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紳是唐朝著名的宰相和詩人,祖籍亳州譙縣人氏。李紳出生在一個官宦之家,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很有才學。
二十七歲的時候,李紳高中進士,入翰林院為翰林學士。有一年他回故鄉探訪親友,正好與他同榜進士的浙東節度使李逢吉回朝奏事,路過亳州與李紳撞上。
兩人是好友,既然如此巧合,自然要約一波。聚會的時候,兩人登上觀稼臺,一時心潮起伏。李逢吉先感嘆一番,吟了一首詩,最后兩句何得千里朝野路,累年遷任如登臺。
李逢吉滿心想的是若是官路升遷,像是登臺這么簡單就好了。李紳卻被田野立農夫頂著火辣的陽光鋤地感動,因此感嘆:
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
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
因為這首詩,李紳成為著名的憫農詩人。而這首詩到了今天,可謂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旨在讓大家知道耕種的艱辛,從而學會節儉。
節約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光盤行動發起的時候,想必各大高校都曾掛過寫有《憫農》的橫幅。但是諷刺的是,這位留下詩句,勸導大家珍惜農民勞動果實的李紳,卻成為了暴官。
《云溪友議》記載,李紳發跡之前,經常到李元將的家中做客。李元將比李紳年長,因此李紳稱其為叔叔。但是等到李紳發跡過后,就顛倒過來了。
李元將想要巴結李紳,因此主動降低身份,與李紳兄弟相稱。李紳并不滿意,一直等到李元將稱自己為孫子李紳才高興。
李紳為官嚴酷,有一次家仆和市民發生沖突。李紳竟然不管是非,直接下令將家仆和市民都抓了起來,處以極刑。因為為官酷暴,所以當地老百姓都很怕李紳。甚至有些百姓偷偷渡過淮河,逃往他地。
李紳晚年之時,經手一件大案吳湘案。這件案子,是李紳一身最大的污點。李紳七十四歲的時候,出任淮南節度使。當時揚州江都縣尉吳湘被人舉報不僅貪污公款,而且還強娶民女。
李紳接到報案之后,馬上就將吳湘抓入監獄,判處死刑。古代死刑雖然是地方官判決,但是卻要上報京都備案審核。案件上報朝廷之后,諫官發現其中應該還有冤情,所以就派下御史崔元藻復查。
崔元藻調查之后發現,根本沒有強娶一事,而吳湘雖然貪污,但是款項卻并不多,所以罪不至死。但是李紳卻根本不管,強行將吳湘送上了斷頭臺。
大中元年,吳湘案被平反。李紳當時雖然已經去世,但是仍然被追究責任。朝廷對李紳作出削紳三官,子孫不得仕的懲罰。
另外,傳說李紳非常喜歡吃雞,尤好雞舌。每次吃一盤雞舌,后院都會斬殺很多雞。他生活奢侈,一餐多達幾百貫,甚至上千貫,與他當初寫憫農之時的初心完全相背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