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縣城廉租房屋買賣合同篇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于 住宅一處,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
第二條此房屋實際售價元 整(¥ 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土地證和房產證兩證辦理費用。
第三條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第六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八條此合同與出售委托合同、承購委托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附帶家具(見家具清單)
甲方(簽字): 年
乙方(簽字): 年
日 日 月 月
縣城廉租房屋買賣合同篇二
合同三方當事人:
賣方: 〔身份證〕:
聯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證〕:
聯系地址:
買方: 〔身份證〕:
聯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證〕:
聯系地址:
經紀方: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賣方和買方分別獨家委托經紀方買賣房屋事項達成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買賣之房屋(以下簡稱該物業)為〔現房〕,地址為: ,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房地產證面積〕為準)。
第二條:賣方持有〔房地產證〕號碼為: 。該物業現時的產權情況〔是〕在按揭中,在 銀行按揭。賣方保證對該物業享有完整處分權并保證該物業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于賣方的原因,造成該物業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條:買賣雙方同意該物業成交價為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
第四條:買方應按時將樓價款交付給賣方,并按附件中的付款方式支付樓價款。
第五條:是次交易所產生稅費〔按房地產交易所規定以買賣雙方各付各稅〕〔其他: 〕方式交付。
第六條:賣方交付該物業予買方使用之日期為〔 〕;賣方在交付該物業時必須付清一切有關該物業之雜費(如水、電費、煤氣費、管理費、電話費、網絡費、有線電視費等)。
第七條:該物業以現狀售予買方,而買方已檢查并同意以現狀購獲該物業。
第八條:賣方應在交易過戶完成前將有關該物業的產權瓜葛、債務、稅項及租賃、清還抵押等事項處理完畢,并保證交易過戶完成時買方無須對上述事項負責。
第九條:基于經紀方已促成買賣雙方簽定本合同,提供了中介服務,賣方同意本合同生效當日向經紀方支付人民幣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為咨詢及中介服務費,買方同意本合同生效當日向經紀方支付人民幣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為咨詢及中介服務費。賣方或買方逾期交付咨詢及中介服務費用的,按日向經紀方交付咨詢及中介服務費仟分之一的滯納金直至清償之日止。
第十條:無論在任何情況下,若賣方或買方在簽署本合同后未能以本合同條款買入或賣出該物業,則違約一方須支付經紀方總成交價的5%作為違約金。
第十一條:賣方在收取定金后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將該物業售予賣方,則賣方須在確定不能出售物的即日退還買方已付樓價款并雙陪返還定金。
第十二條:賣方逾期交付該物業給買方即視為違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每延期一日應向買方交付相當于該物業全部樓價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若買方解除合同,賣方應雙陪返還定金,退還買方已付樓價款。
第十三條:買方在交付定金后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買入該物業,賣方有權沒收買方所付定金,并有權將該物業售予他人。
第十四條:如買方支付樓價款時不按照附件約定的付款方式交付,即視為違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若賣方不解除合同,買方每延期一日應向買方交付相當于該物業全部樓價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若賣方解除合同,賣方有權沒收買方所付定金,并有權將該物業售予他人。
第十五條:由于一方違約,另外兩方為追究違約責任而產生的律師費由違約一方承擔。
第十六條:本合同取代任何過往三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以及協議。
第十七條:合同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提交廣州市仲裁委員會以獨立仲裁員按簡易仲裁程序予以仲裁〕的方式解決。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賣方一份,買方一份,經紀方一份。 第二十條:本合同經三方簽章后生效。
第二十一條:三方約定其他事項:
1、售價包含該物業內現有之水、電設備以及現有裝修設備等一切賣方已繳付之房屋固有設施之費用。
2、 知悉該買賣物業產權為銀行抵押欠債物。
3、 由于法院原因未能出具裁定書,則買賣雙方不負違約責任。賣方須即時無息退回訂金給買方。
4、 出具裁定書落名后,如買方違約則定金不予退回,買賣權歸回銀行所有。
5、 買方必須公證委托賣方購入該物業,并在公證委托書上聲明賣方在買方確定違約撻定后能將以上物業轉讓他人。
備注:買賣雙方確認均已清楚了解合同條款的內容及含義,并自愿接受合同條款的約束。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經紀方(簽章): 經紀方代理人(簽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縣城廉租房屋買賣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為多方籌集房源,確保完成年下達的我縣廉租住房建設任務,徹底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誠實信用以及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房屋買賣協議:
一、甲方所售住房坐落在,結構套,建筑面積_平方米。
二、住房售價暫按元∕平方米,總價元,大寫元整。單價由工程前期費用、工程建安成本、附屬設施及配套、土地、稅金五項構成,具體按甲乙雙方認可的中介機構決算的單價為準。
三、付款方式:協議簽訂生效后,乙方先預付給甲方款,工程進入三層支付成后支付到體竣工后支付到余工程全部竣工后按實結算。
四、交工時間:年月工程交付使用。
五、工程現場拆遷、移桿等影響工程建設的由乙方負責。
六、工程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規費由乙方負責。
七、雙方責任:甲方不能按期交付住房、乙方不能按期付款的,按收購住房總價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土地登記機構各執一份。
七、本協議由乙方負責解釋。
八、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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