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事情一天一天的忘記,但是有一件事情讓我忘記不了,因為他是我和表弟最開心的趣事。
在我7歲那年,表弟才5歲,我不知道大米是用來作米飯的,就和表弟把啤酒倒進大米里。接著又那起煎勺,鍋鏟,把那一袋大米去下來炒米飯,我倆抄到正開心呢,我又出了一個主意,對表弟說:“表弟,我倆把大米小盒子里,在用粘紙把盒子粘住,用費鐵來造一個大米商店,來賣大米,怎么樣?”表弟點點頭,說:“我贊同!我們開始吧!”工作開始了,我倆在家先取招牌,寫上“大米專賣”我們在桌子上放上我們剛才做的“炒米飯”,然后,我喊著:“來來,走過,路過,千萬不要錯過,2元一碗,走過,路過,千萬不要錯過!”結果有個小孩過來買了,他付了4元錢買了兩碗,我和表弟一人2元錢,去賣自己喜歡的東西,然后,我們回家了。
晚上,媽媽要做飯的時候,發現家里的米就剩下一點點了,媽媽問我怎么回事,我不假思索的回答了,媽媽哈哈大笑,說:“傻孩子,家里的大米是用來自己做的,而不是給別人吃的,懂了嗎?”我和表弟,點點頭,開心的回到房間里。到現在我一想到這件事,我就會哈哈大笑,因為他是在我童年中最單純的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