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廣場的蟋蟀》這本書是講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它原本居住在康涅狄格州,因為貪吃而跳到去野餐的人們的野餐籃里。
可是卻被烤牛肉三明治壓在下面,不管它怎么吃也吃不完那塊烤牛肉三明治,結果被帶到紐約最繁華的地方:時代廣場地鐵站的垃圾堆里,后來又被一個叫瑪利歐的男孩當寵物飼養。這只蟋蟀還認識了一只名叫塔克的老鼠和一只叫亨利的貓,不知怎么亨利貓一直不吃塔克老鼠,并且它們三個好朋友還開過晚宴呢!不過蟋蟀還闖過兩次禍:先是它夢游而吃掉了一張兩美元的紙幣;再是因為它們開晚宴不小心把報攤點燃了。因此,瑪利歐的媽媽認為它是個不祥之物,可他們一家又無意發現這只蟋蟀竟然可以用翅膀演奏很多音樂包括歌劇。漸漸這只柴斯特蟋蟀就出了名??墒撬⒉幌矚g出名,因為它不能像以前在鄉下那樣想什么時候演奏就什么時候演奏,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演奏。還有一點它不習慣的是:每次演奏都有好幾百雙眼睛盯著它,怕把它自己偷走。最后蟋蟀柴斯特成功的離開了報攤,回到了自己的故鄉。
第二天早晨,瑪利歐發現蟋蟀已經從籠子里離開了,他便認為是蟋蟀自己走的,可媽媽卻認為是小偷偷走的,瑪利歐檢查了放錢的地方,便跟媽媽做了解釋:因為如果是小偷來的話,會連著錢箱里的錢一塊偷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