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放學后,在回家的途中,我看見一個頭上纏著繃帶,雙腿重度殘疾的乞丐蜷縮在街邊的墻角里。看到這一幕,我對這個乞丐頓生憐憫之情,把身上僅有的五塊錢都給了他。他欠欠身,對我說了聲“謝謝”。
面對乞丐,路人有兩種做法,一種是憐憫,而另一種,是欺侮。
幾個小學生走到他跟前,搜遍身上及書包里的錢,將它們傾囊相助;路過的行人紛紛五塊、十塊、二十塊甚至一百塊錢投入乞丐的盆里。我看著不由得鼻子一酸:“現在社會上懂得關愛他人的好心人可真多啊!我注意到此時的乞丐已是淚流滿面,這不是受病痛折磨的淚水,而是感動和感激的淚水啊!
可當我被這發生在街邊角落的這一幕感動得熱淚盈眶之時,卻看到了不和諧的一幕:幾個社會青年來到乞丐跟前,不由分說地給他一腳,接著便毆打他。即便乞丐喊了“饒命”,他們還是沒停手,直到打得乞丐渾身發抖才住手,還將乞丐搜刮一番才走人。我躲在遠遠的墻角看著這悲慘的一幕,流出了眼淚,這一次,是痛苦的淚水,為這個乞丐剛剛遭受的折磨而痛苦。我無能為力,不能幫助他。我只能做力所能及的事:為這個乞丐祈禱。我只希望這一幕不再發生,不再發生在這乞丐身上。
我從內心發出呼吁:“希望我們身邊能多一些關愛,少一些悲涼,讓人間變得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