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室內整潔干凈,進入室內要穿拖鞋,不準往窗外丟雜物,衛生間要經常沖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員必須是本公司在職員工,離職員工和外來人員拒絕入住,未經總經辦允許擅自帶人入住,當事人罰款100元。
4、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偷竊及有傷風化的其它行為。
5、注意節約水電,出門或離開宿舍務必關門、關水、關電,以免影響他人生活起居和財產安全,避免浪費水電。宿舍內禁止使用大功率用電器,不準私自接拉電線,預防火災事故,保證人身和財產不受損失。
6、每月水電費由住宿員工分攤,宿舍長繳納。
7、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吵鬧、大聲播放收(錄)音機、手機彩鈴和電視,所有娛樂活動應文明、小聲,以不影響他人休息為前提。
8、房間所住的員工必須負責衛生清掃,輪流值日。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9、嚴禁在宿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避免吵架、打架、斗毆事件的發生。
10、員工宿舍的水管、電燈壞了,必須及時報告總經辦管理人員請人維修,如不報告處理的維修費用由該房員工負責。
11、員工個人財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
12、員工退出宿舍時,必須到總經辦辦理退出手續,由總經辦管理人員清點宿舍物品,遺失、損壞則按價賠償。
13、總經辦管理人員有義務監督、執行本制度,對于違反本制度的員工,應主動進行勸止、批評、教育,對于不聽勸阻的員工,或明知故犯的行為有權視其情節輕重,作出行政處分的初步意見,其中罰款處理的幅度為10—200元,報公司總經辦審批后執行。
1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凡住宿員工均應自覺遵守,不得違反。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管理細則篇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公司科學、規范的人才選拔和晉升管理機制,充分發掘公司內部人力資源潛能,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 管理干部選拔是指公司副主任以上管理職級的選拔,員工晉升是指公司一般員工職級晉升和提升薪資。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項目部、各部門。
第五條 人力資源部為公司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的管理部門。
第二章 管理干部的選拔
第六條 管理干部選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級推薦。
第七條 逐級推薦能夠透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推薦、人力資源部推薦、員工推薦或自薦三種途徑進行。
第八條 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職位空缺及員工發展需求狀況,推薦人員須依照公司聘任審批權限經逐級審批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聘任或任命手續。
第三章 員工晉升管理
第九條 公司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員工薪資提升調整,公司員工在貼合條件的狀況下均有機會獲得薪資的提升,具體按公司年薪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條 貼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根據審批可獲得破格晉職晉級:
1.在工作崗位上作出突出貢獻和成績顯著者;
2.提出合理化推薦被公司采納使公司獲得較大效益者;
3.為公司贏得較高社會榮譽或挽回較大經濟損失者。
第十一條 員工晉職晉級的審批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將推薦意見填入《員工晉升審批表》,經過分管領導審批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推薦意見應包括考核狀況、突出業績、工作潛力和水平評價、工作態度和表現評價及潛質等5個基本方面;
2.人力資源部根據部門推薦意見,對員工的工作狀況等進行調查了解和核實,并作出審核意見報人事分管領導審核;
3.人事分管領導作出審核意見后,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4.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審批結果及時落實員工薪資、福利、職級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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