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范文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會診制度規定會診制度的具體內容篇一
1、凡遇疑難復雜病例,懷疑病人病情與其它專科疾病有關,均應及時申請會診,并按要求填寫會診單。內容包括患者病情及目前診療情況,申請會診的理由和目的等。
2、科內會診:由主診醫師提出,科主任召集科內有關醫務人員參加。
3、科間會診:由經治醫師提出并填寫會診單,上級醫師同意、簽字后送出。應邀醫師應在48小時內完成,并完成會診記錄。如需作專科檢查且一般情況許可的病人,可由工作人員陪同至該專科會診。如系點名會診,邀請人應事先與受邀請醫師聯系,確定會診時間。
4、急會診:會診單上應注明“急”和申請會診具體時間。緊急情況下,可口頭或電話通知。受邀請科室(醫師),必須在接通知10分鐘內到達會診地點。指定醫師不在時,由該科在崗的高年資醫師立即前往,同時向科主任匯報。會診中如遇診療難題,應逐級向上匯報以便及時解決。
5、院內大會診:疑難病例或病情危重、復雜涉及多個學科,可申請全院大會診。由主診醫師提出,經科主任同意后,報醫務處批準并確定會診時間、地點、人員等。會診一般由申請科室的科主任或其指定的人員主持,院質控室相關專家參加,重大會診由醫務處參加并主持,必要時請院長參加或主持。會診內容應在病程錄中有記錄。
會診制度規定會診制度的具體內容篇二
一、各科遇疑難病例需要遠程醫療會診時,由經管醫師填寫遠程醫療會診申請單,簡要介紹病人情況,提出會診目的,經治醫師及科主任簽字,并請病人或家屬填寫請求遠程醫療會診同意書,送至醫務科審批備案后,由患者家屬到財務科按標準付會診費,并由請求會診醫生將交費發票交醫務科,由醫務科登記備案后安排會診各項事宜。
二、對要求遠程會診的病例必須準備如下資料:病歷摘要(按標準申請單打印),各項檢驗檢查及影像報告單(可以是電子版或復印件),各種影像片、病理片。
三、確定會診時間后,由遠程會診網管通知請求會診科室的經管醫師及科主任,按指定會診的時間攜帶必要的檢查資料,提前30分鐘到達遠程會診室,做好會診準備。
四、會診時先由經治醫師匯報病史,回答專家提問,可結合臨床進行咨詢討論。
五、經治醫師參考專家的會診意見,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和患者病情發展,實施具體的診治方案。按病案要求記錄整理會診資料并歸入病案中保存。
六、所有科室對疑難、危重病人要積極開展遠程會診。
七、對于同級醫院或下級醫院提出院外會診申請者:
⑴提前約定遠程會診的時間,并提前將會診患者的資料交至我院醫務科。
⑵遠程會診醫師應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并注冊,具有主治醫師及以上專業技 術職務,其會診、咨詢內容與本人執業范圍、專業技術相一致。
⑶遠程醫療會診只作為臨床診療活動的輔助手段,對患者診斷、治療的決定權仍屬于申請會診的醫療機構,若出現醫療糾紛由申請會診的醫療機構負責協調解決。
⑷遠程醫療會診收費標準將按照省、市規定的價格、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醫療服務價格執行。
會診制度規定會診制度的具體內容篇三
一、臨床科室有關的遠程會診事宜由醫務科負責。
二、各科遇疑難病例需要遠程醫療會診時,由經管醫師填寫遠程醫療會診申請單,簡要介紹病人情況,提出會診目的,經主治醫師及科主任簽字,并請病人或家屬填寫請求遠程醫療會診同意書,送至醫務科審批備案后,由患者家屬到財務科按標準付會診費,并由請求會診醫生將交費發票交醫務科,由醫務科登記備案后安排 會診各項事宜。
三、對要求遠程會診的病例必須準備如下資料:病歷摘要(按標準申請單打印),各項檢驗檢查及影像報告單(可以是電子版或復印件)各種影像片、病理片。
四、確定會診時間后,由遠程會診網管通知請求會診科室的經管醫師及科主任,按指定會診的時間攜帶必要的檢查資料,提前30分鐘到達遠程會診室,或是通過我院的骨科聯盟微信平臺進行遠程會診,上傳病情資料,做好會診準備。
五、會診時先由經治醫師匯報病史,回答專家提問,可結合臨床進行咨詢討論。
六、經治醫師參考專家的會診意見,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和患者病情發展,實施具體的診治方案,按病案要求記錄整理會診資料并歸入病案中保存。
會診制度規定會診制度的具體內容篇四
1、門診病人實行首診負責制。首診醫生對我院沒有條件救治的病人應該及時進行轉診,不得延誤病情。
2、如需要轉科檢查,可在門診病歷上注以“請××科會診”字樣,接受會診科室不得推諉,應優先就診,認真做好問診、檢查及處理工作,并詳細記錄。
3、門診留觀病人院內科間會診,需填寫會診單,并經主治醫師簽字后再送往應邀科室(值班時不受此限),除專科特殊需要外,一般不指定專人。各臨床科室應安排會診責任醫師,急診應隨邀隨到。一般病人不超過24小時。
4、會診時,經管醫師應為會診準備好必要的臨床資料并陪同檢查,介紹病情。應邀醫師認真填寫好會診記錄,遇疑難、危重或處理有困難者,及時請本科上級醫師會診。
5、會診后若需轉科治療,經管醫師應開出轉科醫囑,寫好轉科記錄,連同病人所有臨床資料同時轉出,派人護送病人至新科室,并交好班,接納科室應優先照顧,不得推諉,及時書寫接科錄及開出醫囑。
6、院內集體會診:因病情需要多科集體會診,由需會診科主任或負責人向醫務科匯報,醫務科同意后,確定時間,通知有關人員參加。醫務科派人參加,并做好登記和記錄。
會診制度規定會診制度的具體內容篇五
院內會診管理規定 會診是解決疑難、復雜病例問題的一種重要診療方式,通過會診可以充分發揮綜合性醫院多學科的整體優勢,集思廣益解決診療難題。為維護我院正常醫療秩序,保障醫療安全,規范我院院內會診工作,提高會診效率和會診質量,特制定院內會診管理制度。
一、會診分類:按范圍分為科內會診、科間會診和全院大會診。按急緩分為急會診和普通會診。急會診要求10分鐘之內到位,普通會診不超過48小時完成。
二、會診人員資質:急會診和普通會診一般由總住院醫師(或主治醫師)參加,全院大會診一般由副高職稱以上人員參加。
三、
會診流程(一)科內會診 對三天未確診、較疑難或對科研、教學
有意義的病例,由經治醫師或主治醫師提出,科主任或其指定人員主持召集科內有關人員參加,進行會診討論,以進一步明確和統一診療意見。會診時,由經治醫師報告病歷并分析診療情況,同時準確、完整地做好會診記錄,并認真執行會診確定的診療方案。(二)科間會診(普通會診,包括南北院區會診)由經治醫師填寫會診單,主治醫師或上級醫師同意簽名。應邀醫師應在48小時內完成會診,并寫好會診記錄。
1、門診會診:根據病情,若需要他科會診或轉專科門診者,需經本門診年資較高的醫師審簽,并在門診病歷中注明所需會診或轉診的科室,由病人持門診病歷,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會診。會診醫師應將會診意見記錄在門診病歷上,同時簽署全名;屬本科疾病由會診醫師處理,不屬本科病人可回轉給邀請科室或再請其他有關科室會診。
小時(急診除外)。
(三)全院大會診 疑難病例需多科會診者,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同意備案,邀請有關醫師參加。申請會診的科室應提前一到兩天將病情摘要、會診目的及邀請人員報告醫務科。醫務科確定會診時間,通知有關科室人員參加。會診由申請科室的科主任或本治療組高級職稱醫師主持,必要時醫務科派人參加。主治醫師報告病歷,經治醫師作會診記錄,并認真執行會診確定的診療方案。
(四)急會診 1、對本科難以處理急需其他科室協助診治的急、危、重癥病人,由經治醫師提出緊急會診申請,并在會診單上注明“急”字。會診單應書寫規范,會診目的明確,邀請會診時間須寫到幾時幾分。特殊情況下,可電話邀請。會診前急會診科室應將病歷書寫完整,做好必要的輔助檢查。
2、無特殊情況下,被邀會診的醫師在10分鐘之內到達。
3、會診時,申請醫師必須在場,配合會診搶救工作。
4、會診后,被邀醫師應將檢查結果及診斷處理意見寫在會診單上,對危重疑難病員的診療建議應向原接診醫師交待清楚。
5、如會診后診斷仍不能確定,患者所在科室應暫時承擔主要診治責任,不得相互推諉,并及時請有關上級醫師檢查,確定診治方案。
院外會診管理規定
會診管理措施制定借鑒
院內感染管理工作計劃
管理規定
模版管理規定
會診制度規定會診制度的具體內容篇六
1、當臨床醫生在診斷、治療過程中,遇到以下狀況時應請會診:
(1)病人病情不屬自己職權允許的;
(2)病人病情危重、復雜,不是自己潛力能夠解決的;
(3)受各種原因限制,本科、本院不能解決的狀況時。
2、會診批準權限:請院內會診,主管醫生報科室主任批準;院外會診由科主任報醫務科、分管院長批準。院內會診要求在24小時內完成。
3、會診醫生資格:例行會診、急會診應請相應科室主任,或相應專業醫生;在科主任不在時,能夠請值班醫生。會診醫生在會診過程中,技術潛力不足時,應請所在科室上級醫生、科主任會診。
4、例行會診:病人病情不屬急、危、重癥的,屬例行會診。例行會診由主管醫生填寫會診單準備會診資料,匯報病史,記錄會診意見,執行上級醫師指示。
5、急會診:病人病情危急,需要本科和他科立即會診時(不允許按例行會診手續進行會診時),應當緊急會診。請急會診科室科主任在班,由科主任決定。科主任不在時,由上級醫生或值班醫生決定。可用會診通知單通知,也可用電話通知,會診人員在接到通知后須立即應診。因特殊狀況不能前往時,也要派相應醫師前往。會診時,申請醫師務必在場,配合會診和搶救。
手術中出現意外狀況,需請會診,屬急會診,術中會診包括術中變更術式或變更手術范圍,術中狀況不能處理,低年資醫師請高年資醫師或科主任、院長、院外會診。
6、急會診病人的會診須堅持邊搶救,邊會診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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