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里面說,泉涸,魚相與處于陸,相呴以濕,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與其譽堯而非桀也,不如兩忘而化其道。
意思是說,泉水干了,兩條魚一同被擱淺在陸地上,互相呼氣、互相吐沫來潤濕對方,顯得患難與共而仁慈守義,倒不如湖水漲滿時,各自游回江河湖海,從此相忘,來的悠閑自在;與其稱譽堯而譴責桀,不如把兩者都忘掉而把他們的作為都歸于事物的本來規律。
對于人,對于感情或許也是如此吧。相濡以沫,有時是為了生存的必要或是無奈。“相濡以沫”,或許令人感動;而“相忘于江湖”則是一種境界,或許更需要坦蕩、淡泊的心境吧。能夠忘記,能夠放棄,也是一種幸福、快樂吧!
我們曾經深深地愛過一些人,愛的至深至極,愛的時候,把朝朝暮暮當作天長地久,把繾綣一時當作被愛了一世,于是承諾,于是奢望、渴望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接著然后一切消失了,我們才終于明白,天長地久是一件多么可遇不可求、異想天開的事情,幸福是一種多么玄妙多么脆弱多么神秘的東西。也許愛情與幸福無關,也許這一生最終的幸福與心底最深處的那個人無關,也許將來的某一天,我們會牽住誰的手,一生細水長流地把風景看透。其實承諾并沒有什么,不見了也不算什么,所有的一切自有它的歸宿。我們學著看淡,學著不強求,學著深藏,把你深深埋藏,藏到歲月的煙塵企及不到的地方。只是,只是為什么在某個落雨的黃昏,在某個寂寂的夜里,你還是隱隱地在我心里淡入、淡出;淡出、淡入,拿不走,抹不掉,忘不了。
我曾經愛過你,你也曾經愛過我,我們都彼此深愛過。
可是。。。。。。有誰能一直天長地久的永遠這份情感????
人人都希望天長地久,相濡以沫,可是。。。。。。相濡以沫又談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