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放假的時候,我每天都要步行穿過兩個十字路口去學英語。在這條路上我每天都會看到形形色色的人,在這之中有一位流浪漢他沒天都會在街上賣唱;而我從不相信他是一位“流浪漢”。
今天,我又看到他了。只見他衣衫襤褸的半蹲在地上,他的一條腿斷了,可他似乎絲毫沒有感覺到痛。而是一手拿著話筒靜靜的唱著還時不時把可憐的眼神投向人群;我生氣極了沒有被他那可憐的眼神給震到。我想:一個流浪漢一天到晚反復重復著一首歌而且每一遍的聲音都高亢洪亮難道他不累嗎?賣唱也就算了還假唱,每天對著來來往往的路人投去得可憐的眼神你不會覺得太過分了嗎?其實他可以用其他的方式來賺錢二本不是博取別人的同情心。
日復一日每當我又一次走喜愛上學的路上時。他仍舊坐在那里拿著新的閃閃發光的設備,唱呀唱!也許有一天打假專家方舟子站在他面前時,他就不會那么悠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