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會埋怨道:“書有什么好看的?還不如買些食物、衣服什么的,最起碼還可以充饑、保暖。”可我認為書最好:
零食只能滿足自身上的欲望。吃完了就無影無蹤了,不過是短暫的而已,滿足不了自己精神上的缺陷(我的意思不是不讓你吃零食)。
而衣服更沒什么了。我覺得:干脆隨便買幾件,只要能讓自己舒服就行了。要那么好看干嘛?可能有人會說了:“什么嘛!你不懂!你穿的衣服可以反映出你的性格、身份……”我無所謂。不過,我想說:“就算你的‘恩賜’是穿衣服很好看,你也不要吧錢全用在穿衣服上!要適當的。”
現在只有買書了。其實我認為買書是很好的。我很羨慕書架上堆滿了書的人。我現在書真的是少的有些可憐。幾乎沒有。連四大名著中的《紅樓夢》都沒看過。而《水滸傳》都是從別人家借來的。囫圇吞棗地看了一遍就還了。所以成績差,上不去。
我之所以喜歡書,是因為書中有許多知識劉向曾說:“書猶藥也,善讀之可以醫愚。”而高爾基也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許多名人都是在書的沐浴中走出來的,同樣,在現今,假如你想獲得成功,必須要有對書的認可,因此,書才是真正的抉擇。
我希望大家都是這樣想的。買零食的也好,買衣服的也好,不過買米幣的我就要好好奉勸一下了。最后我還想問一下大家:100元你會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