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比她大8歲,顯得很老,她的腳有些跛,走起路來很不好看。 他撿破爛,她就在家等。她有個巨大的愿望,那就是盼著開春,她說那樣兩個人撿破爛會比一個人多。
那天晚上是圣誕節,他知道街上很熱鬧,就牽著她的手來到街心廣場。他們在一家大型商場前停住了,那里正在舉行一場文藝演出,類似促銷性質的。舞臺下圍了好多人,主持人不時向下拋些小禮物,人群一陣陣沸騰。他們就站在人群后面,翹起腳跟看臺上一群青春男女激情似火地跳舞。
文藝演出進入到了高潮。主持人開始準備扔下最后一份禮物,據說這是一份大禮,人們爭相往前擠。但他扔得太遠了,正丟在他們面前。
于是人群集體向后轉身涌向他們,爭搶禮物。她的腿本是殘疾,站立不穩,就這樣一下子被人推倒踩在了腳下。他想去攙扶她,但剛抓著她的衣服,就被人擠散了。 他怎么喊都沒有人聽。他使勁地連拽帶推四周的人,可沒有用。他急哭了。他的聲音嘶啞了。
他突然拿出打火機,燃著了自己的衣服。那件破舊的棉襖遇火而著,很快就躥起火苗,燒焦了他的頭發。他邊大聲叫著她的名字,邊直接沖向人群。人們看見有火靠近自己,都迅速閃開了。 在空出來的地方,他看見她,躺在地上。
他和她一起被送到醫院,她只是外傷,而他全身60%燒傷。病房里,人們都認為他用了很愚昧的手段救了她。
有記者在醫院里采訪了他:“你當時沒有想過用其他辦法救她嗎?” 他簡單一句話:“我只有自己的身體。”
這就是愛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