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秘屬于什么專業類別
法律文秘屬于文理科兼收的法律專業類別。
法律文秘專業主要培養具有相應的法學基本知識以及秘書學基礎知識,具有較強的實踐操作能力和公關能力,有一定的創新精神,能夠從事法律服務的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的應用型專門人才。
就業方向,法律服務部門的文秘及相關崗位。
學完思修之后談談自己的收獲與體會300字以內
開理主要分為準備階段、庭審調查、庭審辯論、當事人陳述、庭中調解、合議庭評議、仲裁宣判等幾個階段。
具體操作程序如下: ①準備階段: 書記員: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入庭。
書記員:查核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到庭情況。
書記員:請肅靜,現在宣布仲裁庭紀律:為了維護仲裁庭的庭審秩序,保障庭審程序的順利進行,參加仲裁庭庭審的人員應當遵守如下紀律:
【第1句】:遵守仲裁庭秩序,保持庭內安靜、莊嚴、不許喧嘩、吵鬧。
不準吸煙。
未經仲裁庭許可,不準錄音、錄像、攝影和進行其他妨礙庭審的活動。
【第2句】: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在陳述事實、辯論問題時,必須在首席仲裁員或獨任仲裁員的主持下,圍繞爭議的要點進行。
未經首席仲裁員或獨任仲裁員允許不得發言。
發言應實事求是,文明禮貌,不得進行人身攻擊。
【第3句】:當事人在仲裁庭開庭后,未經仲裁庭許可,不得中途退庭。
擅自退庭的,申訴人按撤訴處理,被訴人按缺席仲裁處理。
【第4句】:旁聽人員不得隨意走動和進入審理區,不準發言和提問。
【第5句】: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旁聽人員將攜帶的手機等通訊工具關閉或置于振動狀態,在庭審期間不得隨意接聽手機。
【第6句】:如有違反仲裁庭紀律的,仲裁員及工作人員有權勸告或制止;情節嚴重的,可責令退出仲裁庭。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報請公安機關處理;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報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書記員:請仲裁員入庭。
②宣布開庭: 仲裁員: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今天依法開庭審理申請人 與被申請人 ( )勞動爭議一案,現在開庭。
仲裁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31條之規定,本仲裁庭由 獨任仲裁員, 擔任書記員負責本庭的記錄。
仲裁員:下面核對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仲裁員:申請人你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原籍、住所地、并將本人身份證提交本庭查驗。
仲裁員:申請人的代理人你的姓名、工作單位、代理權限,同時請將授權委托書、律師事務所公函及本人律師執業證提交本庭查驗
仲裁員:被申請人你單位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同時請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仲裁員:被申請人的代理人你的姓名、工作單位、代理權限,同時請將授權委托書、律師事務所公函及本人律師執業證提交本庭查驗
仲裁員:申請人對被申請人一方人員的身份有無異議
仲裁員:被申請人對申請人一方人員的身份有無異議
仲裁員:上述人員經本庭核實,符合法律規定,可以參加本案仲裁活動。
仲裁員:下面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在仲裁活動中享有如下權利:有委托代理人、申請回避的權利;有申訴、申辯、質詢、質證的權利;有請求調解、自行和解、要求裁決的權利;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強制執行的權利;申請人有放棄、變更、撤回仲裁請求的權利;被申請人有承認、反駁申請人仲裁請求的權利。
當事人在仲裁活動中承擔如下義務:有遵守仲裁程序和仲裁庭紀律的義務,有如實陳述案情、回答仲裁員提問的義務;有對自己提出的主張舉證的義務;有尊重對方當事人及其他仲裁參加人的義務;有自覺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裁決文書的義務。
仲裁員:雙方當事人是否聽清了。
仲裁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33條之規定,如果當事人認為本庭組成人員與本案有以下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到本案的公正審理,可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請: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的;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裁決的; (四)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的。
仲裁員:雙方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
③庭審調查: 仲裁員:現在進行仲裁庭調查:首先由申請人陳述仲裁請求和事實與理由。
仲裁員:申請人是否增加或變更請求
仲裁員:申請人的代理人有無補充意見
仲裁員:被申請人對申請人的請求提出答辯。
仲裁員:被申請人是否提出反訴請求
仲裁員:被申請人的代理人有無補充意見
仲裁員:在庭審調查中,當事人應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提供證據,反駁對方主張的,也應提供證據。
適用舉證責任倒置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提供證據應實事求是,不得作偽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是否聽清了
仲裁員: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和被申請人的答辯理由以及本案的需要,首先請申請人回答下面幾個問題:你入職時間、工作崗位、工作地點、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實際工作期限、工資標準、工資結構、工資發放形式、前十二月工資數額的平均數和各月的工資金額、每周工作天數、每天工作時間、考勤方式、加班時間、應發加班工資和已發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是否辦理社會保險以及離職時間和離職原因等。
仲裁員:被申請人你對申請一方的陳述有無異議
仲裁員:視案情繼續向申請人詢問(略)。
仲裁員:下面進行舉證和質證,要求雙方每舉一份證據,須說明該份證據的來源、內容和作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之規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
現在由被申請一方將你單位職工名冊、規章制度、考勤記錄表、保險清單、工資支付表以及申請人前十二月工資細數和申請人離職有關的材料等提交本庭。
仲裁員: 證據經雙方質證無異議予以確認,請書記員記錄在案。
仲裁員:繼續舉證。
下面針對 問題,請 一方舉證。
仲裁員:除以上認定和不予認定的證據外,對申、被申請雙方的下列證據,本庭將在閉庭后予以審查認定或不予認定。
仲裁員:各方當事人是否有證人出庭作證
仲裁員:證人你的姓名,性別,出生時間,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原籍、住所地,并將本人身份證提交本庭查驗
仲裁員:下面宣讀證人權利與義務:證人XXX,本庭今天依法請你出庭為申請人XXX與被申請人XXX勞動爭議一案作證。
你應履行以下義務:有義務協助仲裁庭調查案件事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必須實事求是地反映案件的真實情況,所證明的事實不準擴大或縮小,對所提供的證據要承擔法律責任。
同時,證人有權拒絕回答與本案無關的提問。
仲裁員:證人XXX,你聽明白了嗎
仲裁員:詢問證人所證明內容,并安排證人發言;(各方當事人如有需要,可以向證人發問) 仲裁員:雙方當事人對證人的證言有無異議
④庭審辯論: 仲裁員:調查結束,現在進行辯論。
在辯論中應當圍繞本案爭議焦點進行,發言時簡明扼要,避免重復,并不得進行人身攻擊。
雙方聽清楚了嗎
仲裁員:首先由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發言。
仲裁員:由被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發言。
仲裁員:雙方是否還有新的意見;繼續發言的,不要重復已講過的內容。
⑤當事人最后陳述: 仲裁員:辯論結束,請雙方當事人最后陳述;雙方有無補充意見
⑥庭中調解: 仲裁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應當本著自愿、合法的原則先行調解。
現在進行仲裁庭調解。
雙方是否愿意調解
仲裁員:先由申請人提出調解方案。
仲裁員:被申請人是否同意申請人的調解意見或有新的調解方案
仲裁員:因雙方意見不一,現在進行庭下調解。
休庭
(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的) 仲裁員:雙方當事人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調解協議(宣布調解結果)。
現在閉庭。
⑦合議庭評議: 仲裁員:現在休庭,進行合議庭合議,稍后繼續開庭。
休庭后主要評議的內容:(1) 審查當事人主體資格是否合格;(2) 事實是否查清;(3) 證據是否真實;(4) 關鍵事實和證據是否經過仲裁庭質證;(5) 是否需要補充調查;(6) 就仲裁庭查證的事實和證據進行綜合分析,認定事實和當事人的責任及運用的法律,做出結論。
⑧仲裁裁決: (一)不能當庭宣布的: 仲裁員:現在繼續開庭: 訴 勞動爭議一案,經本庭調解,雙方當事人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2條之規定,調解不成的,由本庭根據事實和法律另定日期做出裁決。
仲裁員: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聽清楚了嗎
仲裁員:請雙方當事人及代理人校閱庭審筆錄,證實無誤后在筆錄上簽字;如有遺漏或差錯,可向書記員提出補正。
仲裁員:閉庭
(二)當庭宣布的: 仲裁員:XXX訴XXX勞動爭議一案,經本庭調解,雙方當事人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經本庭評議,現在宣布本案裁決結果。
書記員:全體起立。
仲裁員:本案經審理,現已查明......。
(宣布的內容包括認定的事實,適用的法律法規,裁決的結果和理由,當事人起訴權利,起訴期限和起訴法院,并告知其閉庭后7日內送達裁決書。
) 仲裁員: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聽清楚了嗎
仲裁員:請當事人、代理人校閱庭審筆錄,證實無誤后在筆錄上簽字;如有遺漏或差錯,可向書記員提出補正。
仲裁員:閉庭
以上是仲裁的審理程序,法庭的審理程序和它一樣,可以以此作為參考
工會工作目標怎么寫
這個問題涉及到工會工作的具體內容,綜合來講工會工作的目標有兩個方面,下面以學校工會為例解釋說明如下: 一、 科室建設目標
【第1句】:堅持政治理論與業務學習制度,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宣傳教育活動及行政工作例會,出勤率100%。
【第2句】:樹立愛崗敬業精神,提高自身道德素質,注重為人師表,儀表規范,做到教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第3句】:遵守國家法律,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無違法違紀事件發生。
【第4句】:認真執行學校《關于廉政建設的規定》,全科室職工要做到廉潔自守。
【第5句】:在招生、教學、學生管理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學生“索、拿、卡、要”。
不給學生上私課或有償補課。
【第9句】:積極參加各種社會公益活動,在扶貧活動中起帶頭作用。
【第10句】:各科室要做到年初有計劃,年底有總結。
每周要形成本科室全年工作大事記的文字材料,上交檔案室,并將本科全年教學材料歸檔立卷成冊。
【第11句】:環境衛生要達到合格標準。
【第12句】:做好綜合治理工作,不發生火災,被盜等責任性事故。
【第13句】:計劃生育達標。
二、業務工作目標。
【第1句】:維護戲校整體利益和職工合法權益,成立職工之家。
【第2句】:組織公益活動,參與送溫暖等有關的捐助活動。
【第3句】:做好職工生活福利工作。
走訪慰問病困職工和離退休老同志,熱心做好服務工作。
【第4句】:積極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召開工會擴大會議,及時聽娶反映教職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5句】:三月七日召開慶祝“三·八”婦女節聯誼會。
【第6句】:定期召開工會職工代表大會。
【第7句】:定期召開工會委員會議,時間在五月、七月、九月、十一月的中旬。
【第8句】:多深入基層工作,了解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積極配合各個職能部門,做好基礎工作,起到上、下溝通的作用。
【第9句】:完成本科室人均1人的招生任務。
【第10句】:每季度至少為學校網站提供一次內容材料。
【第11句】: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第12句】:年度內為學校建設發展至少提供2條意見或建設,意見或建議被采納,學校將給予相應獎勵
關于員工請假是怎樣扣工資的
請假有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年休假等;其中就事假用人單位不用支付工資。
【第1句】:按現行規定,事假期間,用人單位不用支付工資的;
【第2句】:病假有工資,具體有規定。
根據勞動部勞部發[2024]15印發《實施〈勞動法〉中有關勞動合同問題的解答》的通知規定: 病假期間員工工資的發放標準:連續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本企業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60%;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工資70%;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工資80%;已滿6年不滿8年者,為本人工資90%;已滿8年及8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100%。
連續醫療期間超過6個月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三條乙款的規定,病傷假期工資停發,改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月付給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救濟費,其標準如下:本企業工齡不滿1年者,為本人工資40%;已滿1年未滿3年者,為本人工資50%;3年及3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60%。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3句】: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二婚者只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是帶薪休假;
【第4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國有企業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企業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職工1—3天的喪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
【第5句】:產假也是帶薪休假,但工資多少具體有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第6句】:年休假是帶薪休假,工資照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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