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這個詞,相信大家都熟悉。他們無處不在,時時威脅著我們的社會。但其實貪官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錢。在考場上,有的學生家長用錢買通主考官,給自己的孩子加分;有的人犯了罪,用錢買通警察局的人,就免去了一次牢獄之苦;有的人競爭上崗,因為別人用錢買通了上司,失去了一次競爭的機會。。。。。。這都是為了一個字,錢!錢真的比一切都重要嗎?那些貪官真的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沒有一點兒羞恥嗎?我畢竟還只是個小學生,不懂得這些社會上的糾紛。就拿古代著名貪官和坤來說吧,他一生中貪財無數,竟私自貪污白銀上億,這真實個驚人的數目。再拿我們市的張某人來說吧,他曾是個威風的公安局局長,后來經受不住“錢”的誘惑,最后還是做了貪官,被判了死刑。
這一切的一切,都值得我們深思。貪污的現象,不僅對社會有影響,對我們青少年的成長也有影響。在我們班,也有“貪官”。有的班干部因為別人給了他好處,他就不扣那個人的分。有的班干部因為對方是我們的好朋友,又不扣分。這不也是“貪官”的現象呀!青少年的心靈本是純潔善良的,可隨著大人的影響教育下,也成了“貪官”試問那些有孩子的貪官為什么就不能以身作則,給孩子樹立一個好榜樣呢?
“貪官”事件留下了悲慘的結局,也給了我們深深的思索,畢竟貪污是沒有好下場的。但是社會需要我們大家去弘揚正氣,扶起正義。要用胡錦濤主席說的“八榮八恥”指導自己的行為,為社會做出偉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