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治超工作的方案
治超工作方案(一)
為積極響應集團公司開展“春雷行動”的號召,有效解決治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西漢分公司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全面部署“春雷行動”各階段內容,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第1句】: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以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陜西省治理公路超限運輸辦法》,堅持“抓治超就是促經濟發展,抓治超就是保一方平安”的理念,始終把治超作為確保公路產品保值增值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生命線”工程抓實抓好,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手段集中治超,鞏固和擴大治超成果,不斷豐富和完善治超機制。
工作目標:通過兩個月的集中整治,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治超成果,不斷豐富和完善治超長效機制。健全綜合治理機制,落實治超主體責任;強化路面執法路政與運政、路面治理與源頭監管、計重收費與路面治超等聯動機制,多管齊下,有效打擊各類非法超限超載車輛運輸現象;加強治超與征費、路政等部門的聯動與配合;加大活動期間的宣傳力度,確保轄區超限超載率控制在0.8%以內。
【第2句】:主要內容
(一)嚴把治超車輛入口關,控制超限超載率。
重點查處利用隱蔽工具偷逃漏費和逃避超限檢測行為,堅決打擊車輛強行闖站或利用螺絲釘、墊鋼板、遮擋光柵分離器、利用安裝液壓系統、千斤頂、氣囊或假軸,跳稱、壓沖稱、走S形等方式非法逃避超限檢測行為。
(二)完善治超檢測工作流程。
1、規范入口檢測工作流程。各治超站要設專人引導貨車按照標準車速進入治超檢測道,并監督檢測全過程。在各治超檢測站出口處,嚴格按照治超檢測流程檢測下站貨運車輛,切實做到檢測數據準確、真實、公平。
2、落實“黑名單”制度。執行省廳《關于落實車輛超限超載“黑名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建立違法超限超載數據庫,實行違法車輛信息登記和抄報、曝光制度。
3、在檢測中發現下站的超限車輛,要一車一檔,查明超限超載原因,逐級落實責任。
4、加大治超、征費、路政聯動機制。積極與收費站聯動。收費站出口超3噸車輛及時移交治超站,治超站要做好核實登記,凡超55噸以上車輛必須由收費站移交治超站登記、核實,作出處理;將各收費站移交的出口無牌,車卡、車證不符的車輛及空駛的可疑牽引車輛及時報送分公司,做好倒查處理工作。
5、定期對檢測設備、安全設施等進行檢查,及時做好檢測設備維護保養更換工作,實現操作設備準確迅速、檢測程序標準,保障檢測儀器的正常運行。
(三)提高治超隊伍素質,提升執法形象。
以“春雷行動”為契機,進一步規范治超隊伍的執法行為,提升執法水平,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活動開展期間,要不斷加強治超隊伍學風、作風的建設,增強治超人員責任心、使命感和服務意識的塑造,集中解決隊伍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提升治超隊伍的綜合素質,達到“政治合格,作風過硬,行為規范,業務精通,紀律嚴明,廉潔高效”的隊伍建設目標。
(四)強化路面治理,嚴厲打擊超限超載車輛逃檢、繞行等非法上路行為。
1、加強對沿線服務區和停車區的檢查。與路政、交警協調配合,在秦嶺服務區、寧陜服務區、朱雀停車區、油房坪停車區、雙河停車區等容易發生貨車甩掛、甩貨、倒卡、倒換車頭等逃費行為的地方,組織人員集中打擊和聯合治理,發現超限超載車輛嚴格執行“一超四罰”和“黑名單”制度。
2、積極開展重點路段專項治理活動。在澇峪口安檢站站組織治超人員抽查車輛幾何尺寸、線路不符等情況,杜絕非法超限超載車輛上路。對查出的非法車輛幾何尺寸超限、非法重量裝載超載車輛,及時匯總報送集團治超辦,在省治超網“曝光臺”曝光。
(五)春雷行動與保暢工作相結合。
開展治超“春雷行動”要和保暢工作相結合,要嚴控超重超限車輛進入西漢高速公路給安全保暢帶來的隱患。各管理所要因地制宜,動腦筋想辦法,將治超“春雷行動”與道路保暢結合起來。做好源頭企業的宣傳工作
【第3句】:階段安排
“春雷行動”從20**年3月1日開始至4月30日結束。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年3月1日-3月15日)
各管理所要對治超工作進行動員部署,組織相關人員對當前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重點路段、重點區域等進行全面排查,制定詳細明確的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結合各自實際情況開展聲勢浩大的宣傳活動。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20**年3月16日-4月15日)
按分公司部署,在轄區內全面開展“春雷行動”,全方位強化治超工作,實現集團公司、分公司確定的目標任務,掀起新一輪治超高潮。
第三階段:總結完善階段。(20**年4月16日-4月30日)
各管理所對各自開展“春雷行動”進行總結,表彰先進,對典型事例、優秀人員和有效經驗進行學習交流。
【第4句】:活動措施
(一)思想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為切實開展好“春雷行動”,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公司成立“春雷行動”領導小組,下設活動辦公室,具體安排如下:
組長:屈永照葛明霞
副組長:朱博毅徐北平寧勇
成員:魏建龍郝雨澇路曉英胡婷婷呂紅云
陳海波張中張少挺黃寧邊策
王峰雷亞超馮寶平
活動辦公室設在西漢路政大隊。
主任:寧勇(兼)
成員:魏建龍劉剛妹羅永強胡萍胡麗萍
王建林屈強康抗陳平胡靚
李小偉郝雪亮任靜
分公司治超“春雷行動”領導小組負責對本次活動的組織領導;活動辦公室具體負責對本次活動的內外宣傳、日常協調、監督、檢查、獎懲及通報等工作。
(二)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宣傳力度。
1、為宣傳“春雷行動”、提高治超人員業務技能、加強治超隊伍作風建設,西漢路政大隊拓寬宣傳途徑,在新浪網開辦西漢路政博客刊發“春雷行動”相關信息和治超業務文章,鼓勵治超人員良性交流,促進西漢分公司治超業務再上臺階。
2、在各治超站站區懸掛以“春雷行動”為內容的標語橫幅,利用情報板發布宣傳口號;制作“春雷行動”展板,營造站區開展活動的氛圍。
3、活動期間,管理所要認真收集活動照片資料,每個階段,至少完成2篇與活動相關的宣傳報道。
(三)各管理所要根據轄區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
為使“春雷行動”取得實效,各管理所要根據自己轄區治超工作情況,有針對性、有重點地采取措施。戶縣管理所檢測任務較重,在做好入口檢測的同時,要深入附近企業,通過散發宣傳單、現場講解等方式,為“春雷行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從源頭遏制超限超載現象;秦嶺管理所要重點在服務區、朱雀停車區、油房坪停車區等容易發生貨車甩掛、甩貨、倒卡、倒換車頭等逃費行為的地方,組織人員加強檢查治理;寧陜管理所在做好日常檢測的同時,要組織治超人員學習業務知識,提高現場應對、解決問題能力,高質量完善治超內業資料的收集整理。
(四)借助多種形式,提高治超人員業務水平。
1、分公司將把利用螺絲釘、墊鋼板、遮擋光柵分離器等非法逃避檢測行為和方式印制成冊發放,供治超人員參考學習,提高治超人員現場應對能力。
2、組織一次治超業務座談會。活動期間,組織一次治超業務座談會,就活動期間治超工作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進行交流探討,提高治超人員學習業務的積極性。
3、對治超人員進行現場業務培訓。組織寧陜、秦嶺段治超人員前往戶縣、澇峪口治超站現場學習交流檢測業務,提高業務水平。
4、活動中,分公司將組織一次關于“春雷行動”專項活動和治超業務知識書面考試,并將考試結果納入治超人員量化考核當中。
(五)加強活動檢查稽查。
活動期間,分公司將對各管理所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稽查,督促落實。
1、分公司將在每個階段進行檢查,將不定期進行稽查,“春雷行動”專項稽查通報不少于4期。
2、各管理所要設立治超人員監督崗、意見箱、留言簿,主動接受司乘人員的監督和評議。
(六)加強考核獎懲。
分公司將特設立“春雷行動”單項獎勵,主要用于對“春雷行動”成效顯著和成績突出的管理所和治超人員進行表彰獎勵。
本次活動總結評比階段,分公司活動領導小組按照逐級推薦并結合綜合考核成績,確定優秀管理所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優秀管理所1個,獎勵5000元;
優秀治超站2個,各獎勵2000元;
優秀治超班長3人,各獎勵500元;
優秀治超工作者5人,獎勵500元。
本次“春雷行動”將實行考核制度,按各管理所的活動開展情況計算考核成績,此考核成績將作為年終治超工作考核的組成部分。
【第5句】:活動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為完成20**年治超目標任務,將貨運車輛超限超載率控制在0.8%以內,各管理所必須清醒認識“春雷行動”開展的重要性,認清形勢、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切實采取有力措施,在轄區內切實開展好“春雷行動”。各管理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織機構,確保“春雷行動”卓有成效的開展。
(二)總結經驗,學習交流。
各管理所要及時收集“春雷行動”相關資料,認真總結經驗,及時將好的做法、活動成效、社會反響等形成文字資料,及時報送分公司,促進治超工作快速發展、高效發展、安全發展、綠色發展。各管理所于4月25日前將開展“春雷行動”總結以書面形式報西漢路政大隊。活動期間,各管理所要按階段安排建立專項資料盒,做好相關內業資料。
各管理所要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春雷行動”考評、獎懲和激勵辦法,推分公司治超工作再上新臺階。
治超工作方案(二)
為深化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加大從事道路貨物運輸源頭治超力度,保護公路設施完好,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和公路安全暢通,根據《黑龍江省道路貨物運輸源頭治理超限超載暫行辦法》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七臺河市道路貨物運輸源頭(以下簡稱"貨運源頭")治超工作實施方案。
【第1句】:工作原則
堅持"立足源頭、依法嚴管、標本兼治、長效治理"的原則,按照"政府主導、企業負責、部門共管、行業監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貨運源頭治超長效機制,確保治超工作持續、穩定、有效開展。
【第2句】: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以源頭治理為重點,通過對貨運源頭單位(主要是砂、石料、焦炭、煤炭、鋼材、水泥等生產經營企業及主要貨運、物流站場等)和貨運企業、車輛、駕駛員的嚴格監管,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行為,使貨運市場秩序明顯改善,促進全市道路運輸市場健康發展和交通安全形勢明顯好轉,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需要。
具體目標:20**年12月底前,市、縣(區)運管機構巡查的貨運源頭單位達到公示總數的100%,派駐監管的重點貨運源頭單位達到公示總數的100%,違規超限超載車輛出場(廠)率低于4%。
【第3句】:工作措施
(一)明確工作職責,強力推進源頭公示工作。為確保貨運源頭治超工作的順利開展,公安、工業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交通運輸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及相關規定,做好源頭治超的相關工作。各級運管機構要認真開展對依法取得行政許可或者注冊登記的貨運源頭單位摸底調查工作。上報的貨運源頭單位由源頭治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并確定重點監管單位,在新聞媒體、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滿,由運管機構對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實行巡查或派駐監管。
(二)組織開展培訓,規范治超行為。在源頭治超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級運管機構要集中組織執法人員、貨運源頭單位負責人及治超管理員、裝載員、計重員、開票員等相關人員進行培訓,統一持證上崗。同時加強對道路貨運企業負責人、營運貨車駕駛員及相關人員培訓,提高其合法裝運、守法經營的自覺性。
(三)加大貨運源頭監管力度,規范運輸市場。各級運管機構要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對經政府公示的貨運源頭單位要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認真做好監管、移送、抄告等源頭治超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本轄區內政府公示貨運源頭單位檔案,根據轄區貨運源頭單位數量及分布情況,抽調業務骨干,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采取"一日一查、不定期抽查、重點派駐"等多種監管方法,重點對貨運源頭單位車輛裝載貨物過磅單、車輛裝載登記表、治超職責履行、相關人員培訓、統計制度和檔案建立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強化貨運源頭單位主體責任,規范裝載行為。各級運管機構要督促貨運源頭單位配備必要的計重設備,嚴格執行貨運車輛稱重檢測規定,對進出廠區、貨場的車輛狀況,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實行登記制度,嚴把貨運車輛進場關、登記關、裝載關、稱重關、出場關,杜絕違規及非法改裝車輛裝載和超限超載車輛出場(廠)。
貨運源頭單位要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健全源頭治超工作機構,公開相關制度,做到貨物裝載出場有記錄、進廠有登記、落實制度有記載。積極配合運管機構執法人員開展貨運源頭治超監管工作,為巡查和進駐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禁止為無合法經營手續或被列為黑名單的貨運企業、貨運車輛和駕駛員裝載、承運貨物。
(五)強化路面、源頭治超執法聯動,嚴格責任追究。各級運管機構要積極主動與路政管理機構加強聯系和溝通,建立和健全治超工作聯系機制。對轄區路面執法查獲并反饋的違規超限超載車輛,凡屬本轄區貨運源頭單位裝載出場(廠)的,要嚴格按照責任倒查的程序,按規定對貨運源頭單位進行處理,并移送、抄告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違規超限超載車輛屬本轄區的,要將車輛違規信息記錄在車屬貨運企業質量信譽考核檔案中,作為質量信譽考核的重要依據,并責令企業進行整改。對違規超限超載駕駛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源頭治超水平。各級運管機構要加大貨運源頭治超科技投入、配備源頭治超辦公設備、工作裝備,要積極探索建立重點貨源單位治超遠程視頻監控系統,車輛管理系統和營業性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管理系統等,實現準確、高效、先進的數字化、可視化、智能化、協同化的綜合信息管理。
(七)加強對機動車貨運經營者和維修企業的監管,規范貨運企業和維修企業的經營行為。各級運管機構要重點加強對本轄區內的機動車維修企業的排查工作,對有非法改裝道路運輸車輛嫌疑的機動車維修企業進行重點跟蹤、重點監管,并依法處罰。
(八)要嚴格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加強對道路運輸企業及貨運車輛駕駛人員的管理。
(九)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公開舉報電話和郵箱并在市運管處機關、各縣(區)運管站設立舉報信箱。舉報電話:電子郵箱:。
【第4句】:組織機構
為保證源頭治超工作有效推進,成立七臺河市源頭治超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云鵬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邵洪杰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成員(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旭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副調研員
田林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關云飛市運管處處長
楊志勇市質量技術監管局副局長
柳萬喜市交警支隊政委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運管處,負責日常工作。主任:關云飛(兼)。
【第5句】:工作職責
各部門在市源頭治超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下,各負其責,統一聯動,加強配合。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加強對載貨汽車生產、改裝、銷售企業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無證照經營的貨源單位和車輛改裝、汽車維修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非法改裝、拼裝車輛企業依法進行查處。
市運管處:加強對由市政府批準并向社會公布的礦山、水泥廠、煤場、沙石料場、汽車貨運站(含物流園區、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場)等貨運量較大、易發生超限超載的重點貨運源頭單位監督檢查。
市交警支隊:加強機動車輛登記管理,嚴禁違反規定辦理登記業務;配合維護交通部門治超檢測站點的交通秩序;組織交警開展路面執法,配合交通部門引導車輛進入超限檢測站點進行檢測,依法查處超載和非法改裝車輛等違法行為。
【第6句】:有關要求
(一)20**年10月15日前,分層次對相關人員開展培訓,建立健全轄區貨運源頭單位監管檔案和制度。
(二)20**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轄區依法許可的貨運源頭單位公示工作,并確定和公布市、縣巡查和重點派駐監控貨運源頭單位名單,逐級上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
(三)20**年11月底前,完成貨運源頭單位巡查和重點單位人員派駐工作,確保超限超載車輛不出場(廠)、站。并將源頭單位違規裝載情況通報其相應主管部門或許可部門、依法取締非法裝載源頭。
(四)20**年12月底前,配合省主管部門組織對我市源頭治超工作進行驗收,檢查源頭治超工作落實情況,發現不認真履行職責或工作不力的單位,要進行責任倒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治超工作方案(三)
為認真貫徹執行《公路法》、國家九部委《關于印發20XX年全國治超工作要點的通知》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指示精神,確保公路完好暢通,防止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國家、集體、個人財產安全,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現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1句】:指導思想
嚴格按照國家九部委《關于印發20XX年全國治超工作要點的通知》的規定,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角度,繼續加強“治超”工作,堅持規范行為、依法嚴管、標本兼治、立足源頭、科學“治超”的方針,綜合運用經濟、行政、法律手段,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治超”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在鞏固和擴大治理成果的基礎上,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長效機制
【第2句】: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治超”工作組織領導,局成立“治超”工作領導小組,在上級的統一領導、統一部署下,按照國家九部委“治超”工作要點開展治理工作。調整“治超”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路政科,×××任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局公路系統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指導、調度、協調、信息收集、報表統計、宣傳報道和監督檢查工作,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和上級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第3句】:工作任務與要求
(一)廣泛開展宣傳活動
【第1句】:制定宣傳方案,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和渠道,圍繞超限超載的危害、治理的目的、意義、治理措施等,廣泛開展宣傳活動。一是懸掛、張貼宣傳橫幅、標語,印制發放宣傳單、出動宣傳車、設置標志牌、政務宣傳欄等進行宣傳;二是通過報紙、電臺、電視臺、網站等新聞媒體積極開展宣傳報道,廣造聲勢,形成全方位、立體的宣傳格局,營造濃厚的社會輿論氛圍。
【第2句】:集中組織開展“治超”執法人員的上崗強化培訓工作。培訓內容包括:①傳達有關文件和領導講話精神及實施
方案內容;②觀看“三亂”曝光錄像片,進行廉政教育;③學習討論“治超”有關工作制度規定及檢測檢查、處理處罰、執法程序和執法文書的制作;④邀請專家講課;⑤進行考試;⑥交通指揮動作訓練等。
【第3句】:宣傳內容要注重針對性,宣傳方式要注重實效性,要集中展現各地“治超”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先進事跡和突出成效等。同時,還要加大對超限超載行為違法性的宣傳和教育,對超限超載的典型案例進行曝光,消除超限超載慣性心理。
(二)堅持聯合治超,加大依法嚴管的力度
繼續實行路面聯合“治超”執法,確保人員投入,堅持齊抓共管、協同作戰,始終保持嚴格執法的態勢,以鞏固成果,防止反彈。在開展“治超”執法過程中,要繼續按照交通部、公安部、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發455號)的`要求和超限超載認定標準,對發現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要按照《公路法》、《道路運輸條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嚴厲進行處罰,同時嚴格實施卸載,消除違法行為。對嚴重超限超載的違法運輸車輛,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從重處罰。
(三)工作原則和要求
嚴格按照國家九部委《關于印發20XX年全國治超工作要點的通知》各項治理工作要點,加強領導,強化工作措施,加強執法監督檢查,規范執法行為。
【第1句】:加強協作配合。公路路政隊伍作為交通執法隊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對超限超載治理負有法定的義不容辭的職責。全體執法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認真履行職責,按照“統一口徑、統一標準、統一行動”的要求,在上級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同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綜合治理的合力。
【第2句】:嚴格執行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管理,同時聯合有關部門對現有車型進行全面清理,整合和解決車輛“大噸小標”問題,繼續打擊非法改裝車輛。在實施檢查過程中,嚴禁以目測或憑難判定超限超載車輛。
【第3句】:要嚴格堅持卸載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依法管理,避免重復處罰。嚴格執行超限超載處罰標準,嚴禁只罰款不卸載。
【第4句】:區別對待不同類型的車輛。重點檢查處理從事大件物品運輸和運輸煤炭、礦產品、鋼材、建材等大噸位超限超載車輛,對重量不超的運載不可解體物品和冰箱、彩電、汽車等規則尺寸物品的運輸車輛不予卸載;對蔬菜瓜果等鮮活農產品的運輸車輛、油、汽等化學危險品專用運輸車輛,不實施卸載措施,但要實行現象告誡、登記,并將有關違章情況通報車籍所在地有關部門處理,加強管理,控制超限超載;對于超限超載登記超過3次的實行抄告、公示制度,由車籍所在地交通部門取消其營運性運輸從業資格。
【第5句】:檢查期間如遇通行車輛密集時,則只攔截檢測檢查大噸位的超限超載車輛;如發生交通堵塞,疏導交通。嚴禁執法人員隨意上路攔車檢查、強行追車檢查。惡劣天氣或條件不具備時,停止檢查。
【第6句】:檢查站的檢測通道要用錐型警示樁設置檢測警戒區,并在距檢測點1000米和500米處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和檢測過渡區,100米處設置“限速20”,50米處設“稱重檢測點”,稱重通道右側設照明設備。配備的檢測稱重儀應始終保持正常的技術狀態,定期檢修并通過技術監督部門的校檢認定。
【第7句】:嚴格遵守車輛檢(測)查與處理處罰程序。實施檢查必須由二名以上執法人員參加。發現超限超載車輛后,示意其減速靠邊停駛接受檢測、檢查。執法人員實施檢(測)查時,應首先向當事人敬禮,表明身份,說明檢查理由,請當事人出示相關證件,交記錄員登記后,引導被檢車輛以每小時5公里勻速通過稱重檢測儀,稱重儀打印出驗測單后,操作員應請當事人在檢測單上簽字確認,并將車主聯交當事人,并按照《交通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程序及有關處罰標準實施處罰。做出處罰前應制作《勘驗檢查筆錄》、《詢問筆錄》,必要時運用照像、攝像設備收集證據。作出處罰應向當事人出具《違法行為通知書》,《處罰決定書》,交當事人簽收。
【第4句】: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
為確保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有效開展,樹立良好的公路執法隊伍形象,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服務社會、奉獻人民”的宗旨,必須加強執法人員的學習教育,強化執法監督檢查措施,加強隊伍建設管理。執法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對違紀、違法有關責任人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
【第1句】:加強對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建立健全明察暗訪、投訴舉報查處制度,確保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局“治超”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要在醒目位置設置執法政務公示欄,公開舉報投訴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2句】:執法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上級和本局制定的“治超”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對于違反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紀律的,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于有吃、拿、卡、要行為的執法人員一經查實,堅決調離執法崗位,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或開除公職,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特別是對于執法人員內外勾結,私處帶車、放車逃避檢查的,一經查實,堅決從嚴處理,對直責任人堅決開除公職,決不遷就,并追究有關科室的領導責任。
【第3句】:執法責任人要對所屬執法人員嚴格管理、教育,要以身作則,帶頭堅持原則,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加強內業管理,保持辦公場所衛生、有序;堅持崗前工作例會制度,消除安全隱患,及時向上級報告反饋工作情況。
【第5句】:加快“治超”長效機制建設
【第1句】:針對治超工作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及時總結、研究“治超”工作的基本經驗和內在規律,逐步建立“治超”長效機制。
【第2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實際,有針對性地制定和出臺“治超”方面的規定,建立多層次“治超”規章制度體系。
【第3句】:強化管理規范,加強橫向聯合,推進信息共享,建立起“治超”網絡,為長效治理工作奠定基礎。同時,提高“治超”檢測工作的效率,在依法“治超”的同時,有效保障公路交通暢通。
治超工作實施方案參考
篇一:治超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執行《公路法》、國家九部委《關于印發20XX年全國治超工作要點的通知》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指示精神,確保公路完好暢通,防止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國家、集體、個人財產安全,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現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1句】:指導思想
嚴格按照國家九部委《關于印發20XX年全國治超工作要點的通知》的規定,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角度,繼續加強“治超”工作,堅持規范行為、依法嚴管、標本兼治、立足源頭、科學“治超”的方針,綜合運用經濟、行政、法律手段,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治超”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在鞏固和擴大治理成果的基礎上,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長效機制
【第2句】: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治超”工作組織領導,局成立“治超”工作領導小組,在上級的統一領導、統一部署下,按照國家九部委“治超”工作要點開展治理工作。調整“治超”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路政科,×××任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局公路系統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指導、調度、協調、信息收集、報表統計、宣傳報道和監督檢查工作,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和上級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第3句】:工作任務與要求
(一)廣泛開展宣傳活動
【第1句】:制定宣傳方案,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和渠道,圍繞超限超載的危害、治理的目的、意義、治理措施等,廣泛開展宣傳活動。一是懸掛、張貼宣傳橫幅、標語,印制發放宣傳單、出動宣傳車、設置標志牌、政務宣傳欄等進行宣傳;二是通過報紙、電臺、電視臺、網站等新聞媒體積極開展宣傳報道,廣造聲勢,形成全方位、立體的宣傳格局,營造濃厚的社會輿論氛圍。
【第2句】:集中組織開展“治超”執法人員的上崗強化培訓工作。培訓內容包括:①傳達有關文件和領導講話精神及實施
方案內容;②觀看“三亂”曝光錄像片,進行廉政教育;③學習討論“治超”有關工作制度規定及檢測檢查、處理處罰、執法程序和執法文書的制作;④邀請專家講課;⑤進行考試;⑥交通指揮動作訓練等。
【第3句】:宣傳內容要注重針對性,宣傳方式要注重實效性,要集中展現各地“治超”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先進事跡和突出成效等。同時,還要加大對超限超載行為違法性的宣傳和教育,對超限超載的典型案例進行曝光,消除超限超載慣性心理。
(二)堅持聯合治超,加大依法嚴管的力度
繼續實行路面聯合“治超”執法,確保人員投入,堅持齊抓共管、協同作戰,始終保持嚴格執法的態勢,以鞏固成果,防止反彈。在開展“治超”執法過程中,要繼續按照交通部、公安部、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發[20XX]455號)的要求和超限超載認定標準,對發現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要按照《公路法》、《道路運輸條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嚴厲進行處罰,同時嚴格實施卸載,消除違法行為。對嚴重超限超載的違法運輸車輛,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從重處罰。
(三)工作原則和要求
嚴格按照國家九部委《關于印發20XX年全國治超工作要點的通知》各項治理工作要點,加強領導,強化工作措施,加強執法監督檢查,規范執法行為。
【第1句】:加強協作配合。公路路政隊伍作為交通執法隊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對超限超載治理負有法定的義不容辭的職責。全體執法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認真履行職責,按照“統一口徑、統一標準、統一行動”的要求,在上級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同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綜合治理的合力。
【第2句】:嚴格執行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管理,同時聯合有關部門對現有車型進行全面清理,整合和解決車輛“大噸小標”問題,繼續打擊非法改裝車輛。在實施檢查過程中,嚴禁以目測或憑難判定超限超載車輛。
【第3句】:要嚴格堅持卸載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依法管理,避免重復處罰。嚴格執行超限超載處罰標準,嚴禁只罰款不卸載。
【第4句】:區別對待不同類型的車輛。重點檢查處理從事大件物品運輸和運輸煤炭、礦產品、鋼材、建材等大噸位超限超載車輛,對重量不超的運載不可解體物品和冰箱、彩電、汽車等規則尺寸物品的運輸車輛不予卸載;對蔬菜瓜果等鮮活農產品的運輸車輛、油、汽等化學危險品專用運輸車輛,不實施卸載措施,但要實行現象告誡、登記,并將有關違章情況通報車籍所在地有關部門處理,加強管理,控制超限超載;對于超限超載登記超過3次的實行抄告、公示制度,由車籍所在地交通部門取消其營運性運輸從業資格。
【第5句】:檢查期間如遇通行車輛密集時,則只攔截檢測檢查大噸位的超限超載車輛;如發生交通堵塞,疏導交通。嚴禁執法人員隨意上路攔車檢查、強行追車檢查。惡劣天氣或條件不具備時,停止檢查。
【第6句】:檢查站的檢測通道要用錐型警示樁設置檢測警戒區,并在距檢測點1000米和500米處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和檢測過渡區,100米處設置“限速20”,50米處設“稱重檢測點”,稱重通道右側設照明設備。配備的檢測稱重儀應始終保持正常的技術狀態,定期檢修并通過技術監督部門的校檢認定。
【第7句】:嚴格遵守車輛檢(測)查與處理處罰程序。實施檢查必須由二名以上執法人員參加。發現超限超載車輛后,示意其減速靠邊停駛接受檢測、檢查。執法人員實施檢(測)查時,應首先向當事人敬禮,表明身份,說明檢查理由,請當事人出示相關證件,交記錄員登記后,引導被檢車輛以每小時5公里勻速通過稱重檢測儀,稱重儀打印出驗測單后,操作員應請當事人在檢測單上簽字確認,并將車主聯交當事人,并按照《交通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程序及有關處罰標準實施處罰。做出處罰前應制作《勘驗檢查筆錄》、《詢問筆錄》,必要時運用照像、攝像設備收集證據。作出處罰應向當事人出具《違法行為通知書》,《處罰決定書》,交當事人簽收。
【第4句】: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
為確保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有效開展,樹立良好的公路執法隊伍形象,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服務社會、奉獻人民”的宗旨,必須加強執法人員的學習教育,強化執法監督檢查措施,加強隊伍建設管理。執法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對違紀、違法有關責任人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
【第1句】:加強對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建立健全明察暗訪、投訴舉報查處制度,確保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局“治超”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要在醒目位置設置執法政務公示欄,公開舉報投訴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2句】:執法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上級和本局制定的“治超”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對于違反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紀律的,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于有吃、拿、卡、要行為的執法人員一經查實,堅決調離執法崗位,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或開除公職,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特別是對于執法人員內外勾結,私處帶車、放車逃避檢查的,一經查實,堅決從嚴處理,對直責任人堅決開除公職,決不遷就,并追究有關科室的領導責任。
【第3句】:執法責任人要對所屬執法人員嚴格管理、教育,要以身作則,帶頭堅持原則,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加強內業管理,保持辦公場所衛生、有序;堅持崗前工作例會制度,消除安全隱患,及時向上級報告反饋工作情況。
【第5句】:加快“治超”長效機制建設
【第1句】:針對治超工作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及時總結、研究“治超”工作的基本經驗和內在規律,逐步建立“治超”長效機制。
【第2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實際,有針對性地制定和出臺“治超”方面的規定,建立多層次“治超”規章制度體系。
【第3句】:強化管理規范,加強橫向聯合,推進信息共享,建立起“治超”網絡,為長效治理工作奠定基礎。同時,提高“治超”檢測工作的效率,在依法“治超”的同時,有效保障公路交通暢通。
篇二:治超工作實施方案
為有效遏制超限超載車輛對公路的危害,確保公路完好暢通,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護公路建設養護成果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會議的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第1句】: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為指導,嚴格按照省、市、區治超工作的總體部署,全面貫徹“規范行為、依法嚴管、標本兼治、科學治理”的方針,堅持部門聯合、綜合治理的治超機制,不斷開創我鄉交通工作的新局面。
【第2句】: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宣傳政策法規和在超限超載車輛繞行頻繁路段開展固定和流動治超,依法打擊超限超載運輸車輛,建立和完善長效治理工作機制,從根本上遏制超限超載運輸對公路的危害,確保公路設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為實現全鄉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良好的交通保障。
【第3句】:領導機構
為了加強對公路治超工作的領導,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上郭鄉農村公路治超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玉成鄉長
副組長:吳勝元黨委委員、副鄉長
李來運黨委委員、派出所長
李華山副鄉長
李敏副鄉長
成員:劉衛國交警隊隊長
閻明農機站站長
各村村委主任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劉衛國
【第4句】:工作要求
各村、各有關單位要在鄉村干道、人員聚集區制作宣傳標語和橫幅,引導群眾樹立“關注安全、關愛生命,愛護路產、人人有責”的社會氛圍。
各村、各有關單位主要工作:阻止非法超限超載車輛進入農村公路。每條路要設l-2名農村公路治超聯絡員,負責路面的日常維護、管理,發現超限超載車輛行駛在農村公路上必須立即制止、勸返,對不聽勸阻、強行駛過、不服管理的車輛和司乘人員及時上報鄉治超辦。
(一)各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密切配合,全力推進,使治超工作始終保持高壓嚴管態勢。
(二)治超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調配,統一考勤,做到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廉潔執法,采取“不定時間、不定路線、不事先通知”的三不原則,所有超限車輛,必須先檢測后認定,再由鄉治超辦報區治超辦依法處理。
(三)各單位要保障足夠的執法人員、工作人員參加治超工作,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按照職責分工和法定程序全力做好治超工作。
(四)各單位在工作中要及時溝通信息,加強交流,切實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確保治超工作取得實效。
鄉政府將對成績顯著突出的單位給予通報表彰,對治超工作不力、效果不顯的單位和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并取消其年終評獎評先資格;對先進個人將予以表彰獎勵。
篇三:治超工作實施方案
20XX年是我縣治超工作實現常態化管理的關鍵一年。為切實轉變我縣治超工作推進方式,深入貫徹實施《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和《山西省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辦法》,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治超成果,全面推進全縣治超工作向縱深發展,按照縣政府文件要求,現就柿莊鎮20XX年治超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第1句】: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標本兼治、持之以恒、立足源頭、強化路查”的原則,繼續貫徹“鐵腕治超,堅持不懈,不獲全勝,決不收兵”十六字治超方針不動搖,不斷完善“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綜合治理”的治超長效機制,加強目標任務考核,強化責任追究,堅決防止超限超載現象反彈,努力推進治超工作再上新水平,為加快建設“平安柿莊”,推動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第2句】:工作目標
強化治超聯動機制建設,加大路面、源頭兩個方面的治超力度,加快治超檢測站點規范化和治超信息化建設。努力實現“四個轉向”、“兩個確保”:一是把治超主戰場轉向超限運輸、超載裝卸集中連片的盲區盲點上來;二是把流動治超逐步轉向固定治超上來;三是把臨時應急治超轉向常態化治超工作機制上來;四是把部門治超真正轉向政府治超的工作層面上來。確保縣區道路車輛超限超載率控制在3%以下,進駐監管的貨源單位超限超載車輛零出場,巡查監管的貨源單位車輛超限超載出場率控制在2%以下;確保治超工作在全縣處于第一方陣。
【第3句】:具體措施和要求
(一)繼續完善政府領導、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治超長效機制。
【第1句】:進一步加強對治超工作的組織領導。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轄區內治超工作的統一領導,完善主要領導擔任負責人的治超領導機構,將治超工作列入政府全年工作計劃,并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各級監管部門要精心策劃,周密部署,突出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推進治超工作深入開展。
【第2句】:落實治超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度鄉鎮政府要召開一次治超相關部門和各行政村參加的治超專題會議,總結和部署治超工作,研究治超相關問題。完善抄報制度和黑名單制度,突出抓好抄報案件反饋工作,提高聯動工作威懾力。
【第3句】:深化協作機制。各級各有關部門之間要加強溝通與協作,確保部門之間、縣鎮之間相互聯動,形成全鎮治超“一盤棋”的工作格局。工商、國土資源部門要會同安監、交通運輸、派出所等相關部門對轄區內各類貨物轉運場開展專項清理整頓工作,杜絕二次配載超限行為。依法對車輛非法改裝企業、非法兼營車輛改裝的汽車修配廠、維修點等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嚴厲打擊非法改裝、拼裝車輛等不規范經營行為。對銷售外廓尺寸、軸荷、總質量不符合國家有關車輛安全技術標準的,要依法予以處罰。
【第4句】:加強路面執法與源頭監管的銜接、配合。路面執法部門與源頭監管部門要加強信息交換,特別是要及時交換違法超限運輸車輛的有關信息。交通運管部門對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駕駛人、道路運輸企業,要嚴格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實施吊銷車輛營運證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等處罰。
【第5句】:深入開展區域聯動治超。根據貨源分布及車流分布特點,劃分治超重點區域,要積極與相鄰政府溝通,有針對性的開展跨區域聯合治超行動,實現區域間治理超限超載聯防聯控。
(二)全面加強源頭治超工作。
【第6句】:加大對重點貨物運輸裝載源頭單位監管力度。鎮安監部門要結合貨運市場管理,會同派出所對轄區內貨運源頭單位進一步展開摸排,及時調整、公布重點監管貨源單位,強化貨運源頭單位進駐、巡查監管,并根據工作實際,適時開展重點貨運源頭單位流動進駐監管。
【第7句】:明確貨運源頭單位工作職責,加強企業自律。,履行治超義務,確保出場車輛無超限行為。安監部門對違反有關裝載規定的貨源單位,要嚴格進行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的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移送有關行政機關,有關機關對移送的案件依法查處,并將查處結果及時抄告移送案件的運管部門。
【第8句】:加強貨運車輛查驗審核工作。對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應急時上報公安部門不得予以登記和發放牌照,交通運管部門不得辦理車輛營運證。在車輛年檢、年審或車輛二級維護竣工驗收檢測中,發現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貨運車輛,公安車管、交通運管部門要堅決予以恢復原狀,杜絕非法改裝及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不符合規定用途的車輛進入道路貨運市場。
(三)繼續強化路面治超執法力度。
【第9句】:縣交通運輸、公安交警部門要切實加大投入,增加執法人員,進一步完善鄉鎮路面治超聯合執法機制,以固定超限檢測站和治超卡點為依托,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積極開展流動巡查,加大治超輻射面,形成全區域、全路段、全天候的監控,始終保持路面嚴管嚴控的治超態勢,加大擠壓超限超載運輸的時間和空間。
【第10句】:路面治超以四軸以上、車貨總重超過40噸的大型超限超載車輛為重點,城鄉道路為重點,強化夜間治超力度,消除盲區盲點。對非法超限超載運輸、改裝等違法行為,責令并監督違法行為人采取卸載、拆解等改正措施,及時糾正違法狀態。公安交警部門要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違法記分制度;對累積記分超過規定限值的駕駛人,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405號)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11句】:深入開展集中行動。縣、鄉交通、鎮安監部門要針對超限運輸車輛較為集中的地區或繞行較多的路段,每年定期開展集中專項行動,加大執法力度。對我鎮治理難點地區和路段,縣鄉治理超辦可抽調執法人員開展專項行動,且每月不少于兩次。
【第12句】:積極爭取資金,加快固定治超檢測站建設,實施執法全過程監控,提高出勤率、查處率、卸載率以及逃逸車輛電子取證率,保證規范執法、規范治超。
(四)積極探索農村公路治超模式。
【第13句】:鎮政府要依靠公路沿線廣大人民群眾,群防群治,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要求,研究制定符合當地農村公路治超特點的政策措施,組織鄉鎮政府、行政村在重點農村公路設置限寬限高的龍門架和水泥墩等防護設施;聘請農村公路管理人員在保潔的同時看路護路,發現超限超載車輛駛入農村公路應及時報告鄉鎮政府,組織相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五)加大治超工作宣傳力度。
【第14句】:鎮政府相關部門要采取多種方式,全面加強《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和《辦法》的宣傳及對相關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組織典型宣傳報道,努力提高道路貨運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引導相關企業和人員按章裝載、合法運輸。宣傳部門要制定宣傳方案,加大宣傳力度,爭取社會對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對治理過程中有效的經驗和做法,及時報道和推廣,推動治超工作深入開展。
(六)保障措施。
【第15句】:制度保障。嚴格落實目標考核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辦法,實現有獎有懲。縣鄉安監、交通運輸、交警部門要加強對重點地區和路段的督導檢查,對治超執法人員違反規定執法或徇私舞弊的,要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嚴防公路“三亂”。對治超工作不力、違法超限超載運輸未能得到有效遏止的予以通報,依法追究單位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16句】:安全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治超執法人員人身安全。治超檢查時,要設置必要的安全設施,配備相關預警提示設備,引導車輛進行檢查。對惡意堵塞交通、暴力抗法、聚集沖卡、尋釁滋事危及執法人員安全等行為,公安機關要采取措施,嚴厲打擊,維護治超工作環境,樹立政府治超權威。
篇四:治超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大治超工作力度,鞏固和擴大治超成果,嚴防違法超限超載運輸反彈,按縣治超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經鎮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從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在全鎮范圍開展為期1個月的治超活動動。為確保行動的順利開展并取得實效,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1句】: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以黨委書記曾衛華任顧問;鎮長陳兵任組長,副鎮長谷名東任副組長,派出所所長周東杰,鎮干部職工鄧繼承、王小生、曾榮平、李昌凱、曹利華、龍志宏、李輝騰、谷健、薛友華、黃文鋒、谷冬高、陳鶴飛為成員的領導班子,下設辦公室,由谷名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第2句】:總體要求
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依法嚴管,標本兼治,責任倒查,長效治理”的總原則和“標準更高,要求更嚴,聲勢更大,治理更徹底,監管更到位”的總要求,全面徹底治理各種形式非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嚴厲打擊裝超、非法改裝等違法行為,促進治超工作持續深入有效地開展。
【第3句】:行動目標
通過1個月的努力,全面實現治超工作的“三個基本消除”目標(基本消除非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基本消除貨運源頭違法裝超行為;基本消除非法改裝車上路行駛行為);車輛超限超載率穩定鞏固在0.3%以下;逐步建立符合“五化”要求的長效治超機制(治超工作常志化、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信息化);全鎮治超工作從集中整治階段全面進入長效治理階段。
【第4句】:行動措施
(一)展開貨運源頭治超攻堅戰。
行動時間: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
工作重點:嚴厲打擊貨運源頭各類違規裝載行為,完善機制,監管到位。
主要任務:
【第1句】:嚴打“四種行為”。即“嚴厲打擊車輛超標準裝載、配載行為;嚴厲打擊無牌無證、證照不全、非法改裝車輛裝載、配載行為;嚴厲打擊為超限超載提供虛假裝載證明行為;嚴厲打擊接納、縱容治超限超載運輸行為。貨運源頭源企業出現違法裝超行為或接納、縱容超限超載車輛的,一律依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嚴厲處罰。
【第2句】:強化“四項機制”。一是強化企業自律機制,增強企業治超自覺性。企業治超工作實行法人負責制,要求各貨運源頭企業必須依法認真履行源頭治超義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超限超載車輛出廠(站、場),同時自覺抵制違法雙超車輛進入廠(站、場)。經公示的合法重點貨運源頭企業必須做到“六有”(有一個機構,有一名專干,有一套制度,有一本臺帳,有一份承諾)。各重點貨運源頭企業要定期向縣運管所報送治超臺帳資料。二是強化監管巡查機制,實行網絡化管理。以鎮、村(居)為單位,把全鎮境內所有貨運源頭企業、源尾企業和車輛維修站全部劃分網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治超任務逐項分解,形成責任網格體系,責、權明確,人、事對應。對所有經公示的合法貨源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必須落實到單位,到個人,并進行責任掛牌公示,接受社會的監督。11月28日前,對鎮轄區內所有貨運源頭企業重新進行排查摸底,認真核定企業年貨運規模(年產量),建立《貨運源頭企業監管檔案》,并報縣治超辦在全縣統一進行公示。鎮政府將輪流組織人員開展日常巡查,做到“每周必查”并有檢(巡)查記錄。三是強化培訓上崗機制,實行持證上崗制度。按縣治超辦的統一要求,企業治超從業人員培訓率達到100%,未按要求培訓的,不得上崗。各貨運源頭企業要將治超納入企業員工培訓和考核內容。
(二)展開打擊短途超載駁載陣地戰。
行動時間: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
工作重點:實行“鄉鎮圍、邊界守、流動查、從嚴罰”等措施,嚴厲打擊路面雙超和短途超載、駁載等違法行為。
主要任務:
【第1句】:鄉鎮圍堵攔截。全面禁止“雙超”車輛上路行駛,依法保護農村公路安全。各村居公路的交接處要設置固定的治超警示牌,鎮治超糾察隊成員要經常上路巡查,全面圍堵、攔截違法“雙超”車輛,對經檢測認定的違法“雙超”車輛,一律就地強制卸載,要及時移交到縣流動治超稽查大隊對其車輛進行處罰。
【第2句】:邊界聯合整治。鎮政府將會與縣治超辦聯合行動,開展經常性綜合執法整治,嚴厲打擊邊界地區短途超載駁載行為。對采取短途超載駁載等方式逃避超限檢查的,按《公路安全保護條例》頂格處罰。
【第3句】:流動稽查短途超載、避站繞行等違法行為,鎮治超辦要充分發揮流動治超車的作用,加大流動稽查力度和頻次,突出對重點領域、重點路段、重點時段、貨物重要集散地的綜合執法整治,對短途超載、避站繞行打時間差等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打擊。
【第4句】:嚴查上路車輛違法“雙超”行為。做到“逢車必檢、超載必查、超載必卸,超載必罰”。
(三)展開割“馬槽車”行動殲滅戰
行動時間: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
工作重點:以“臺帳更細致、工作更深入、打擊更有力”為準則,堅避清野,風掃落葉,徹底鏟除“雙超”違法載體,奪取治超割馬槽車風暴行動全面勝利。
主要任務:
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再掀打“馬”狂潮,要切實發揮打擊“馬槽車”固定殷勤點的作用,采取行之有效的具體措施,對途經的“馬槽車”非法改裝貨車、非法改裝農用車輛,一律要做到現場強制切割,并建好臺帳,確保不遺漏一臺貨運車輛,不放過一臺馬槽車,達到貨運車輛及改裝車輛清理復查到位率100%,非法改裝車輛查處率100%,基本杜絕非法改裝車輛上路行駛行為。
【第5句】:行動要求
(一)強化領導,周密部署。這次整治活動是鞏固擴大治超成果的再升溫再加力。一定要進一步提高對治超工作長期性、艱巨性的認識,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大局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做到一個戰役、一個班子、一套方案、一個預案、一抓到底。鎮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親自參與,親自督查,進一步落實鎮干部包村居組的治超責任包干制度,上下同心真抓實干,確保行動取得成效。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要以《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實施為契機,大張旗鼓地開展治超法律法規知識宣傳,通過張貼標語口號,掛橫幅,辦墻報專欄等多種形式的宣傳,在人民群眾中進一步樹立依法治超、和長效治超的理論,使規范裝載成為一種習慣,為實現治超工作新跨越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強化秩序,確保穩定。要完善應急預案,加強現場管理和信息通報與溝通工作。行動期間,實行黨政領導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對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要及時向鎮黨政主要領導以及縣治超工作領導小組匯報,要切實加強安全執法工作,及時有效處置突發性群體事件,確保治超工作有序開展。
【第6句】:完善舉報制度。
在瑤崗仙境內出現的所有超載超限車輛,舉報經查實后,對舉報者實行獎勵,每次500元。
篇五:治超工作實施方案
深化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加大從事道路貨物運輸源頭治超力度,保護公路設施完好,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和公路安全暢通,根據《黑龍江省道路貨物運輸源頭治理超限超載暫行辦法》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七臺河市道路貨物運輸源頭(以下簡稱"貨運源頭")治超工作實施方案。
【第1句】:工作原則
堅持"立足源頭、依法嚴管、標本兼治、長效治理"的原則,按照"政府主導、企業負責、部門共管、行業監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貨運源頭治超長效機制,確保治超工作持續、穩定、有效開展。
【第2句】: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以源頭治理為重點,通過對貨運源頭單位(主要是砂、石料、焦炭、煤炭、鋼材、水泥等生產經營企業及主要貨運、物流站場等)和貨運企業、車輛、駕駛員的嚴格監管,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行為,使貨運市場秩序明顯改善,促進全市道路運輸市場健康發展和交通安全形勢明顯好轉,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需要。
具體目標:20XX年12月底前,市、縣(區)運管機構巡查的貨運源頭單位達到公示總數的100%,派駐監管的重點貨運源頭單位達到公示總數的100%,違規超限超載車輛出場(廠)率低于4%。
【第3句】:工作措施
(一)明確工作職責,強力推進源頭公示工作。為確保貨運源頭治超工作的順利開展,公安、工業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交通運輸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及相關規定,做好源頭治超的相關工作。各級運管機構要認真開展對依法取得行政許可或者注冊登記的貨運源頭單位摸底調查工作。上報的貨運源頭單位由源頭治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并確定重點監管單位,在新聞媒體、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滿,由運管機構對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實行巡查或派駐監管。
(二)組織開展培訓,規范治超行為。在源頭治超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級運管機構要集中組織執法人員、貨運源頭單位負責人及治超管理員、裝載員、計重員、開票員等相關人員進行培訓,統一持證上崗。同時加強對道路貨運企業負責人、營運貨車駕駛員及相關人員培訓,提高其合法裝運、守法經營的自覺性。
(三)加大貨運源頭監管力度,規范運輸市場。各級運管機構要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對經政府公示的貨運源頭單位要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認真做好監管、移送、抄告等源頭治超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本轄區內政府公示貨運源頭單位檔案,根據轄區貨運源頭單位數量及分布情況,抽調業務骨干,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采取"一日一查、不定期抽查、重點派駐"等多種監管方法,重點對貨運源頭單位車輛裝載貨物過磅單、車輛裝載登記表、治超職責履行、相關人員培訓、統計制度和檔案建立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強化貨運源頭單位主體責任,規范裝載行為。各級運管機構要督促貨運源頭單位配備必要的計重設備,嚴格執行貨運車輛稱重檢測規定,對進出廠區、貨場的車輛狀況,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實行登記制度,嚴把貨運車輛進場關、登記關、裝載關、稱重關、出場關,杜絕違規及非法改裝車輛裝載和超限超載車輛出場(廠)。
貨運源頭單位要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健全源頭治超工作機構,公開相關制度,做到貨物裝載出場有記錄、進廠有登記、落實制度有記載。積極配合運管機構執法人員開展貨運源頭治超監管工作,為巡查和進駐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禁止為無合法經營手續或被列為黑名單的貨運企業、貨運車輛和駕駛員裝載、承運貨物。
(五)強化路面、源頭治超執法聯動,嚴格責任追究。各級運管機構要積極主動與路政管理機構加強聯系和溝通,建立和健全治超工作聯系機制。對轄區路面執法查獲并反饋的違規超限超載車輛,凡屬本轄區貨運源頭單位裝載出場(廠)的,要嚴格按照責任倒查的程序,按規定對貨運源頭單位進行處理,并移送、抄告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違規超限超載車輛屬本轄區的,要將車輛違規信息記錄在車屬貨運企業質量信譽考核檔案中,作為質量信譽考核的重要依據,并責令企業進行整改。對違規超限超載駕駛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源頭治超水平。各級運管機構要加大貨運源頭治超科技投入、配備源頭治超辦公設備、工作裝備,要積極探索建立重點貨源單位治超遠程視頻監控系統,車輛管理系統和營業性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管理系統等,實現準確、高效、先進的數字化、可視化、智能化、協同化的綜合信息管理。
(七)加強對機動車貨運經營者和維修企業的監管,規范貨運企業和維修企業的經營行為。各級運管機構要重點加強對本轄區內的機動車維修企業的排查工作,對有非法改裝道路運輸車輛嫌疑的機動車維修企業進行重點跟蹤、重點監管,并依法處罰。
(八)要嚴格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加強對道路運輸企業及貨運車輛駕駛人員的管理。
(九)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公開舉報電話和郵箱并在市運管處機關、各縣(區)運管站設立舉報信箱。舉報電話:0464-8395202;電子郵箱:XXX。
【第4句】:組織機構
為保證源頭治超工作有效推進,成立七臺河市源頭治超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云鵬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邵洪杰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成員(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旭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副調研員田林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關云飛市運管處處長
楊志勇市質量技術監管局副局長
柳萬喜市交警支隊政委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運管處,負責日常工作。主任:關云飛(兼)。
【第5句】:工作職責
各部門在市源頭治超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下,各負其責,統一聯動,加強配合。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加強對載貨汽車生產、改裝、銷售企業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無證照經營的貨源單位和車輛改裝、汽車維修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非法改裝、拼裝車輛企業依法進行查處。
市運管處:加強對由市政府批準并向社會公布的礦山、水泥廠、煤場、沙石料場、汽車貨運站(含物流園區、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場)等貨運量較大、易發生超限超載的重點貨運源頭單位監督檢查。
市交警支隊:加強機動車輛登記管理,嚴禁違反規定辦理登記業務;配合維護交通部門治超檢測站點的交通秩序;組織交警開展路面執法,配合交通部門引導車輛進入超限檢測站點進行檢測,依法查處超載和非法改裝車輛等違法行為。
【第6句】:有關要求
(一)20XX年10月15日前,分層次對相關人員開展培訓,建立健全轄區貨運源頭單位監管檔案和制度。
(二)20XX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轄區依法許可的貨運源頭單位公示工作,并確定和公布市、縣巡查和重點派駐監控貨運源頭單位名單,逐級上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
(三)20XX年11月底前,完成貨運源頭單位巡查和重點單位人員派駐工作,確保超限超載車輛不出場(廠)、站。并將源頭單位違規裝載情況通報其相應主管部門或許可部門、依法取締非法裝載源頭。
(四)20XX年12月底前,配合省主管部門組織對我市源頭治超工作進行驗收,檢查源頭治超工作落實情況,發現不認真履行職責或工作不力的單位,要進行責任倒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運輸新規(治超)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設施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超限運輸車輛通過公路進行貨物運輸,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超限運輸車輛,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運輸車輛:
(一)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
(二)車貨總寬度超過【第2句】:55米;
(三)車貨總長度超過【第18句】:1米;
(四)有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
(五)有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
(六)有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
(七)有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
(八)有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
前款規定的限定標準的認定,還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軸組按照二個軸計算,三軸組按照三個軸計算;
(二)除驅動軸外,二軸組、三軸組以及半掛車和全掛車的車軸每側輪胎按照雙輪胎計算,若每軸每側輪胎為單輪胎,限定標準減少3000千克,但安裝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加寬輪胎的除外;
(三)車輛最大允許總質量不應超過各車軸最大允許軸荷之和;
(四)拖拉機、農用車、低速貨車,以行駛證核定的總質量為限定標準;
(五)符合《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規定的冷藏車、汽車列車、安裝空氣懸架的車輛,以及專用作業車,不認定為超限運輸車輛。
第四條交通運輸部負責全國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的管理工作。
公路管理機構具體承擔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負責或者參與、配合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的監督管理。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與相關主管部門建立治理超限運輸聯動工作機制。
第五條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公路管理機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建立相關管理信息系統,推行車輛超限管理信息系統、道路運政管理信息系統聯網,實現數據交換與共享。
第二章大件運輸許可管理
第六條載運不可解體物品的超限運輸(以下稱大件運輸)車輛,應當依法辦理有關許可手續,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公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行駛公路。
第七條大件運輸的托運人應當委托具有大型物件運輸經營資質的道路運輸經營者承運,并在運單上如實填寫托運貨物的名稱、規格、重量等相關信息。
第八條大件運輸車輛行駛公路前,承運人應當按下列規定向公路管理機構申請公路超限運輸許可:
(一)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運輸的,向起運地省級公路管理機構遞交申請書,申請機關需要列明超限運輸途經公路沿線各省級公路管理機構,由起運地省級公路管理機構統一受理并組織協調沿線各省級公路管理機構聯合審批,必要時可由交通運輸部統一組織協調處理;
(二)在省、自治區范圍內跨設區的市進行運輸,或者在直轄市范圍內跨區、縣進行運輸的,向該省級公路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由其受理并審批;
(三)在設區的市范圍內跨區、縣進行運輸的,向該市級公路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由其受理并審批;
(四)在區、縣范圍內進行運輸的,向該縣級公路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由其受理并審批。
第九條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公路超限運輸許可管理平臺,實行網上辦理許可手續,并及時公開相關信息。
第十條申請公路超限運輸許可的,承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路超限運輸申請表,主要內容包括貨物的名稱、外廓尺寸和質量,車輛的廠牌型號、整備質量、軸數、軸距和輪胎數,載貨時車貨總體的外廓尺寸、總質量、各車軸軸荷,擬運輸的起訖點、通行路線和行駛時間;
(二)承運人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辦人的身份證件和授權委托書;
(三)車輛行駛證或者臨時行駛車號牌。
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第4句】:5米,或者總寬度超過【第3句】:75米,或者總長度超過28米,或者總質量超過100000千克,以及其他可能嚴重影響公路完好、安全、暢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記錄載貨時車貨總體外廓尺寸信息的輪廓圖和護送方案。
護送方案應當包含護送車輛配置方案、護送人員配備方案、護送路線情況說明、護送操作細則、異常情況處理等相關內容。
第十一條承運人提出的公路超限運輸許可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管理機構不予受理:
(一)貨物屬于可分載物品的;
(二)承運人所持有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記載的經營資質不包括大件運輸的;
(三)承運人被依法限制申請公路超限運輸許可未滿限制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載運單個不可解體物品的大件運輸車輛,在不改變原超限情形的前提下,加裝多個品種相同的不可解體物品的,視為載運不可解體物品。
第十二條公路管理機構受理公路超限運輸許可申請后,應當對承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屬于第十條第二款規定情形的,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對車貨總體外廓尺寸、總質量、軸荷等數據和護送方案進行核查,并征求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意見。
屬于統一受理、集中辦理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運輸的,由起運地省級公路管理機構負責審查。
第十三條公路管理機構審批公路超限運輸申請,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組織人員勘測通行路線。需要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承運人應當按照規定要求采取有效的加固、改造措施。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對承運人提出的加固、改造措施方案進行審查,并組織驗收。
承運人不具備加固、改造措施的條件和能力的,可以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委托公路管理機構制定相應的加固、改造方案,由公路管理機構進行加固、改造,或者由公路管理機構通過市場化方式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加固、改造。
采取加固、改造措施所需的費用由承運人承擔。相關收費標準應當公開、透明。
第十四條采取加固、改造措施應當滿足公路設施安全需要,并遵循下列原則:
(一)優先采取臨時措施,便于實施、拆除和可回收利用;
(二)采取永久性或者半永久性措施的,可以考慮與公路設施的技術改造同步實施;
(三)對公路設施采取加固、改造措施仍無法滿足大件運輸車輛通行的,可以考慮采取修建臨時便橋或者便道的改造措施;
(四)有多條路線可供選擇的,優先選取橋梁技術狀況評定等級高和采取加固、改造措施所需費用低的路線通行;
(五)同一時期,不同的超限運輸申請,涉及對同一公路設施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由各承運人按照公平、自愿的原則分擔有關費用。
第十五條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在下列期限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一)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第4句】:2米、總寬度未超過3米、總長度未超過20米且車貨總質量、軸荷未超過本規定第三條、第十七條規定標準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作出,屬于統一受理、集中辦理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大件運輸的,辦理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
(二)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第4句】:5米、總寬度未超過【第3句】:75米、總長度未超過28米且總質量未超過100000千克的,屬于本轄區內大件運輸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屬于統一受理、集中辦理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大件運輸的,辦理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三)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第4句】:5米,或者總寬度超過【第3句】:75米,或者總長度超過28米,或者總質量超過100000千克的,屬于本轄區內大件運輸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屬于統一受理、集中辦理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大件運輸的,辦理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采取加固、改造措施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第十六條受理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路超限運輸申請后,起運地省級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向途經公路沿線各省級公路管理機構轉送其受理的申請資料。
屬于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的,途經公路沿線各省級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在收到轉送的申請材料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屬于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情形的,應當在收到轉送的申請材料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并向起運地省級公路管理機構反饋。需要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由相關省級公路管理機構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執行;上下游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路線或者行駛時間調整的,應當及時告知承運人和起運地省級公路管理機構,由起運地省級公路管理機構組織協調處理。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管理機構應當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
(一)采用普通平板車運輸,車輛單軸的平均軸荷超過10000千克或者最大軸荷超過13000千克的;
(二)采用多軸多輪液壓平板車運輸,車輛每軸線(一線兩軸8輪胎)的平均軸荷超過18000千克或者最大軸荷超過20000千克的;
(三)承運人不履行加固、改造義務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公路管理機構批準公路超限運輸申請的,根據大件運輸的具體情況,指定行駛公路的時間、路線和速度,并頒發《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其中,批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運輸的,由起運地省級公路管理機構頒發。
《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式樣由交通運輸部統一制定,各省級公路管理機構負責印制和管理。申請人可到許可窗口領取或者通過網上自助方式打印。
第十九條同一大件運輸車輛短期內多次通行固定路線,裝載方式、裝載物品相同,且不需要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承運人可以根據運輸計劃向公路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行駛期限不超過6個月的《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運輸計劃發生變化的,需按原許可機關的有關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條經批準進行大件運輸的車輛,行駛公路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采取有效措施固定貨物,按照有關要求在車輛上懸掛明顯標志,保證運輸安全;
(二)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和速度行駛;
(三)車貨總質量超限的車輛通行公路橋梁,應當勻速居中行駛,避免在橋上制動、變速或者停駛;
(四)需要在公路上臨時停車的,除遵守有關道路交通安全規定外,還應當在車輛周邊設置警告標志,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需要較長時間停車或者遇有惡劣天氣的,應當駛離公路,就近選擇安全區域停靠;
(五)通行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公路設施,承運人應當提前通知該公路設施的養護管理單位,由其加強現場管理和指導;
(六)因自然災害或者其他不可預見因素而出現公路通行狀況異常致使大件運輸車輛無法繼續行駛的,承運人應當服從現場管理并及時告知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公路管理機構,由其協調當地公路管理機構采取相關措施后繼續行駛。
第二十一條大件運輸車輛應當隨車攜帶有效的《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主動接受公路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
大件運輸車輛及裝載物品的有關情況應當與《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記載的內容一致。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租借、轉讓《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不得使用偽造、變造的《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
第二十二條對于本規定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大件運輸車輛,承運人應當按照護送方案組織護送。
承運人無法采取護送措施的,可以委托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公路管理機構協調公路沿線的公路管理機構進行護送,并承擔所需費用。護送收費標準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按規定制定,并予以公示。
第二十三條行駛過程中,護送車輛應當與大件運輸車輛形成整體車隊,并保持實時、暢通的通訊聯系。
第二十四條經批準的大件運輸車輛途經實行計重收費的收費公路時,對其按照基本費率標準收取車輛通行費,但車輛及裝載物品的有關情況與《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記載的內容不一致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加強與轄區內重大裝備制造、運輸企業的聯系,了解其制造、運輸計劃,加強服務,為重大裝備運輸提供便利條件。
大件運輸需求量大的地區,可以統籌考慮建設成本、運輸需求等因素,適當提高通行路段的技術條件。
第二十六條公路管理機構、公路經營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等設施進行檢測和評定,并為社會公眾查詢其技術狀況信息提供便利。
公路收費站應當按照有關要求設置超寬車道。
第三章違法超限運輸管理
第二十七條載運可分載物品的超限運輸(以下稱違法超限運輸)車輛,禁止行駛公路。
在公路上行駛的車輛,其車貨總體的外廓尺寸或者總質量未超過本規定第三條規定的限定標準,但超過相關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的,不得在該公路、公路橋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駛。
第二十八條煤炭、鋼材、水泥、砂石、商品車等貨物集散地以及貨運站等場所的經營人、管理人(以下統稱貨運源頭單位),應當在貨物裝運場(站)安裝合格的檢測設備,對出場(站)貨運車輛進行檢測,確保出場(站)貨運車輛合法裝載。
第二十九條貨運源頭單位、道路運輸企業應當加強對貨運車輛駕駛人的教育和管理,督促其合法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是防止違法超限運輸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對車輛裝載及運行全過程監控,防止駕駛人違法超限運輸。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指使、強令貨運車輛駕駛人違法超限運輸。
第三十條貨運車輛駕駛人不得駕駛違法超限運輸車輛。
第三十一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政府公布的重點貨運源頭單位的監督檢查。通過巡查、技術監控等方式督促其落實監督車輛合法裝載的責任,制止違法超限運輸車輛出場(站)。
第三十二條公路管理機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執法聯動工作機制,將違法超限運輸行為納入道路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和駕駛人誠信考核,實行違法超限運輸“黑名單”管理制度,依法追究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車輛駕駛人、道路運輸企業、貨運源頭單位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對貨運車輛進行超限檢測。超限檢測可以采取固定站點檢測、流動檢測、技術監控等方式。
第三十四條采取固定站點檢測的,應當在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置的公路超限檢測站進行。
第三十五條公路管理機構可以利用移動檢測設備,開展流動檢測。經流動檢測認定的違法超限運輸車輛,應當就近引導至公路超限檢測站進行處理。
流動檢測點遠離公路超限檢測站的,應當就近引導至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指定并公布的執法站所、停車場、卸載場等具有停放車輛及卸載條件的地點或者場所進行處理。
第三十六條經檢測認定違法超限運輸的,公路管理機構應當責令當事人自行采取卸載等措施,消除違法狀態;當事人自行消除違法狀態確有困難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公路管理機構協助消除違法狀態。
屬于載運不可解體物品,在接受調查處理完畢后,需要繼續行駛公路的,應當依法申請公路超限運輸許可。
第三十七條公路管理機構對車輛進行超限檢測,不得收取檢測費用。對依法扣留或者停放接受調查處理的超限運輸車輛,不得收取停車保管費用。由公路管理機構協助卸載、分裝或者保管卸載貨物的,超過保管期限經通知當事人仍不領取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三十八條公路管理機構應當使用經國家有關部門檢定合格的檢測設備對車輛進行超限檢測;未定期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的,其檢測數據不得作為執法依據。
第三十九條收費高速公路入口應當按照規定設置檢測設備,對貨運車輛進行檢測,不得放行違法超限運輸車輛駛入高速公路。其他收費公路實行計重收費的,利用檢測設備發現違法超限運輸車輛時,有權拒絕其通行。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將違法超限運輸車輛及時報告公路管理機構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公路管理機構有權查閱和調取公路收費站車輛稱重數據、照片、視頻監控等有關資料,經確認后可以作為行政處罰的證據。
第四十條公路管理機構應當根據保護公路的需要,在貨物運輸主通道、重要橋梁入口處等普通公路以及開放式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和節點,設置車輛檢測等技術監控設備,依法查處違法超限運輸行為。
第四十一條新建、改建公路時,應當按照規劃,將超限檢測站點、車輛檢測等技術監控設備作為公路附屬設施一并列入工程預算,與公路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運行。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規定,依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道路運輸條例》和本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十三條車輛違法超限運輸的,由公路管理機構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規定給予處罰:
(一)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第4句】:2米、總寬度未超過3米且總長度未超過20米的,可以處200元以下罰款;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第4句】:5米、總寬度未超過【第3句】:75米且總長度未超過28米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第4句】:5米、總寬度超過【第3句】:75米或者總長度超過28米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車貨總質量超過本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第四項至第八項規定的限定標準,但未超過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過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罰款500元,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
有前款所列多項違法行為的,相應違法行為的罰款數額應當累計,但累計罰款數額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
第四十四條公路管理機構在違法超限運輸案件處理完畢后7個工作日內,應當將與案件相關的下列信息通過車輛超限管理信息系統抄告車籍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一)車輛的號牌號碼、車型、車輛所屬企業、道路運輸證號信息;
(二)駕駛人的姓名、駕駛人從業資格證編號、駕駛人所屬企業信息;
(三)貨運源頭單位、貨物裝載單信息;
(四)行政處罰決定書信息;
(五)與案件相關的其他資料信息。
第四十五條公路管理機構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違法超限運輸車輛不符合《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或者與行駛證記載的登記內容不符的,應當予以記錄,定期抄告車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等單位。
第四十六條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和駕駛人,以及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道路運輸企業,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六條予以處理。
前款規定的違法超限運輸記錄累計計算周期,從初次領取《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之日算起,可跨自然年度。
第四十七條大件運輸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法超限運輸:
(一)未經許可擅自行駛公路的;
(二)車輛及裝載物品的有關情況與《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記載的內容不一致的;
(三)未按許可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公路的;
(四)未按許可的護送方案采取護送措施的。
第四十八條承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公路超限運輸許可的,除依法給予處理外,并在1年內不準申請公路超限運輸許可。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指使、強令車輛駕駛人超限運輸貨物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30000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條違法行為地或者車籍所在地公路管理機構可以根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資料,對違法超限運輸車輛依法給予處罰,并提供適當方式,供社會公眾查詢違法超限運輸記錄。
第五十一條公路管理機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有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第五十二條對違法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現象嚴重,造成公路橋梁垮塌等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公路受損嚴重、通行能力明顯下降的,交通運輸部、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按照職責權限,在1年內停止審批該地區申報的地方性公路工程建設項目。
第五十三條相關單位和個人拒絕、阻礙公路管理機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五十四條因軍事和國防科研需要,載運保密物品的大件運輸車輛確需行駛公路的,參照本規定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五條本規定自2022年9月21日起施行。原交通部發布的《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2號)同時廢止。
2022運輸新規(治超)
備受關注的運輸新規終于實施了,那么,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2022運輸新規(治超)相關內容,歡迎閱讀。
2022年9月21日起,2022超載超限新規定正式實施。新規明確交通、公安部門將實現常態化聯合執法,對超限超載運輸車輛將嚴格實施“一超四罰”。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超載超限2022新規定以及2022貨車超限超載標準。
超載超限2022新規定;七大亮點三大專項行動
貨運車主和司機注意了,從今日起,交通運輸部令第62號《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等一系列治超新政將正式施行。新規中對超限超載的認定標準進行了調整,6軸車車貨總重由55噸變為49噸;新規明確交通、公安部門將實現常態化聯合執法,對超限超載運輸車輛將嚴格實施“一超四罰”。從9月21日起,將全面禁止“雙排車”通行;
新規要求加強道路運輸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對嚴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
“治超新政”七大亮點
(一)統一車貨總重限值認定標準。以《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規定的最大允許總質量限值,認定車輛車貨總重是否超限超載。
(二)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各地公路管理機構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展路面聯合執法。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指揮引導車輛到超限檢測站接受檢測,公路管理機構負責實施稱重。
(三)加強重點貨運源頭監管。各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采取執法人員駐點、巡查、視頻監控等方式,加強重點貨運源頭單位貨物裝載工作的監管。
(四)嚴格實施“一超四罰”。根據違法行為,對貨運車輛、貨運車輛駕駛人、運輸企業和貨運場所經營者實施處罰。
(五)加強高速公路入口檢測管理。對擬進入高速公路的貨車全面實施重量檢測,禁止違法超限超載車輛進入高速公路行駛。
(六)嚴查沖闖公路站點等違法行為。對暴力抗法、毆打工作人員、損壞相關設施設備等嚴重違法行為,公安部門要依法及時追究處理;涉及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利用信用記錄實現聯合懲戒。建立超限超載行為信用記錄,納入國家統一的信用信息交換平臺和“信用中國”網站,對嚴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同時,探索實行超限超載車輛保險費率上浮制度。
三大專項行動進度安排
專項行動1:貨車非法改裝專項整治行動(一年)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2022年9月1日-30日,各地組織動員部署、輿論宣傳;
第二階段:專項整治2022年10月1日-2022年7月31日;
第三階段:總結2022年8月1日-8月31日
專項行動2:整治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專項行動(一年)
2022年8月18日至9月20日,動員部署階段。各地交通運輸、公安部門制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做好前期準備和動員部署,加強輿論宣傳。
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7月31日,重點整治階段。各地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組織專門力量集中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查處貨車違法超限超載等違法行為。
2022年8月1日至8月31日,總結完善階段。各地交通運輸、公安部門系統總結有關經驗做法,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專項行動3:車輛運輸車治理專項行動(兩年)
2022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雙排車”通行。
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20%不合規車輛運輸車的更新改造。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全面完成所有不合規車輛運輸車的更新改造。
2022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規車輛運輸車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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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GBGB1589-2022在9月21日的正式實施,全國各地都相繼在前期就出臺了相應的政策應對,目前全國已有十個省市發布了最新的治超方案:
【第1句】:北京
到處都是宣傳標語!北京蓄勢9·21治超"
中秋節9月15日前后,北京市公路指示標志已經開始提示“2022年9月21起禁止雙排商品運輸車上路行駛”、“嚴禁車貨總重超過49噸超限超載車輛上路行駛”,提前對超載超限新規進行了治理前的宣傳。
在最新的《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已經明確規定了六軸及其六軸以上的半掛牽引車,車貨總重超過49噸就被視為超限超載運輸,比此前的55噸認定標準減少6噸。車貨總重超過限定標準1噸的,每超1噸罰500元,最高不超過3萬元。
在9月21日起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在高速公路口、制造企業生產基地、集中裝車點、物流場站等地嚴格監督執法。
【第2句】:河北
河北治超動真格雙排車禁上路+6軸限49t
河北省出臺的治超新規,主要強調了三個方面,一是規定從9月21日起,禁止“雙排轎運車”上路;二是規定超載超限執法認定標準,即六軸及以上車輛重量限值由55噸統一調為49噸;三是針對違法車輛的一些處罰條例和對超載超限車輛的源頭監管。
(1)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和貨運車輛駕駛人、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運輸企業實施處罰,并對貨運場所經營者依法實施處罰;
(2)對因超限超載發生事故,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公路橋梁垮塌等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3句】:河南
【第9句】:21河南治超但執法人員不得攔車罰款!
9月13日至14日,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在漯河召開全省交通運輸治超工作現場會暨推進貨車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培訓班。在會議上相關負責人表示,自9月21日起,全面禁止“雙排車”上路通行。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規車輛運輸車通行。
另外會議還強調,要有效落實統一的超限超載執法標準,建立分工協作的交通公安聯合執法機制。在治超執法工作中,無論是在固定治超站還是流動治超站點,攔車職責由公安交警部門行使,交通運輸執法人員不得上路攔車。各級交通運輸執法機構在路面治超工作中一律不再罰款,主要承擔超限超載貨物的檢測和卸貨。交通運輸執法機構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對貨運場所經營者實施處罰。
會議表示對超限超載車輛的處罰工作實施階段治理、加強流動稽查、創新執法模式以及懲罰后期跟蹤,多方面保證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4句】:陜西
路政只管過磅陜西9月21日8時實行新政
陜西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發布《關于車輛運輸車路面治理工作的通告》,通告稱自9月21日起,陜西省商品運輸車需要注意這三點:
【第1句】:9月21日8時起,陜西省高速公路上的車輛運輸車,嚴格執行上下各一列的裝載方式(即“1+1”模式),對發現的雙排或三層裝載的貨車將一律勸返。對拒不聽從勸返的,將依法處罰并強制卸載。
【第2句】:9月26日起,嚴禁雙排車輛運輸車上路。注意,是陜西省全省公路都禁行!
【第3句】:從2022年7月1日起,陜西省高速和普通公路上的車輛運輸車都必須符合GB1589的標準。這意味著陜西省的車輛運輸車只有不到兩年的'調整時間。
目前陜西境內的高速上已經看見多處關于9月21號實施新政的通知標語。
【第5句】:山西
山西也有動作了!9月21日起施行新規定
山西省則是已經出臺治超的具體處罰措施。據山西省治超辦有關工作人員介紹,對于超限超載違法車輛的處罰,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第4句】:2米、總寬度未超過3米且總長度未超過20米的,可以處200元以下罰款;
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第4句】:5米、總寬度未超過【第3句】:75米且總長度未超過28米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第4句】:5米、總寬度超過【第3句】:75米或者總長度超過28米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車貨總質量超過限定標準,但未超過1噸的,予以警告;超過1噸的,每超1噸罰款500元,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
有超限超載多項違法行為的,累計處罰,但數額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
【第6句】:湖北
給轎運車套緊箍咒湖北9月21日起施新規
9月19日,湖北省多個部門召開會議,決定從9月21日起,嚴禁雙排車輛運輸車進入高速公路;路面查緝不合規車輛運輸車,責令恢復車輛原狀,并依法予以處罰。
省公安廳和省交通廳將負責對車輛注冊登記、市場準入的監管,強化對新增車輛運輸車外廓尺寸的實車檢測,凡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予通過,公安交管部門不予注冊登記,道路運輸部門不予配發道路運輸證。
【第7句】:貴州
重磅!貴州省全面加強貨車超載超限治理
9月18日,貴州召開全省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會議表示,對違法駛入的超限超載車輛,經檢測認定后,一律在公路超限檢測站點進行處理,由當事人采取卸載、分裝等改正措施,消除違法狀態,并由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依法依規處罰。對檢查發現的非法改裝車輛,有關部門要責令經營者自行拆解;在規定時間內未恢復原狀的,一經查實,依法追究改裝企業和車主的法律責任。
對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貨運車輛不得登記和發放號牌、行駛證或車輛營運證。享受政府“綠色通道”優惠政策的貨運車輛,應按有關規定整車合法裝載;違反裝載規定的,不得享受優惠政策,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危險化學品的貨運車輛,其超限認定標準與其他貨運車輛同樣。
【第8句】:四川
史上最嚴治超四川高速實施"一超四罰"
目前,四川中江高速沿線各收費站采取24小時不間斷的模式,開展超限超載車輛治理行動,9月21日還將啟動集中整治。據透露,中江高速現正執行“史上最嚴治超措施”,超載貨車上路將面臨“一超四罰”。
“一超四罰”:指對經檢測確認違法超限超載的車輛,由公路管理機構監督消除違法行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公路管理機構開具的稱重和卸載單,依法進行罰款、記分。違法情形嚴重的貨運車輛、駕駛人、運輸企業和貨運場所經營者將面臨追蹤處理,車輛及企業違法信息將納入信用信息系統,依法實施懲戒。
有關負責人表示,最新一輪集中整治行動將從9月21日開始,在高速公路全線開展治超行動,并在入口位置設卡截阻,不準一輛超載車上高速。
【第9句】:云南
超限治理落地云南全面禁止雙排車上路
9月12日,記者從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總隊獲悉,自9月21日起,云南將全面禁止“雙排車”通行,尤其是禁止“雙排車”進入高速公路。不過,在2022年6月30日前的過渡期內,將暫時允許注冊登記的“單排車”過渡運行。
省路政總隊總隊長馬德芳表示,9月21日起,云南省路政總隊將開展專項集中整治行動,高速公路各主要路口會分兵把守。以高速路政支隊為主,干線路政支隊予以配合,做好宣傳、說服、勸返等工作,禁止超限超載車輛進入高速公路。
【第10句】:黑龍江
嚴禁雙排車上高速黑龍江21日實行新規
黑龍江省交通運輸廳規定,自2022年9月21日起,我省嚴禁“雙排車”進入高速公路,并統一車輛超限超載執法認定標準,將六軸及以上車輛重量限值由55噸統一調為49噸。
冷鏈馬甲提醒各位物流行業同仁,此次超載治理嚴格杜絕了市面上擾亂物流行業和汽車行業市場秩序的行為,杜絕了行業隱患,新規當前,請嚴格執行。
※冷鏈馬甲是面向全國的冷鏈物流交易平臺,為車源、貨源、庫源提供交易撮合、物流在線支付、供應鏈金融服務、保險優惠代理、冷鏈物流行情指數發布、冷鏈知識等服務的綜合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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