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翁珍虹)衣衫襤褸地出現在美國的一家精品服裝店,來買衣服,想換掉那件頗為“時尚”的“夏威夷草裙”。可是,那里的“顧客”(同學)見我這副模樣便哄堂大笑。
連那服裝店的伙計“托德”也看不起“我”這副模樣,以為我是個窮光蛋,故意給我選了一件十分蹩腳的衣服給我,“我”穿著怪不舒服哩。不過,“我”還是很想買下來。但是那伙計的嘴臉還十分刻薄,句句都讓我冒火,而“店老板”(我)也一樣。一氣之下我出拿了百萬英鎊。真是奇怪,他倆的態度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變得笑容滿面,恭恭敬敬。
那位“店老板”邊說邊給“我”找出了一套考究的西裝給“我”穿。那是一套有著雪白的背心(一個白色的帶子,下面剪通了)、外套(用報紙做的大號衣服,外面涂了墨水),還有一條西褲(黑色運動褲)十分的雅致、素凈,穿上了好像是一為公爵(一點也看不出以前是個要飯的)。
我們三個的精彩的表演贏得了評委和觀眾的一致好評,也讓大家熟悉了課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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