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時必須簽離職協議書嗎
【第1句】:正式工要多久才能辭職,勞動合同法是有明確規定的。
【第2句】: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3句】:如果依法辭職,用人單位不批的話,可以向當地投訴。
學校不允許老師中途辭職嗎
關于培訓的問題,如你所說,學校并沒有對你進行過培訓,或許只讓你到其它地方聽聽課,不知是否有過培訓的時間記錄或者是個人的培訓簽字等等,如果有的話,校方逐樣可以稱之為培訓,因為培訓含意較廣。
你如果中途辭職,想必校方不可能扣留你的勞動手冊或者檔案等等的相關資料,如果校方要進行扣除,那怕是有充足的理由,也不能扣除他人私人物品進行抵押或保管,辭職的話有可能需要支付違約金,因為從你之前所簽定的協議來看,你是需要每月支付500人民幣做為違約的,至于培訓費用那一塊,你必需要求校方拿出相關培訓記錄和培訓費用,并且該培訓費用需按照國家收費標準進行支付。
至于書面遞出辭職信這一塊,必需是經過校方同意方可離職的,很簡單的一個道理,你與校方,在簽定協議時已經購成了雇主與下屬的關系了,換個說話,如果你在校任職時出了工傷或其它事故,校方也照樣會對你進行負責。
所以必需經過校方同意方可離職。
如果10月30日不同意你離職的話,你可以拿出你之前與校方所簽定的協議進行協商(有可能到時候校方會提出違約金這一塊,所以必需嚴謹)。
最后,祝你國慶節快樂
關于名人堅守的事例
廠規廠紀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紀 律第四條 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 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后到企管處審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準下發。
第六條 勞動紀律(一) 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后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 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 請假制度(一) 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 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
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后補假。
(三) 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系或婚姻關系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準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 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第1句】: 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后,交工會備案。
【第2句】: 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3句】: 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后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4句】: 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后,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第5句】: 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 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 批假權限(停工權限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準)
【第1句】: 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準;
【第2句】: 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準;
【第3句】: 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準;
【第4句】: 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七) 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 工作紀律(一) 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 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證明交門衛。
(三) 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 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第1句】:不準睡崗、脫崗、串崗;
【第2句】:不準吃零食;
【第3句】:不準打鬧、閑聊;
【第4句】:不準干私活;
【第5句】: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 組織紀律(一) 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 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第1句】: 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第2句】: 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第3句】: 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第4句】: 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第5句】: 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第6句】: 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 生產紀律(一) 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 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涂改。
(三) 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 安全、消防、保衛第十一條 安全、消防、保衛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質量第十二條 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運行的有關文件執行。
第五章 來客管理第十三條 對來公司聯系業務(工作)者,門衛首先與其業務部門電話聯系,經同意后填寫《來客登記》,并辦理貴賓證后方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四條 外來人員進入一般生產區,須經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生產區,須經授權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
第十五條 員工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會客。
第六章 標志牌管理第十六條 員工標志牌由企管處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條 如標志牌丟失補辦,須交費10元。
第十八條 全體員工出入廠區須佩戴標志牌。
第十九條 不準借(借給)他人標志牌。
第七章 獎 勵第二十條 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等方面,不顧個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
第二十一條 努力鉆研業務技術,在工作中有發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且獲得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條 愛護公共財產,堵塞漏洞,節約資金等方面有顯著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 通過各種形式勇于同違反本制度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大膽揭發壞人壞事者。
第八章 處 罰第二十四條 “違紀”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二十五條 “違紀”處理方式分別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 口頭警告: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 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不做任何罰款處理,單位須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三) 單位處分:一般違紀,相關單位查獲后,全權由違紀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況教育、罰款,并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四) 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須罰款處理。
(五) 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九章 附則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修改并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有公司總經理簽名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開始施行。
以前公司公布的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