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定下終身大事
可是,我們還是要結婚。
那是2002年6月的一天,我在香港,他在北京,終身大事在長途電話中不到一分鐘就定了下來。
我不想驚動太多的人,只把要結婚的事告訴了高雁,她興奮不已:“你們什么時候辦婚禮?婚禮內容我早就策劃好了。主持人是文濤和許戈輝,地點在中國大飯店,舞臺兩側設兩塊大屏幕,播放社會各界的賀詞還有你們倆面對鏡頭袒露戀愛經過,初步定20桌,你們的親朋好友,同事、廣告客戶……”
“怎么還有廣告客戶啊?”
“這么大的活動,起碼200個來賓,沒有廣告,費用從哪來?”
在鳳凰,高雁負責所有娛樂類的節目和大型晚會。她要按照電視晚會的標準來操辦我的婚禮。
“你幫我打聽打聽,在香港結婚該找誰啊?我們想結婚了,可不知道該怎么結。”我說。
“那你的婚禮辦不辦吶?”高雁不依不饒,“可不能浪費了我這么好的創意。”
“我得和他商量商量。他特別害羞,一見大場面就暈。”
果然,在電話里一聽說又是紅地毯又是200人的大場面,他就已經緊張得結結巴巴了: “那,那我走路一定會順拐的,不如讓我扛臺攝像機邊走邊拍吧?”
他是攝像,習慣于躲在鏡頭后面。
“不行!”我對著話筒大叫,“從現在開始,你要練習走紅地毯。”
輾轉后,登記成功
高雁很快打聽到了在香港登記結婚的程序:“你們倆帶著證件去紅棉道婚姻注冊中心就行了。”
紅棉道禮堂座落在公園中央,公園里有幾個想必是來參加婚禮的人,各個臉上都是一副歡天喜地的神情。只有我和老公,手拉手神情肅穆地走著,看上去像是一對被包辦婚姻捆住了手腳的不幸男女。其實,我們只是緊張。
我有一個毛病,對于教堂、機關和所有有象征意義的地方都充滿敬畏,一旦身處其中常常會有不能控制的奇怪生理反應。我和老公神情嚴肅地來到公園中央的一座小樓前。樓前正有一對新人和親朋好友在拍照。新娘一襲婚紗,所有來賓都是盛裝出席。我一下子蒙了,怯生生地拽了拽老公的衣袖:“來這登記還得穿禮服啊?”我倆面面相覷,他不敢看他的仔褲,我也不敢看我的短裙。我們低頭穿過歡樂的人群,推門進了小樓,樓里一片安靜。
一位和藹的中年女士接待了我們。“我們是來登記的。”老公和我異口同聲。話一出口我們倆都樂了,因為這像極了電影《小兵張嘎》里的臺詞。嘎子來到游擊隊,愣頭愣腦地說:“我是來參加的。”
“這里是行禮的地方,婚姻登記要去金鐘大廈。”工作人員顯然沒看過《小兵張嘎》,她大概猜想我們要么是幸福壞了,要么是緊張壞了,所以她善良地選擇了和我們一起傻笑。 我們三個人尷尬地面對面樂了半分鐘后,我和他起身告辭。
香港婚姻登記處位于金鐘大廈,大約100平米的一個大廳,有二十幾個柜臺。此時,每個柜臺前都坐著人,凝神回答工作人員的提問。屋子的中央有十幾排塑料座椅,也都坐滿了人,男女老少,各種膚色,像聯合國一樣。
我先認真閱讀了墻上貼著的布告,立刻對這個嘈雜但卻秩序井然的地方充滿了景仰。這兒恐怕是全香港最重要的地方了,生老病死,婚喪嫁娶,人生的每一個步驟都歸這兒管。 我和老公誠惶誠恐地把一大堆資料交給了工作人員:身份證、護照、單身中文證明、單身英文證明……能想到的我全帶來了。
工作人員一邊翻看我們的材料,一邊指著桌子上的日歷說:“你們先挑個行禮的日期吧。年底快到了,結婚的人特別多,大會堂和紅棉道都快排滿了,最近的一天是12月31日,在大會堂,你們要不要?還有一個多月,到時候,你們的結婚申請也就批下來了。”
我必須要解釋一下在香港結婚的手續:首先在婚姻登記處登記,然后在結婚申請被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舉行婚禮,超過3個月仍未行禮的則需要重新申請。行禮的地點有兩處,紅棉道和大會堂。新人服裝可隨意,禮服或便裝都行,但必須整潔、得體。觀禮人數沒有上限,但不得少于兩人,因為在結婚證書上需要兩位證婚人的簽名。
工作人員細心地填好所有表格,指了指桌面上鑲著的一塊銅牌說:“你們兩個人誰來宣誓?”
我主動站了起來,像是在課堂上回答老師的提問一樣,一字一句念完宣誓詞。想必工作人員從來沒有聽過誰如此聲情并茂地朗讀宣誓詞,待我念完,由衷地贊嘆到:“北京話真是好聽。”“好了,一旦你們的結婚申請獲得批準,我們會電話通知你們的。別忘了12月31日準時來行禮。”
面對陪了我們一下午的恩人我不知道怎樣報答。我真后悔事先沒在口袋里裝上幾塊喜糖,而隔著柜臺擁抱政府工作人員似乎也不合適,于是,我和老公就一直傻笑。
“香港人結婚的規矩真是挺奇怪的。從現在開始,今后的15天里,咱倆的結婚公告會張榜貼出來,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反對的意見。你說,不會有人反對吧?”我的腦海里出現了George Scott主演的電影《簡愛》中的情節:羅切斯特和簡愛站在神父面前正在行禮,突然,羅切斯特前妻的弟弟沖了進來,大聲宣布反對他們的結合。然后,簡愛含淚出走。
想到這,我已是熱淚盈眶了。
“你看你,放心,全國人民高興還來不及呢,不會有人反對的。”他輕輕地拍了拍我的臉。“那,那我得吃塊Cheese蛋糕。”我破涕為笑。
15天時間很快就過去了,感謝上帝,沒有人反對。
31日,我們結婚啦
老公飛快地洗漱完畢,一邊打領帶,一邊騰出一只手從衣柜里拽出一條高領無袖的咖啡色連衣裙:“這條新買的不是挺好的嗎?”我放下了咖啡杯,穿上裙子,在鏡子前面左照右照。好像還不錯。
8:45,我和老公衣冠楚楚地走出了家門。他的服裝是:黑西裝、黑皮鞋、白襯衫和金色的領帶。相比之下,我的造型略顯簡單:沒有化妝,呢制的連衣裙外面是一件淺咖啡色的及膝短大衣,腳上是咖啡色的長靴。雖然打扮不像新娘,但本色的衣著讓我覺得舒服、自然。
9:30,我和老公以及證婚人嘉耀、曉文就正襟危坐在大會堂的接待室里了。
“陳魯豫、朱雷!”一聽到我的名字,我噌一下就站了起來。老公緊跟在我的身后,我們三步并兩步幾乎是躥到了工作人員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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