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經逾越節的由來
逾越希伯來文的動詞的意思是“越過”,就是上帝在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前,給埃及人第十個災難時,滅命的使者在擊殺頭生的孩子和牲畜時“越過”了門框、門楣上涂了羊血的希伯來人的家庭。因此,每年在逾越節的時候,在每家猶太人都要重述這段的歷史,在過節的時候有許多規矩,除了吃無酵的食物之外,另外也要吃一些其它具有特別象征的食物,以紀念先祖由埃及為奴之家被救贖出來。下面是圣經逾越節的由來,供大家參考!
參看出埃及記12:1-13。
逾越節時間:一月十四日
出埃及記12:2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的首月。
利未記23:5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民數記28:16正月十四日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節日由來
逾越節(Passover)這是個春天的節日,自尼散月(猶太歷一月)15日開始。逾越節慶祝出埃及(公元前13世紀),脫離奴役。逾越節的儀式早在節日到來前就已經開始了,根據《圣經·出埃及記》第12章第15-20節的規定,家家戶戶和商業場所都清理掉所有含酵食品-酵母和所有含有酵母的東西。逾越節的前一天被用來準備儀式,包括燒掉被禁止的食物。在節日的當天晚上,要遵照逾越節家宴的傳統:詳細講述被奴役的生活和如何拯救。在晚餐上,所有家庭成員聚集在一起誦讀《哈嘎達》(Haggadah)并享受傳統食品,特別是逾越節薄餅(未經過發酵的面餅)。在隨后的日子里,信徒聚集在一起,慶祝其他朝圣節日。
對于廣大非嚴格的戒律遵守者而言,逾越節可能是僅次于贖罪日的傳統戒律。另外,在一些基布茲,還保留著基于農產品儲存而進行的逾越節儀式。這是個春天的節日,自由的節日,也是收獲春天第一季稻谷的時間。逾越節也包括第二個“過渡”周——五個半神圣半普通的日子,奉獻給廣大的祈禱者并進行娛樂-同時它還要再延續一天假日。
逾越節羊羔的預備
出埃及記12:3-6出埃及記12:3你們告訴以色列全會眾說,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只。出埃及記12:4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只羊羔,本人就要和他隔壁的鄰舍,照著人數共取一只;你們要按著各人的食量分配羊羔。出埃及記12:5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或從綿羊里取,或從山羊里取,都可以。出埃及記12:6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
逾越節羔羊的取用
出埃及記12:7-11出埃及記12:7各家要取點血,涂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一點不可吃生的,也絕不可吃水煮的,要帶著頭、腿、內臟,用火烤了吃。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出埃及記12:11你們當這樣吃羊羔: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的吃;
逾越節的功效
出埃及記12:12-13因為那夜我要走遍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又要向埃及一切的神施行審判。我是耶和華。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我擊打埃及地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毀滅你們;
逾越節是基督的一個預表
神為什么讓猶太人謹守逾越節的誡命呢?難道也是神對我們的默示嗎?
出埃及記12:42這夜是耶和華守望的夜,因耶和華領他們出了埃及地;這夜也是以色列人向耶和華守望的夜,直到世世代代。
希伯來書10:1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那將來要發生的美事又是什么呢?
約翰福音1:29次日,約翰看到耶穌來到他那里,就說:“看哪,神的羔羊,出去是人罪孽的。
哥林多前書5:7你們既是無酵的面,應當把舊酵除凈,好事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神使他的百姓過逾越節是要謹記只有神的救恩才能使他的百姓脫離災難、悲哀、痛苦、哭號。
拓展閱讀:圣經記載了什么
圣經里的記載,反映世道人心。今日世界所見亂象,正是世道人心不整造成。
世道人心
一般人對“罪”的理解是犯法、打家劫舍、偷呃拐騙等行為。但基督信仰所說的“罪”是人離開上帝、離開他的心意;是更一針見血直指人心:惡行出于朽壞的心念。上帝的心意是神與人、人與人之間應該有他的“愛”。離開上帝的“愛”,人就缺乏憐憫恩慈,什至驕傲自大,圖謀己利。
我們都知道,社會訂定法規,期望人人遵守,才可保障每個人的生活以致生存的需要和權利。可是,敗壞的人心,卻利用這些法規中的疏漏或限制,什或巧用其中能肥己的條文謀私圖利,實是另類掠奪欺壓的暴行,例子在社會中屢見不鮮。這些都是“罪”。
上帝的愛
上帝的“愛”是他與人、人與人復和的基調。圣經里有個關于浪子的故事(參路加福音十五11-32):一個任性自大的兒子,為滿足私欲,強要在世的父親分家產,好實現他的欲望。按當時的社會習俗,父親在生而分家產是很不尋常的事。然而,父親還是分了家產,讓兒子離家遠去。可以想像,這位父親必須頂著家人和鄉里的責備什至謾罵;心里艱難的父親為何仍要這么做呢?
眼中只有自己的浪子,沒有體恤老父慈懷,在外廝混,吃喝玩樂,任意放蕩,終耗盡貲財,落得饑困無依,四圍行乞,苦不堪言。此刻,他悔悟了:他的自大、自私傷害了父親和家人,也損害了自己的人格。
浪子懊悔不已,他想到回家,就算已不再是兒子的身分,他甘愿只做個奴仆。
相信浪子內心有許多掙扎:回家,是放下自我的驕矜,承認自己犯錯,負責任地接受遭家人鄉親辱罵恥笑拒絕的后果;回家,是后悔傷害了老父,借著認錯肯定父親應有的尊榮和權利,及自己的卑微;回家,是以行動驅策自己徹底從錯誤中改正,脫離昔日的“罪”,重新做人。
出乎浪子意料之外,父親不僅接納他的回去,更恢復他兒子的身分。
這故事說的是人與人,及上帝與人的愛。兒子選擇認錯,因而打開了“愛”的心門,叫他有勇氣“回家”;父親因為愛,胸懷寬廣,縱然兒子犯錯,仍期望他認知“罪”的惡果后能悔改,寬恕并接納他,給予重生的機會。這兩種選擇,背后都有上帝的“愛”。這是圣經要告訴我們的。
圣經不是說了算
上帝的“愛”不是掛在嘴邊的觀念,它是一種選擇、一種行動。
圣經哥林多前書十三章4至8節說:“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夸,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若想知道你對“愛”的理解有多深,試試將“愛”字換成自己的名字念誦出來。
當然,對“愛”最完全的演繹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無條件的愛——以無罪之身為我們的罪而死,借此賜予悔罪的人更新的生命。無論你是否明白、是否理解、是否接受,然而,他已為愛你而付出了。
圣經的由來
圣經是一本世界文學名著,至今已被譯為1829種語言,年銷三千萬冊左右。
今日有十多億人把圣經當作靈性生命的寶典和主啟示的泉源。圣經是一本內容深沉、年代久遠的記錄,在長年累月的宗教生活反省中孕育而成;記載的是先知、詩人、圣賢、使徒、民族英雄等與主在一起的宗教經歷和體驗。他們在走過了人生偉大的旅程之后,有些人以口述的方式,有些人則以文字的記錄,去把他們生命中酸、甜、苦、辣的遭遇,和他們對人生深刻的觀察寫下來,便成了今日圣經的主要骨骼。
圣經寫作的前后時間相差一千六百多年
當笫一個著者死了一千四百五十年后,最后一個作者才生下來,圣經經歷了不同的時代和不同的人,他們曾住在三大洲,亞洲,歐州和非洲,使用了三種不同的語言,希伯耒文,希臘文和亞蘭文,這些都被歷史考證,考證也表示圣經的真實性,圣經上的預言也足以證明圣經的真實性,如今,圣經上的預言也一個個地應驗
但是,就是這樣一種方式寫作匯編成的一本書,卻寫出了同一件事--上帝救贖人類的計劃,寫了同一個人物--耶穌基督的生平及其工作(救贖之工)。這本書的歷史從創世紀開始,也就是從人類歷史的起點寫起到人類的終點。每一卷書都從一個方面來闡述,彼此呼應,混然一體,竟然毫無沖突破綻之處,這種人類歷史上非同尋常的寫作方式,充分證明圣經真正的作者其實只有一位,那就是上帝,正如圣經提摩太后書說:“圣經都是上帝默示的”。
整本圣經是由舊約39卷和新約27卷組成的,有三十多個不同的人物執筆,有君王像大衛,又有稅吏馬太,漁夫彼得和約翰,還有醫生路加、學者保羅。他們寫作的地點,更是各在一處,有的寫在西乃曠野,有的寫在亞拉伯高大的山嶺中,有的寫在巴勒斯坦山中,有的寫在耶路撒冷圣城圣殿里,有的寫在伯特利的先知學校中,還有的寫在羅馬的監獄內和拔摩的海島上。任何一本書都很少預測未來,圣經把未來的事寫的清清楚楚,大部分都實現了,所以是真實可信的。
圣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彼得后書一章21節說:“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提摩太后書三章16節提到:“圣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所以圣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的內容,都是照著獨一真神的啟示記錄下來的,因此整本圣經就是神的話語
由于圣經的作者是神自己,他的圣靈掌管了記錄者的心,并將要記錄的話語賜下。要切記圣經的記載者不過是神的代筆人,圣經真正的作者只有-----神。
好比住在鄉下的老母親想寫封信給城市里的小兒子,因為老母親不認識字,只好口述讓大兒子為她代筆。當小兒子看到信,絕不會因為信的字跡是哥哥的,就誤以為內容是哥哥講的。這與神是圣經作者是同樣的道理。
圣經是神通過圣靈充滿的仆人代筆,進而彰顯神自己的書。
神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參考約翰福音六章63節)。所以凡聽見并相信這話的人,其靈魂必得著生命,以至于永生。相信并遵行圣經的話,就能享受豐盛的生命,也能擁有耶穌基督的性情。
神為了將自己顯于人類,便道成肉身到世上,那就是耶穌基督。門徒腓力因靈里無知,未能認出道成肉身的神,就求耶穌將父神顯給他看,此時耶穌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么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你們當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做的事信我。”(約翰福音十四章8-11節)
即使耶穌彰顯了許多神跡,證明他與神為一體,腓力還是要求耶穌將神顯明。因此,耶穌說:“當因我所做的事信我。”
因為人無法憑肉眼看到神,所以神為了將自己顯明出來,道成肉身來到這世界,而且通過人記下了愛的情書――圣經。
只要通過圣經常與神對話,明白他的旨意且遵行,必照神圣經上的應許,滿得神的祝福和應允。
圣經記載的話都是真實的
歷史讓人鑒察古今,特別是仔細研究圣經所記載的事件、人物、地點或風俗習慣時,就可以發現圣經是真實的歷史記錄。
由于舊約記錄著客觀的事實,例如從亞當與夏娃的時代開始,無論是關乎個人、種族或群體的重要或瑣碎的事情都確實地記錄,因此以色列人將舊約當做是神圣的歷史教材,至今仍未改變。而且有許多歷史學者也承認,圣經所記載的事都是確實存在的。尤其是借著歷史能夠得知圣經上的預言大多數都已應驗,而且正在成就著。
歷史證明圣經的真實性
首先以圣經為根據,從以色列的歷史查證,以證明圣經里神的話語盡都真實。
由于人類的始祖亞當得罪神,以致他的后裔全落入罪中,活在不認識神的世界里。在這種情況下,神為了將旨意傳達給人而選擇了一個民族。
神首先呼召亞伯拉罕,因他心地良善,勝過世上的眾人。神煉凈他,并讓他成為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而神稱雅各為“以色列”,并使他的十二個兒子成為以色列民族的十二個支派。
當雅各在世時,神使他搬遷到埃及,并生養眾多,進而建立一個國家,最后再帶領他們到迦南地。
以色列百姓在遷移過程中,在曠野流浪的時候,神藉摩西賜下律法,教導以色列百姓靠著律法,也就是神的話語生活。
當以色列人到了迦南地,遵守神的律法而蒙福,逐漸享受繁榮的生活。后來當他們開始崇拜偶像,行各種惡事,國家便受到侵略,以色列百姓淪為俘虜或奴隸。但當他們悔改,國家又再度復興。這種情況一次又一次反復發生。
神通過以色列國的歷史告訴世人,他是活著的神,并且通過他的話語來掌管一切。圣經里的預言必一一實現,還有一些將要實現。例如在路加福音十九章43至44節,耶穌看到耶路撒冷時說:“因為日子將到,你的仇敵必筑起土壘,周圍環繞你,四面困住你,并要掃滅你和你里頭的兒女,連一塊石頭也不留在石頭上,因你不知道眷顧你的時候。”
由于以色列人一直做神眼中看為惡的事,耶穌預言耶路撒冷城將遭到毀滅。當時,羅馬帝國的提多將軍命令軍隊在耶路撒冷城四周筑起土墻,將城包圍,并殺害城中許多百姓。這個預言僅在耶穌說出預言后的四十年就實現了,也就是公元七零年。
馬太福音二十四章32節:“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無花果樹代表著以色列國,而這比喻是指當耶穌快要再來之前,以色列將會獨立。
歷史證明了神話語的真實,公元七零年亡國將近一千九百年的以色列,于一九四八年五月十四日,奇跡般地重建了!
《論圣經》
《論圣經》,這一部分被稱為《威斯敏斯特信條》的綱領和根基。下面隨小編來看看吧。
也是認為信條的最偉大貢獻,透過《論圣經》,我們就可以看到它和天主教的區別,還有和改革宗神學和靈恩派的區別。特別突出了改革宗的特色和改革宗的解經原則,最基本的在這一章里面都提到了。我們從第一部分來開始看。
自然之光與創造護理之工,雖彰顯神的善良、智慧和權能,叫人無可推諉。但都不足以將得救所必須的,有關神及其旨意的知識給予人。所以主愿意多次多方將自己啟示出來,向教會曉諭他的旨意,以后主為了更好地保守并傳揚真理,且為了更加堅立教會,安慰教會,抵擋肉體的敗壞以及撒旦和世界的毒害,遂將全部啟示秉之于書,因此圣經乃為至要,因為從前上帝向他百姓啟示自己旨意的這些方法,如今已經止息。
這是第一部分,第一個詞我們就沒法翻”Thelightofnature”。在英文中,nature既是自然又是本性,你翻的時候最好加個括號,就是自然之光(本性之光),都表明有一個上帝,讓人無可推諉。上帝對人的啟示是既透過大自然,又透過你的本性、良心顯明出來,英文是這兩個意思都有,但是我們就只是提到了“自然之光”。這個信條的第一章第一段強調了如下幾個重要問題:第一,上帝通過兩種方式啟示他自己,我們稱之為普遍啟示與特殊啟示。第二個,沒有人可以推諉說,上帝對他沒有啟示。第三部分就是,人們壓抑和抵擋神對他的啟示。“抵擋”其實更好的翻譯是“壓抑”。第四個要點是關于拯救,圣經是絕對必要。這是四個強調的要點。在這里我們有一個特別有意思的話題,我們一般說,上帝的存在,我們一般是用五種方式來證明。
1本體論
這是安特倫提出的,最簡單來說,人都有一個“完美”的觀念,你這個觀念來自于哪里?就是來自于神。最完美的就是關于神的觀念。神既然是最完美的,神如果存在的話,就比只在概念中存在更完美,這才是完美,因此神一定存在。也就是說,神存在比不存在更完美,所以你心目中對神的完美觀念是確定無疑的,因此神的存在觀念也是確定無疑的。這就是本體論證明。后來康德等都在反駁,但實際上很難反駁,就是你想象中的特別完美的不存在,現實中也存在,比不在現實中存在更完美,因此一定在現實中也存在更好。
2目的論
所有東西存在都有它的目的,因此上帝的存在一定有他的目的。因為你自己不能給自己提供目的,你一定需要一個終極的目的,上帝就是終極目的本身。
3因果論
這個世界的東西,之所以存在,是作為一個結果而存在,它一定是有它存在的一個“因”,這個“因”一定是在它自身之內,你往前推,他一定有個第一因,上帝就是第一因。宇宙不可能成為永動機,它不可能在自己之內支撐它的.存在,就像這個桌子,它一定有一個使它存在的一個“因”,它之內作為一個“果”,那個“因”它也需要“因”,那么往前推,就是有一個第一因。
4設計論
整個宇宙的精密復雜顯明有一位神,他是一位智慧設計者。
5道德論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每一個人都有一個良心的尺度,都有一個道德律,上帝就是這個道德律的給出者,也是這個道德律的源頭。
通過這五種論證,我們傾向于認為,會證明是有一個神存在。因此如果這一個神存在,他或許就是《圣經》中的神,所以我們就證明了《圣經》中的神是存在的,因此很多人作見證,就是通過這五種途徑,相信一個神秘的力量,或者神存在,后來他讀了《圣經》突然明白了,原來他找的神就是《圣經》中的神。這是我們常常用的思路,但是這個思路是錯的,為什么?這是人的理性推演,把人的理性看作比神還高,用人的理性來證明,這本身就帶有一個錯誤。我們的這一段就強調說神的普遍啟示是無可推諉的,讓人知道神確實存在。在這一段里講到的神,他用的是小寫的“agod”還是大寫的“theGod"?大寫,就是那一位神。后者對。所以,每一個人知道神,從《圣經》來說,他知道的是哪一位神?《羅馬書》第一章講到,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已經顯明在人心里,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希臘文更清楚,這是明明確確的,神的普遍啟示,啟示的是《圣經》里的神,就這一位神,特指的這一位神,因此每個人都無可推諉。你就知道這一位神,你不需要告訴他,因為神已經啟示給他。你不需要推演給他看,不需要證明給他看,他內心深處就知道這一位神。這就是這一段中他蘊含的思路。所有的事實,所有的方面,都在證明神的存在,是《圣經》中的神,不是凡人頭腦中對神的概念,所以上帝一直在,哪怕沒有《圣經》,那一位神也一直存在,每一個細節都在顯明這一位神。《詩篇》19篇,1-3節。諸天訴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第三節我們中文和合本翻譯得不對,原文應該是“沒有一種言語,沒有一種聲音聽不到”,“沒有一種言語,沒有一種聲音表達不了”,每一種聲音,都有神的彰顯。因此神的存在是無所不知的。神是一個無所不知的神。另一方面,作為接受者的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因此人就有能力接受到神的信號,神造的人就有這個能力。有關神的形象,我們從他的功用上,有一個關系性,有一個位格性,因為神是三位一體的。從人的內在來說,人是有理性、情感、意志、真理、仁義、圣潔。第三個從使命來說,神是一位創造者,也是一位管理者,所以人也被命定去管理、創造。
第四個方面,從神的啟示、人的接收來說,人在兩個方面體現了神的形象,一個是人的存有本身,人的being。另外一個就是人的自由本身。也就是從人的存本身來說,人是存在而不是不存在。為什么你就是存在,而不是一個幻象呢?就是因為神是存在的,就使得你也存在。也就是,你是什么,而不是沒什么。他的根據就是,神存在,也就決定了你的存有本身是存在,而不是不存在,不是幻象,也不是偶然。這個是你抹殺不了的,即便你不信,以你的存在本身,就在顯明,你一直都是因為神存在而存在,因為你的存在本身表明你不是偶然的,表明你是一個意義的活物,是靈性的活物,是朝向神的活物,這是賦予你的存在本質里面的。
另外一個就是,上帝是絕對的自由。這就意味著,上帝造的人是一個自由的活物,因此神也愿意把自由意志給人。但是因為神是絕對的自由,就意味著人只能是相對的自由。相對的自由就意味著這個自由是有危機的,是可以失落的,所以在這個方面,如果你以真理原則用你的自由,你就可以越來越發揮你的形象,如果要是不用真理的原則,誤用了這個自由,你就會越來越損毀你身上的神的形象。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人只能是來在這個方面反抗神,切斷和神的關系,但你是永遠切斷不了的,你是永遠和神連在一起的,就是奧古斯丁在《懺悔錄》里描述的,他說“上帝啊,我不斷反對你,我不斷來強調我是自由的,但實際上連反對的能力不也是在模仿你嗎?連我強調我是自由的,絕對自由的,實際上也是在模仿你。所有這些能力,自由是從反面的方式在模仿你,連我犯罪的能力,實際上也是從你而來。”從存有上來說,你根本切斷不了和神的關系。你越是“我要自由”,你為何就認定你是個自由活物呢?你為何一定要自由?實際上也反映了你有神的形象。因為上帝是自由的,所以你就是渴望自由。即使你是妖女的性濫交也是,表明你還是渴望有親密關系的,渴望和人不止是彬彬有禮,還要進一步來認識,進一步來相交,還是表明了,你不能抹殺你里面存有上的神的形象。你永遠抹殺不了。因此從啟示上來說,他在這里也是對你講話,你根本不可能抹殺。所以人是在抵擋神,《羅馬書》用的是“抵擋”,原文是“壓抑”,人拼命要壓下去,神的聲音時無所不知的,人是拼命要壓下去。
接下來我們來考慮一個問題,在亞當墮落之前,除了自然啟示,還需不需要特殊啟示?需要!其實那個時候已經有特殊啟示給他了,他就活在特殊啟示之中,特殊啟示不止是救恩,也包括神用他的言語直接說話,或者寫下《圣經》,這個也是特殊啟示。也就是亞當仍然是需要神的言語,需要神和他溝通。所以你看到,神給了他伊甸園,他還需要到伊甸園中和他約會,和他同行,還需要告訴他要做什么,需要他以順服回應。神普遍啟示一方面顯明了神的永能、神性、智慧,但是另一方面人犯罪之后又加上一個,也顯明神的憤怒。就是羅馬書1:18原來神的憤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抵擋真理的人。所以普遍啟示不僅顯明了神智慧、公義、全能,也顯明了神的憤怒,神的審判。他們也知道自己要受審判,所以世人是無可推諉。無可推諉不是神說的不明確,而是太明確了,千方百計不想聽,千方百計要壓下這個聲音。這是我們從《圣經》一再可以看到的。但是一個處在罪中的人,只能知道神的永能、神性、智慧和神的憤怒,但是普遍啟示并沒有顯明救恩的途徑,他沒有顯明怎樣除去神的憤怒,也沒有顯明怎樣在神的拯救中得著安慰,拯救之路在普遍啟示中是缺少的。所以后面我們需要進一步來學,這只是開篇,你看就這么博大精深,不是《信條》本身,而是《圣經》本身。
圣經與紋身
基督徒可不可以紋身?圣經中是否有答案?下面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利未記19:28“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我是耶和華。”
有基督徒認為此處經文顯然表明神禁止人紋身,因為紋身是從異教和巫術演變而來的,所以紋身是參與拜偶像、行邪術的行為。
不過,另外有基督徒認為這處經文需要根據上下文和背景來解釋。“刺”的希伯來原文是qa-aqa,這個字在整本圣經只出現這么一次。利末記19章25-31節包含了一系列關于禁止各種各樣異教徒崇拜的律法,以色列人經常會卷入其他古老異教徒的宗教儀式中(出埃及記32章1-6節,民數記25章1-3節,等等),所以他們被禁止做任何有關于異教徒儀式的事情。在這些異教徒中,在身上切割和刺花紋來哀悼死者,非常普遍。
現今對大部分的人而言,認為紋身不過是自我個性與風格表現的管道,就蠻像是衣著、化妝、發型、塑身和流行配件一樣。他們并不帶有宗教、迷信和悖逆的含意。
但如果完全不涉及宗教、迷信或偶像崇拜呢?或僅僅是喜歡,基督徒可以刺青嗎?有幾個原則是我們在選擇紋身之前一定要考慮的。
【第1句】:紋身難免傷害到自己的身體健康。我們當認識到上帝說“身體是神的殿”,我們有責任保養顧惜自己的身體,而據醫學了解,紋身難免對身體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
【第1句】:用針尖在人體上刺、紋,對人體皮膚細胞、神經細胞無疑是一種破壞,是一種不利于健康的行為。
【第2句】:紋身專用的針頭如消毒不凈,可傳播多種疾病,甚至可能傳播乙型肝炎、艾滋病等病毒。
【第3句】:有些特異體質的人做了紋身后,常會發生皮膚過敏、病態反應或留下疤痕,結果是:求美不成反變丑。
【第4句】:據研究,紋身專用的刺青顏料,含鉛、鉻等重金屬及其它化合物,這些有色化學合成物質對人的身體有潛在的危害,是誘發皮膚癌的因素之一。
【第5句】:紋身破壞了皮膚這道防線,使人體抵御各種刺激的能力下降,特別是容易招致細菌感染。
【第2句】:紋身當避免偶像的崇拜。紋身起初源于異教拜偶像的行為,雖然現在更多的成為了年輕人個性和風格的表達,但是依然有很多人紋身是為了表達對某人或某物的崇拜。紋身若成為了崇拜偶像的工具,那就是神明確禁戒的。
【第3句】:省察自己選擇紋身的動機。哥林多前書10: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么,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你當察看自己的動機是不是榮耀神(為了福音的緣故或是提醒自己耶穌與我們同在),還是榮耀自己(顯擺、得瑟)。
【第4句】:估量自己的選擇對別人帶來的影響。哥林多前書10: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圣經中不違背圣經原則的,那就“凡事都可行”。但若是紋身會讓軟弱的小弟兄跌倒,別人說“你是基督徒你還紋身啊,”“你還真不像個基督徒”,那你為了他的緣故,還是別紋了吧,免得絆倒他。
最后,紋身和不紋身的基督徒當如何彼此看待呢?羅馬書14:3,“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已經紋了的人不可輕看不紋的人(或者認為最好不要紋的人),不紋的人也不可論斷有紋身的弟兄姐妹,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但還沒有紋身人,建議就不要紋身了,為什么讓自己給別人留破口,給撒旦破口呢?撒旦經常說的一句話就是,這個事豈是真說不許做嗎?”
或許有人就問了,信主好麻煩哦,這個不能做,那個不能做?好不自由哦!但我想真正的自由是內心的自由,我們可對明明知道對我毫無益處事情,知道做過后,會讓我們內心充滿不安與空虛的事情。可以完全自由的說NO。保羅弟兄在腓立比書的一句話給了我們很多的啟發,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饑餓;或有余,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
經常看到弟兄姐妹把圣經當做工具書一樣的讀圣經,當做某一件事情有疑問不知道能不能做的時候,就去查找相關字句字眼。可不能這么讀圣經,主的話話語要讀到內心,吃到里面。信主不可守戒條的`方式的信,這樣你會信的很不喜樂,對于主的孩子,我們一定要與主有一個親密的關系,要讓主的生命進到你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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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生活中會有軟弱的時候,如果不處理軟弱,就有可能對我們的靈命造成破壞。軟弱會讓我們更靠近神,也可能會讓我們對神視而不見,就像舊約中兩個關于約瑟和參孫的故事所描述的那樣。約瑟和參孫面臨類似的試探,但回應卻那么不同。日復一日,波提乏的妻子試圖誘惑約瑟,但他拒絕了她的主動(創世記39章7-9節)。相反,參孫心甘情愿地拜倒在大利拉的石榴裙下。
參孫被歸給神為圣,圣靈在他的生命中工作(士師記13章24-25節)。然而,他卻選擇了自我放縱的道路。太過驕傲,不承認軟弱,他拒絕承認出了問題,這導致他缺乏紀律,為撒但開了門。因為參孫為軟弱找借口,撒旦很快就開始控制他的生活了。他聽從惡人的謊言,他把神的祝福和超自然的力量兌換成不負責的性放縱。最后,他擁有了什么?絕對是什么都沒有。
只要獲得最微小的機會,罪就會潛入你的生命,影響你生命的每個方面,包括你的信仰、工作和關系,沒有什么可以幸免。如果你認為,任何軟弱都沒有可能會毀掉我的生命,那么撒但已經讓你對所處的屬靈狀況視而不見了。
你是選擇像約瑟那樣面對試探,還是像參孫那樣。軟弱的時候,你依靠神,順服神,尋求力量去克服呢?還是會找借口,轉離他的帶領呢?
好,良善的仆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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