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里,我讀著《波莉安娜》,深深地被書中的小主人公吸引著。她是一個陽光一般快樂的女孩——波莉安娜,她是一個十一歲的女孩,身形瘦弱,穿著紅色的格子棉布襯衫,腦后梳著兩條粗粗的淡金色辮子,淺黃色的遮陽帽,小小的臉蛋長著雀斑,她的一舉手、一投足都有著春天的活潑動感。她善良,愛笑,雖然不漂亮,但是卻像春風一般輕盈,像湖水一般清澈,像花朵一般熱情如火。
她從小就沒有母親,后來父親也去世了,她只能和她那富有的但冷僻、脾氣怪異的波莉姨媽在一起生活,在那里,她使脾氣乖戾的波莉姨媽變得和藹可親,使不愿見人的來諾太太變得平易近人,還使孤寂的小鎮變得生機勃勃。而同時她自己也是快樂的。這都歸功于她的父親經常教她做的快樂游戲——從不快樂的事情中去尋找快樂的理由。這樣不快樂的事情就會變得快樂。
我聽過這樣一句話:人有可能常因為這樣那樣的事兒而覺得煩惱,但每一個人都有尋找快樂的理由,重要的只是人們能不能發現這些理由。
其實,這個世界上不是沒有快樂,而是我們缺少去發現快樂的思維,波莉安娜以樂觀的心態看待任何一件事情,但從不盲目的尋找快樂,她堅決不把快樂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女孩經過的所有事情都是那樣的不平凡,同時她也用那樣不平凡的態度對待這些事情。正是她告訴了我,每件事都有它美好明亮的一面,重要的是抓住這樣的一面;正是她告訴了我,人不管多美多富,只有心美了,整個人才會高尚優雅;正是她告訴了我,快樂是需要分享的,快樂是需要傳遞的,只有不斷擴大快樂的范圍,世界才是快樂的!正是她告訴了我,快樂是人生的意義之一,人生的快樂是不可缺少的。
所以我也告訴大家,我們每時每刻都要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