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第一天掛上紅領巾起,紅領巾就成了我的好朋友。每天起床穿好衣服,我總會小心翼翼地掛上紅領巾,放學回家后,也舍不得放下,因為紅領巾是少先隊員的標志,是她告訴我要做一個拾金不昧的人。
在一個星期一的早晨,我走在去上學的路上,突然感覺腳下有東西被我踩著,低下頭一看,哇原來是一張二十元的紙幣,我心里暗暗高興,心想:喲,白白撿到了二十元,放學可以去買玩具啦。正當我把二十元錢往口袋塞的時候,胸前掛著鮮艷的紅領巾好象在告訴我:身為一個少先隊員撿到別人的東西,怎么能往自己口袋塞呢?應該把它交給失主或交給老師呀!
想到這里,我不禁臉紅,幸虧沒把錢占為己有。我拿著手中的二十元,來到了老師的辦公室,“老師,今天我在上學的路上撿到了二十元!"老師看了看我,笑瞇瞇地說:“好樣的,少先隊員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表揚。”
“小鳥在前面帶路,風兒吹向我們……”我亨著歌兒走在回家的路上,感覺腳步特別輕快,連胸前的紅領巾也感覺格外鮮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