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學了一篇文言文《狼》,開始我覺得所有的狼都和文言文中的那兩只一模一樣,貪婪“止增笑耳”,但讀完這本書之后我才知道狼是一種多么有靈性的動物,而他的靈魂又是多么可貴。這是一本關于草原人和蒙古大草原的奇書,一本讀后能深深震撼我心靈的一本書——《狼圖騰》。
這本書寫的是一名叫陳陣的知青來到草原和當地的人,狼生活在一起,逐漸擺脫了漢人的畜性,成為了有這獸性的草原人,他和狼在一起發生了許多事,如看過狼打圍攻戰,和狼打過群架,還來到狼窩里摸回來7只狼崽,甚至他自己養了一只。一個害怕狼的漢人是怎樣變成一個對狼感情多樣的草原人呢?是狼的魅力。
狼的魅力在于他的精神,團結協作,協同作戰,甚至不惜為了勝利粉身碎骨。當然還有他那傲骨,即使死也不會死在敵人手上。他的魅力感染了全草原,使得那早在幾千年前實現了中原的夢想“全民皆兵”。
狼的魅力還在于它的貪婪,小時候的狼死并不是因為母親的奶太少,而是力氣大的小狼奪著狼乳頭就不放,十分能喝,一點也不會留給別人,不管和它什么關系,所以狼有著橡膠般的肚子。
書中最能體現出狼的魅力的。還是他們的智慧,他們不打無準備之戰,用在最佳時機出擊,保存實力,麻痹對方,并在其最不易跑動時,突然出擊,置對方于死地,而且狼抓食物都不會抓完,他們一直在為后代著想。而不像我們人類亂砍濫伐,毫不顧忌自己后代的死活。
現在像書中那樣成群成群的野狼以幾乎看不見了,如果真的沒全的話,人類能不能繼續生活下去,就是個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