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新入職干警工作體會怎么寫
共和國檢察一榮譽職業,我,已向往。
在山下的象牙塔里砥礪了四載,在各檢系統中實習過多次,讓我有勇氣進入全國優秀基層檢察院,有底氣站在鐵路司法改革的浪尖。
但,成為一名優秀的檢察官,擔當起自己在法治中國建設中的自己的那份責任,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現在,入職一月將至,在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昂揚向上的工作氛圍中,我對自己的身份的轉變,理論與實踐,理想與實際的差距等方面有了全新的體驗,迫不及待的想與前輩、同事交流學習。
感謝院里給我們組織這次培訓教育,讓我有機會表達自己的所感、所獲、所想。
在身份認知上,檢察官是行使國家檢察權,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人。
同事前輩們言談中的睿智,舉止中的禮讓,工作中的干練,交往中的親切,都深深的感染著我,優秀檢察官的精氣神就是這樣。
而自己還是烈馬青鬃的學生樣,雖有千里之志,但言行無狀,適應不足,對檢察官的身份認識還不到位,言語用詞等還有很大差距。
嚴于律己,親切待人等是我接下來的一段時間的學習重點。
理論與實踐的關系還是脫不了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的道理。
上班的第一天就有幸去市院參加司法會計鑒定的有關東西。
本想著自己也對會計不十分陌生,各種會計帳和會計科目也略知一二。
但當實際拿到手翻憑證時,具體的數據與課本上的理論并不完全一樣,踏踏實實的翻好每一張憑證都不一定能保證結果準確無誤,各種小聰明就更顯得蒼白無力了。
我意識到,只有踏踏實實的做好每一個細節,才能順利完成檢察工作中的方方面面。
同時,工作中也應該及時的發現和運用技巧,像在統計中靈活的運用各種函數公式,查詢信息中巧妙運用工具軟件都能事半功倍。
這些都需要我去用心的體會工作,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用發現的眼睛去探索。
還有工作對知識的要求與學生時期不盡相同,學生時學習只要優秀或者及格就行,現在,工作對知識的要求是不能出一點差錯,只有不斷的學習與提高才能走好成為一名優秀檢察官所要走的每一步路。
檢察官的工作并不是一直都很光鮮,理想與實際存在著差距。
在跟反貪局的前輩們一起在擁堵的北京四處奔波后,反貪工作的困難與辛苦深深的震撼了我,跑了半個北京城卻什么都沒有查到,詢問了半天卻得不到可以固定的口供。
這些略帶殘忍的事實不容我感嘆,他驚醒我,理想要建立在實際之中,任何不著邊際的想象都是空中樓閣。
檢察官的稱謂不是隨便想想就能得到的,自己要吃得了苦,受得了累,安得下心,用得好知識才能守得住檢察官的夢想。
我真的非常想成為一名優秀的檢察官,但我知道,自己的能力和知識還不足以撐起這個偉大的理想,為了這個理想,我要:
【第1句】:認清自我,擺正心態。
自己是一名準檢察官,要去除自己身上的學生氣,要用檢察官剛正不阿的品質去要求自己,認清自己肩上的責任。
【第2句】:聽從指揮,服從安排。
自己對檢察工作還不甚了解,領導的指引與同事的幫助是我度過轉型期的不二法門,尊敬領導前輩,搞好內部團結是咱們北京鐵檢作為鐵路司法改革排頭兵的內在品質。
【第3句】:務實實干,勇于創新。
檢察工作不是想當然的天馬行空,只有踏踏實實的提高自身執行力,集思廣益的大膽創新才能成為一名優秀檢察官。
【第4句】:不斷學習,靈活運用。
正如孫檢的教誨,我們年輕人有活力,但是閱歷不夠。
而填補閱歷不足除了踏實的工作外,不斷學習提高自我也是終南捷徑。
向書本學習,向前輩師父學習,向實踐學習,將知識變作工作的能力。
【第5句】:將個人理想融入到集體信仰中。
自己的檢察官夢與法治中國夢融為一體,踏實本分,守得住清貧,放得下心胸,用赤子的心去對待工作,讓每一起案件都經得住歷史的考驗。
法律莊嚴,檢徽璀璨
親愛的北京鐵檢,您給我平臺成長,我與您一同擔當自己法治中國建設的那份責任。
供您參考,望采納
檢察院的檢察干警是警察嗎
為什么叫檢察干警
【第1句】春夏秋冬天上云,風霜雨雪腳下路。
三年前,正值花季歲月的我,踏進了人民檢察的圣壇,幾多感慨、幾多喜悅,是幸運,是挑戰,是磨礪,更是奮發。
我想:人生,是短暫的,短暫得像流星,一閃即逝。
生命的本身并不特別,是價值賦予她靈氣與色彩,生命的價值是由每個人自己創造的,只有依靠自我的執著與追求,才能做好人民滿意的檢察官,為生命揮灑絢麗。
【第2句】厚厚案卷,好似荊棘叢林一片,檢察官,手執正義,擊落一個個骯臟的飛蟲,喚醒一個個沉睡的心靈,你是法律的使者,度化人間的丑惡,你是道德的化身,蘅定世間的不平,法庭上燦美的國徽,時時為你照亮前行的征程,披荊斬棘,勇往直前,為縛世間兇頑,日夜搜尋在字里行間,撥開層層迷霧,躲過顆顆糖彈,分辨“羔羊”與“惡虎”,是您,持法律之箭,為社會的安寧,懲惡揚善,你雄壯的軀體,是共和國的銅墻鐵壁,你矯健的身影,是正義的獵獵旗幟,檢察,因你而更加磅礴,正義,因你而更加偉岸,你狹窄的天地,比宇宙還博大精深。
【第3句】你不是法官卻擁有法官一樣的威嚴,你不是警察卻擁有警察一樣的威武,你是檢察官一名平凡而普通的戰士,檢察一個特別又令人尊敬的崗位,你手擎正義之劍懲兇除惡,你不畏強權反腐倡廉,你一身傲骨不懼各種誘惑,你歷經風雨歷練不改執著信念,你沒有刻意的雕琢和偽裝你不怕流言惡語的傷害,你就是一個無私無畏的檢察戰士,幾十年風風雨雨,信念與執著鑄就了一個正義的執法者,我只看見你一臉剛毅,我只看見你忙碌中疲憊的背影,公正是你的靈魂,歲月寫就成熟與厚重,年輪刻寫搏擊的足跡,光榮鑄成輝煌的理想,風霜雨雪凝聚成熟與厚重,累累碩果是你靚麗的風景。
【第4句】三年的檢察生涯,使我對人民檢察官這五個大字有了深深的感悟,讓我看到了法庭上公訴人義正辭嚴指控犯罪的亮麗風采,看到了檢察干警不畏權貴,與罪犯斗智斗勇的颯爽英姿。
我們人民檢察官用熾熱的愛、深深的情踐行了“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誓言;以自己的青春和執著呵護著公平正義,用對祖國和人民的無限忠誠鑄就了永恒不朽的檢魂。
【第5句】“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有淚水,因為我對這片土地愛得深沉……”這是艾青的兩句詩,讀著這樣的詩句,我就會聯想到那些為腳下的這片圣潔的土地默默奉獻的人民警察官。
他們很普通、很平常,在茫茫人海中找不出一點特殊的地方,但是正是這些普通人他們憑著對黨和人民無限忠誠和熱愛,懲處了一個個犯罪分子,用法律的尊嚴維護了黨和人民的利益,象盤石牢牢捍衛著我們的祖國。
【第6句】這難道就是我們檢察官嗎
不,當然不是。
檢察官是人,食人間煙火。
他們同樣擁有妻兒老小,同樣需要親人、朋友和友情。
你看:在送往災區的一床床被褥,一件件衣服,一張張人民幣,就是檢察官們拳拳愛民之心、兒女情長之意
這才是我們的檢察官,是責任在身,心系人民,默默奉獻的人民檢察官
也許有人要問:這是為什么
是啊為什么呢
我來告訴你:因為他們選擇了從檢之路,就是選擇了一種責任,選擇了一種與眾不同的生活方式:那將是屬于形形色色、沒完沒了的案件;屬于厚厚薄薄、長長短短的卷宗;屬于長城和橄欖枝構成的神圣的檢徽。
一句話,為了就是這片圣潔的土地。
【第7句】在“兩個率先”的偉大征程中,是我們人民檢察官,緊握法律的利劍,檢徽閃耀。
在和諧社會的藍圖繪制中,是我們人民檢察官,不畏艱難,較量污穢與邪惡,捍衛公平和正義,三水大地可鑒,七彩日月作證。
群眾的囑托、百姓的期望和人民的心意,讓我們一點一滴的輸進記憶。
青天白日的花朵,裝點著湛藍和美麗,雷霆萬鈞的怒吼,讓邪惡無處逃逸。
我們,將除暴安良的信念深埋于心底,用鐵肩柔骨擔當起社會道義。
【第8句】贊美你,人民檢察官,你英姿颯爽,大義凜然。
贊美你,人民檢察官,你肩負著黨的信任,人民的期盼。
為了共和國的肌體永遠健美,你把反腐的利劍高懸;為了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你披荊斬棘智斗兇頑。
【第9句】又是一年春草綠, 花開花落幾度秋。
數不清多少個黑夜白日,多少個嚴寒酷暑,我們姜堰一代又一代檢察官的青春,就在這里流逝著,沉淀的是本本厚厚的案卷,鍛造的是懲惡揚善的決心,承載的是重重疊疊的生命。
【第10句】為了藍天的明亮,你揮利劍把烏云驅散;為了正義的承諾,你終把罪惡交給人民審判;為了公平的社會,你把公道討還給群眾。
為了社會的安寧,為了母親和孩子的笑臉,你臨危不懼,英勇不屈,一往無前。
為了經濟的騰飛,為了檢察事業的發展,你服務大局,繪就藍圖,譜寫了壯麗詩篇。
為了強化法律監督,為了實現公平正義,你勤奮工作,甘于奉獻,把人生價值的風采盡展。
為什么將“檢察人員”稱作“檢察干警”
檢察人員不應稱作“干警” 應規范使用稱謂當今,許多有關檢察機關、檢察人員的新聞報道及文件中,稱呼檢察官的詞語仍在沿用“干警”一詞,一些地方還籠統地將檢察官都稱為“干警”,筆者認為,這是不合適的。
用詞用語的不規范損害檢察機關的形象,直接影響到檢察機關的規范化建設水平,亟需規范更正。
檢察官稱謂的來源 據筆者調研,我國檢察官的稱謂最早見于1954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規定國家設置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并對人民檢察院的職權、組織、活動原則和行使職權的程序作了明確規定。
據此,全國各級人民檢察院逐步建立和健全起來。
在這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就稱呼“檢察官”。
當時的《人民檢察院組織法》雖然采用了“檢察官”名稱,但是“干警”仍在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規范性文件和司法實踐中廣泛使用。
“干警”稱謂有強烈傾向性 長期以來,檢察官在我國都是作為“無產階級專政工具”的形象而出現的。
“干警”一詞,不僅現在一些檢察官在相互使用,即使在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的各類書面文件中,也屢見不鮮。
“干警”一詞,本源有二:一為來源于公安機關,是公安干部與警察的統稱;二為來源于政法干警的統稱,是民政干部、公檢法的干部與警察的合稱。
“干警”一詞用到檢察官身上,可以牽強地理解為干部和法警的統稱,但這中間,卻找不到檢察官的影子,根本無法反映檢察官的本質特征。
而且“干警”稱謂,軍警化色彩濃厚,有著極強烈的傾向性,與檢察官作為法律監督者的法律地位根本不相對應,而且“干警”中,既包括檢察院的行政管理人員,也包括法警中的警官,這種多年沿襲下來的范疇其實含義混亂。
因此,“干警”一詞根本不適用于描述檢察官。
稱檢察官為“干警”不利于公正執法 檢察官的“干警”稱謂,抹殺了檢察官工作的特殊性,無法給檢察官一個公正的準確定位,也從概念上使檢察官無法找到自身的明確坐標,進而容易使其失去應有的公平與公正。
賦予檢察官“干警”的稱號,還體現在抹殺了檢察機關、檢察官的司法屬性,把檢察機關、檢察官當作行政人員對待的思想。
因為我國的“干部”就是約定俗成的對公務行政人員的稱呼,可是如果檢察官同時也是“干警”,檢察官無疑也成為行政機構中的一員了,這樣一來,檢察官和法官都是“干警”,成了一家人,難以避免檢察官在刑事訴訟中,群眾就會出現不明白、不理解、不知所以然的現象,偏袒、傾向由法官和檢察官組成的控方的現象發生,由此所辦理的案件也無法保證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的;而在行政訴訟中,如果檢察官作為行政機構的一個職能部門的行政人員身份出現的話,那么他就有身兼“裁判員”和“運動員”雙重身份之嫌,其審判結論的公正性同樣令人懷疑。
盡管我們不能簡單從檢察官的“干警”稱謂上推斷出我國的檢察官獨立性不強,但這種稱謂還是會影響人們對檢察官角色的理解及定位。
同樣的,在法院系統也存在類似的問題。
檢察官的稱謂將日趨規范 可喜的是,大家逐步意識到了這一問題。
“檢察干警”的稱謂逐漸為“檢察人員”所取代,檢察用詞將逐步走向規范。
筆者發現,在今年初肖楊院長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已經沒有出現 “干警”一詞。
在最近幾年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檢察“干警”的稱謂也在減少,而“檢察人員”的稱呼在增多,特別是今年以來,高檢院賈春旺檢察長所作的多次講話中,均未使用“檢察干警”一詞,而是一律使用“檢察人員”。
在當前開展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中,高檢院政治部編寫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一書中間,凡涉及的稱呼均為“檢察人員”、“檢察機關工作人員”,也沒有出現“檢察干警”詞句(如:97頁第二段、153頁第二、四段)。
例一, 2006年2月24日,賈春旺檢察長在全國檢察機關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使用“檢察人員”一詞11次,而沒有使用“檢察干警”一詞。
例二,2006年4月26日,賈春旺檢察長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中,使用“檢察人員”一詞18次,而沒有使用“檢察干警”一詞。
我們相信檢察機關通過連續多年開展規范化建設活動,這一不規范現象將越來越少,最終將逐步走向規范。
用語建議
【第1句】:將“檢察干警”稱作“檢察人員”或“檢察機關工作人員”等;
【第2句】:區分不同場合將“檢察干警”稱作“檢察長”、“副檢察長”、“檢察官”、“助理檢察官”、“法警”、“書記員”等;
【第3句】:將“全體檢察干警”、“廣大檢察干警”稱作“全體檢察人員”、“廣大檢察人員”等等,以此類推。
以上建議,為即興思考淺見,難免存在不當甚至錯誤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檢察院的政治部主要職能
負責黨的、組織、作風建設和建設工作。
開展檢察特點的思想工作;協同主管部門和縣、區黨委負責對縣、區檢察院領導班子的考核、配備及后備干部的考察工作;承辦向提請有關人員的任務、撤換工作;承辦機構編制工作以及獎勵工作;負責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宣傳工作,干部工作的指導;負責本院機關的機構設置、和、任免、調配、獎勵、干部檔案管理、工資管理及的管理工作。
如何培養檢察干警敢于擔當意識
無私則無畏,無謂則敢于擔當——無私代表人的思想境界、素質修養,培養高檢查干部的擔當意識,從本質上講需要提高檢查干部的思想境界、素質修養。
檢察官與警察的根本區別
檢(prosecutor),一種法律工作者,法行使國家檢察權的檢察人員,包括最高檢察院、地方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和助理檢察員。
中國的警察:包括武警和人民警察兩大類。
“公安”廣義上是指人民警察,分為公安部門管理的公安警察(即狹義“公安”,包括治安、戶籍、刑偵、交通等)、國家安全部門管理的國家安全警察、勞改勞教部門的司法警察以及法院、檢察院系統的司法警察四大類。
人民警察是國家公務員,實行警監、警督、警司、警員的警銜制度,服裝以藏黑為主色調。
武警全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一部分,是擔負國家賦予的安全保衛任務的部隊,受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雙重領導。
區別:檢察官的職責 (一)依法進行法律監督工作 (二)代表國家進行公訴 (三)對法律規定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職責。
警察的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的規定,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綜合來看,兩者的職責明顯不同,所以這是兩個不同職責的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