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村并組減負擔趨利避害保平安
——簰洲灣鎮合村并組工作總結
一、主要成效
(二)實現了減人減事減支減負擔的目標。合并后,全鎮村組干部總數由181人減少為90人,精減50.3%,其中村干部人數由136人減少為76人,精減44.1%,專職村民小組長由45人減少為14人,精減69%。按我鎮現行村組干部工資標準測算,每年可減少二分之一的工資支出,僅此一項,可以減少開支28萬元,戶平減負27.6元。
(三)實現了平穩過渡。在村組合并、干部交接過程中,全鎮未出現一起違法亂紀事件,未出現一起群眾不滿集體上訪事件,未出現一起干部鬧情緒尋釁滋事事件,實現了平穩合并、平穩交接,全鎮各項工作照常運轉、順利進行。
二、基本作法
(一)把思想搞通。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合村并組是一項大的改革措施,關系到村組干部的進退去留,關系到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把上下左右的思想搞通是關鍵。
通過調查研究,我們掌握到干部群眾在合村并組上存在“四怕”:一是鎮里怕“出亂子”,擔心影響穩定、自找麻煩;二是村里怕“合豆子”,擔心債務均攤、收入平調,就象不分青紅皂白地把紅豆、綠豆、黃豆合在一起“一鍋煮”;三是村組干部怕“丟位子”,擔心丟掉了個人的政治前途和經濟利益;四是群眾怕“翻餅子”,擔心走過嘗合不長,變來變去瞎折騰。為了統一思想,打消顧慮,充分調動廣大干部的積極性,爭取廣大群眾的熱情支持,我們針對“四怕”,著重做到“四個講明”:
1、講明“六大需要”。合村并組一是深化鄉鎮綜合配套改革的需要;二是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的需要;三是進一步解放農村社會生產力的需要;四是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需要;五是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的需要;六是建立減輕農民負擔長效機制的需要。
2、講明合村并組的“五大好處”。一是減了事;二是減了人;三是減少開支;四是減輕負擔;五是大村大組更有能力集中力量辦大事。五大好處歸結起來就是“四減一集中”。
3、講明鎮黨委、政府明確規定的“六個不變”。一是合并后農戶今年的稅改負擔卡標準不變;二是農戶責任田經營權和原村組簽訂的各項經濟合同不變;三是原已鎖定的債權債務關系不變;四是合村后不再任職的村干部今年全年的工資待遇不變;五是政府及部門原確定扶持款物的對象不變;六是鎮聯村干部本年度確定的崗位責任制考核目標不變。
4、講明干部安排原則。一是新合并村村組干部全部在各村現任干部中擇優選用;二是各村現任“一把手”除特殊情況外,均在新合并村“兩委”班子中安排適當工作。
(二)把政策搞準。
政策和策略是黨的生命。合村并組政策性強,稍有不慎,就會“踩紅線”,因此,我們特別注重把政策搞準。
1、把村組合并的法定程序搞準?!吨腥A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消、范圍調整,由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該法還規定,召開村民會議,應當有本村十八周歲以上的村民過半數參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所作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通過。在這些規定中,最關鍵點在于召開村民會議表決通過;在實際操作中,最難點也在于召開村民會議表決通過,往往會議難開攏。為此,我們根據法律精神,采取變通方法表決通過,即在做好宣傳工作的前提下,上門入戶征求意見,由戶代表填寫《征求意見表》,有二分之一以上戶的代表同意視為通過。從我鎮各村通過率來看,最高的達到了96.6%,最低的57.3%,全鎮平均通過率達73%。
3、把干部的任免政策搞準。一是把黨內干部任免政策搞準。《黨章》規定,成立村級黨的新組織、撤銷村級黨的原有組織,由鄉鎮黨委決定;在鄉鎮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鄉鎮黨委可以調動或指派村級黨組織的負責人。根據這一規定,我們以鎮黨委的名義,任命了各合并村總支書記、副書記;二是把村委會干部任免政策搞準。根據有關規定,合并后原各村村委會自行解體,組成人員職務自行終止。《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鑒于目前各合并村組織換屆選舉的時機還不成熟,我們以黨委名義,確定了各合并村村委會代理主任、副主任、委員,在換屆選舉前負責村務工作。
(三)把方案搞細。
積極穩妥搞好合村并組工作,必須要有一套比較完善周全的實施方案,宜細不宜粗。在制訂實施方案中,我們堅持做到周密細致,把握“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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