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我不知道讀書是很快樂的,當時只知道玩。現在,我愛上了讀書。這幾天,我在讀《時代廣場上的蟋蟀》。
這本書的主要內容是:蟋蟀柴斯特從沒想過離開康涅狄格州鄉下的草場,可它卻因為貪吃跳進了一個野餐籃,被帶到了紐約最繁華的地方—時代廣場的地鐵站。在人情冷漠的紐約,幸運的柴斯特遇到了聰明又略帶市儈的塔克老鼠和忠誠、憨厚的亨利貓,還遇到了它的主人—男孩瑪麗歐。
蟋蟀柴斯特用它絕妙的音樂天賦回報了朋友們的真摯友情,幫助瑪麗歐一家擺脫了困境,自己也成為了震驚整個紐約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卻滿心失落,思念起鄉下自由自在的安靜生活來。在朋友們的理解和幫助下它終于回到了自己深愛的故鄉。
這本書的作者是喬治。塞爾登,它是描寫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貓咪之間不尋常的友誼。
我之所以喜歡這本書,是因為這本書中柴斯特、塔克和亨利之間的真摯、堅定的友誼所感動,我想,大多數喜歡這本書的人都是因為這個原因吧!
我在家時,經常會幻想,如果我也有像蟋蟀柴斯特、塔克老鼠和亨利貓這種好朋友就好了。這樣,我被欺負了,就有人幫助我;我有什么難處了,可以跟他們說;心里有什么不愉快的事,可以向他們傾訴。
我以后一定要多讀書,因為我愛書,我也愛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