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至高無上的,它應于我們形影不離。法律是公正,嚴明的,它隨時制約著人們的不良行為的發生。在我身邊就有過這樣一個事例。
我有一個同學叫小明,他在班級的成績一直名列前茅的,而且還是班干部。在他的父母眼中,他一直都是一個乖孩子。有一次,小明期末考試,考了全班第一名。他爸爸很高興,覺得自己的孩子實在是太優秀了,便獎勵了他10元錢。小明拿著10元錢,找了幾個要好的同學出來慶祝。有一個同學提議去網吧,大家都同意了。于是小明一行3人便進了游戲廳。但他從這次玩了以后,覺得還不過癮,便把媽媽給他的零用錢也省下來玩電子游戲。可是,他還是覺得玩的太少了。終于,他向媽媽的錢包伸出了手,拿走了所有的錢。之后,他還到小店、同學等地方偷錢。有一次,他在超市里的收銀臺偷錢時,趁老奶奶不注意時,掏出一把錢,不小心被老奶奶看見了。于是便一把抓住他的手,那位男孩見自己的事情敗露,面前正好有幾瓶啤酒,便隨手拿起一瓶往老奶奶頭上砸去。頓時,鮮血四處濺去,老奶奶躺在了血泊里,不省人事。學生由于一時的疏忽而犯了大錯,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就因為這小小的10元錢,毀了他的一生,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上一篇:四川加油!中國加油!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