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很看不起一對戀人每天保持著樂呵呵的狀態,沒有爭吵,沒有誤會,沒有幽怨,沒有糾結,也沒有傷害。就像兩個沒腦子的人在一起看一出淺薄的喜劇,終日樂得毫無緣由,樂得沒心沒肺。
大學時同寢室的女孩談戀愛便是這種狀況,每天看她跟那男孩樂呵呵出去又樂呵呵回來,問她有什么可樂的,她說來說去,無非是吃了什么好東西,看了什么好電影或對方說了什么每個戀愛中的男人都會說的話……
有那么高興嗎?
還真有那么高興,連他在路邊花園給她偷一朵月季花,她想起來都能高興兩個月。而聽她說,他也能為了她手織的一副簡單的毛線手套沒完沒了地高興……總之,我們總結他們,是一對情商過低的男女,那種情商,壓根就不可能觸摸到愛情的真諦。
愛情是什么?當然是梁山伯和祝英臺、羅密歐和朱麗葉……是一切以此為標桿的山盟海誓、地老天荒、天崩地裂……即使無須面對生死,也一定會經歷波折、糾結和疼痛。
疼痛才是愛情的極致感受吧?而不是從頭到尾淺薄的快樂。
那算什么愛情?沒有眼淚算什么愛情?沒有疼痛算什么愛情?
可他們就那么淺薄地快樂到底了,畢業后半年就結了婚,住在租來的小房子里,房子離女孩工作單位很近,但男孩每天卻要坐一個多小時的公交車上班。兩個人收入也不太高,偶爾出去吃頓飯就像過大年一樣開心,沒事逛商場,只逛不買,看看就知足。誰都不嫌棄對方不夠上進,也沒有誰擔心過彼此會變心或背叛,偶爾為小事拌兩句嘴,三分鐘不到就和好——一直進行著戀愛初始的快樂狀態。
可是,有什么不好?若干年后,在一次次經歷了愛情的傷感和傷害,想起所謂愛情深刻的疼痛便不寒而栗的時候,猛然發現,簡單的快樂又有什么不好?而一度崇尚的刻骨銘心、天崩地裂的愛情,又有什么好呢?我們不是天生的受虐狂,我們愛一個人肯定是為了和他相伴到老,而不是生離死別;肯定是為了快樂而不是悲傷——即使悲傷也是快樂的鋪墊吧。
終于覺得梁祝那樣的愛情過于悲涼和慘烈了。兩個相愛的人,到死都不曾享受過愛情的快樂和美好,再深刻有什么用?深刻得連命都沒了。如此,就算給我們一萬次機會邂逅這樣的愛情,你要不要?
反正我不要。疼過了才知道每個人都怕疼,都貪生惜命,我雖然虛榮地崇尚過愛情的痛徹心扉,但事實上骨子里我更愿意追捧人生的快樂。
哪怕這快樂是淺薄的。
可是什么才是深刻的?憂傷?哀怨?疼痛……它們只是在字面上聽上去更生動一些而已。它們的發音比快樂似乎有點兒情調,但不過都只是兩個字。選來選去,我們也會選擇后者。
那么好吧,你怎么才算愛我?當然是你能夠給予我遠離傷害和疼痛的快樂。
于是成年后,我們修改愛情準則:誰令我快樂一生,誰便是最愛我的人。
即使這樣的標榜同樣令新成長起來的女孩子取笑鄙薄。沒關系,我不在乎,不在乎你們說這樣定義愛情是因為我不再年輕了。說真的,如果我很年輕時懂得這個道理,我相信我一定比現在幸福很多。
《北京愛情故事》中的小伍說,一切都要以快樂為基準。
一切的范圍很廣,包括工作、生活方式,當然,也應該包括愛情。現在明白,快樂的愛情才是好的愛情,所有以深刻為借口的曲折傷害,才是真正的淺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