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讀了一本書,書名是——《最富有的運動員最容易破產》。這本書主要說的是:一位農村球星到城里打籃球比賽,這場比賽贏了就會有八百萬美元。他和他的隊員們努力練習球技,要參加這場比賽。他們通過選拔,他們以最后一名進入決賽。他們的球隊經過萬般努力,終于以109:108贏了這場比賽。
他們贏得比賽,各自在城里買了一套房子。他們都高興不已,認為他們住在城里就是城里人了。他又參加了各種比賽贏得更多的獎金。但他們都以為他們是富翁,可以亂花錢。有的買豪車、有的每天都在電腦面前、有的則天天都在歌廳和舞廳、還有的每天都炒股。他們都不會打理錢財,只知道吃喝嫖賭,他們都忘記自己來城里做什么。
他們沒有錢又去打球,但他們萬萬沒想到這是他們最后一次。他們來比賽前,每個都問別人借有百八十萬元,他們都抵押,就把房子給別人。就有一個人他每天都省吃儉用不亂花錢。他同意和他的朋友一起比賽。這場比賽輸的慘不忍睹。他們以98:112輸了,因此他們只能再一次回到農村,當農民。那一個人卻留在城里,他根本沒有想把打籃球當作職業。
各有各的想法,他說過:“我一定要在城里結婚,把我們家辦的風風光光的”。如今他把自己和長輩的夢畫上圓滿的句號。
回到鄉下的人,他們只能做農民,連累下一代人。
從這個故事中我明白這樣一個道理:人不能以娛樂當職業,要找一份正規的工作,才能收獲錢財。要懂得省吃儉用,學會理財,這樣你就不會再做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