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只可愛、美麗的小天鵝,來到美麗的甌江嬉戲,它們想在這安家落戶。可就在這個時候,一位沒有法律意識的村民,他不知道白天鵝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他還以為那是山上的野鴨,來這兒洗澡。他拿起**,“嘣”的一聲,把其中一只白天鵝給打傷了。幸好有一位村民發現了,大聲呼喊那一位村民,村民聽到了,馬上放下天鵝,拔腿就跑。
目擊者的話對警方破案有了很大的幫助。過了幾天,警方找到了犯罪嫌疑人,據犯罪嫌疑人訴:他打了天鵝之后,被人發現了,他馬上跑回家。到了晚上,他到了甌江邊撿天鵝,把天鵝撿回了家,他偷偷的燒了起來,但他怎么吃的下呢?他就偷偷的喂自己家的小狗了。
白天鵝來到山清水秀的龍泉,我們應該高興,但白天鵝卻被一位法盲無知的村民,把白天鵝活活的捕殺了。我們應該為白天鵝惋惜。白天鵝本身應該在龍泉安家落戶,生出許多可愛的小天鵝。
法律是一道保護自己的護身符,但法律也是殘酷的。我們不應該觸犯法律。白天鵝的案件雖然已經過了,但我們永遠不會忘記這次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