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節受洗
你能夠在今天(復活節)受洗,我也很為你高興,你因為信靠主耶穌基督獲得重生,連天上的天使都在為你高興呢,而且這是圣經中主耶穌親口說的“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
”(參考路加福音 15章10節)希望你在今后的日子里能夠更加愛主,屬靈生命不斷長進。
信仰不是一時熱情的事情,而是需要用一生來實踐的,愿神保守你信仰的路程,與你同在。
那個彩蛋是后來人們杜撰的一個東西,正如上面的文章介紹的,雖然圣經里面這個和復活節沒有關系,但是,也當作是你信主,受洗的一個紀念品吧,每當你看到它的時候,就會想起你信主、受洗時候的情景。
你問到“受洗用水是什么原因”圣經中多次提到用水來受洗,這從施洗約翰的施洗開始,到后來主耶穌升天前也要我們基督徒傳福音,奉父、子、圣靈的名為信主的人施洗。
大體上說有七個意義
【第1句】:洗禮是福音的禮儀 象征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1:16),而神也向我們保證,只要我們有信心,也可以經歷到這種大能,得到基督里的新生命。
【第2句】:洗禮是一種結婚儀式 將自己交給耶穌基督,成為和他立約的配偶,因此,洗禮提醒我們,我們是屬誰的,我們應該事奉誰,誰永遠眷顧我們,洗禮也提醒我們應該如何以愛和忠心回報主。
【第3句】:洗禮是個葬禮 表明不再順從老我(羅8:12~13),我們已經與基督一同埋葬。
因此洗禮叫我們不再順從肉體而活,而是靠圣靈治死身體的惡行。
【第4句】:洗禮是一個復活 宣布耶穌的復活,也宣布我們與基督里一同復活。
【第5句】:洗禮是我們的生日 是我們屬靈的生日,是與基督一同復活所帶來的新生,叫我們因靈里與基督一同活著而有滿足的喜樂。
【第6句】:洗禮是接納禮 表明我們被接納與神的兒女一同成為一家人,成為基督的一份子,以致我們能夠與他們分享見證和見證主的家庭生活活。
【第7句】:洗禮是個奉獻儀式 表明我們愿意將自己一生完全奉獻給神,一生為了事奉基督而活。
清明節可以受洗嗎
今天是復活節,又是清明節可以受洗嗎
您好,這個與是什么節日有什么關系呢
我們受洗歸主,是我們蒙了神的憐憫,得了他的賞賜,來到了主前,認罪,悔改,受洗,歸主。
清明節是什么
清明節是我們中國人根據我們中國自己的氣候環境造出的24節氣中的一個。
對農業生產生活有一定的指導與幫助。
后來人們又把對先人的祭祀帶到這節日里了。
說到底是虛假的偶像崇拜。
您若是在意這虛假的節日,就是看輕了神的恩賜,請牢牢抓住這信心的根基,不要對外在的虛無有什么在意。
初信耶穌的信徒,為什么要受洗,受洗有幾種,那種最正確?
(一)基督教會有兩大圣禮:
【第1句】:受洗(浸禮)
【第2句】:擘餅(圣餐)(二)圣禮的價值:
【第1句】:以外在可見的符號來表達內在的屬靈意義。
【第2句】:可以看見的道;
【第3句】:記念神的恩典;
【第4句】:使信仰生活化。
洗禮是屬靈生日,使平凡的日子注入神圣的因素;圣餐可更新人的宗教感情。
(三)洗禮是耶穌復活后往加利利向門徒顯現時頒布的大使命。
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
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然而還有人疑惑。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做我的門徒,奉父子圣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太28:16——20)洗禮是表明與基督同死、同埋、同復活。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所以我們借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借著父的榮耀從死里復活一樣。
”(羅6:3——4)如果耶穌沒從死里復活,圣餐和洗禮就毫無意義。
這兩項儀式堅持了兩千多年沿襲至今,是耶穌復活在歷史上留下的印記之一。
(四 )圣餐和洗禮是基督教的兩項重要儀式,它們都是主耶穌親自設立的。
使徒保羅談到圣餐的意義時說:“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
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
”飯后,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
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只等到他來。
(林前11:23——26) (五) 洗禮的種類:
【第1句】:大水洗:江河湖海;
【第2句】:小水洗: 池子、臉盆(點洗)
【第3句】:無論大水、小水都行,都正確,不在于水有多深、手勢高低、地方大小、屋內屋外,而在于奉父子圣靈之名,在于信心,在于里面其變化。
(六)記住:不受洗不是基督徒。
誰能告訴我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三天后又復活了。
是怎么一回事
復活的 談到信仰,人們(尤其識分子)通常認為,科學家的信仰立足于觀察和數據,是客觀、真實的,而和其他宗教的信仰,則源于人的主觀意念,因而是不可靠的。
我過去也這樣認為,所以對不屑一顧。
其實這是一種誤解。
信仰有別于其他宗教的根本點,在于基督徒的信仰是建立在客觀事實上的真實信仰。
這一客觀事實就是耶穌照所預言的那樣從死里復活。
的復活是一個歷史事實,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石。
“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十五
【第14句】:19)。
從死里復活,以大能顯明他是神的兒子,要拯救一切相信他的人。
如果基督死后乃不能復活,那么信他的人哪里還有永生的盼望呢
可見,耶穌基督的復活確為基督徒信仰的根基和核心。
對這樣一件在兩千年前發生的重大事情,我們怎樣監別其真偽呢
對一般人而言,“歷史性”意即在歷史上真實發生過的事,即使是一件空前絕后、令人費解的事。
但許多歷史學家則認為,只有在我們的時空及因果關系中發生的事,才能稱之為 “歷史性事件”,因而把死里復活這類事件排除于“歷史”的范疇之外。
有趣的是,新約中關于的記載,完全符合這些史學要求。
福音書完全沒有描述耶穌從死里復活的實際過程,更未嘗試去探討其中所包含的生理或其他因素,他們所記載的全是一些實實在在的事(即符合我們時空觀和因果關系的事),就是耶穌被安葬后的第三日,尸體不見了,以及那些看見耶穌顯現的人的種種經歷。
我很贊同一些學者的看法,即,的過程及意義是神學的范疇,而這一件事本身卻屬于歷史的范疇,可以用考察一般歷史史事的方法加以考察。
一、事件本身的證據 事件本身的證據包括尸體不見了、耶穌復活后的多次顯現和門徒的改變三個方面,現在逐一加以討論。
尸體不見了 耶穌在星期五被釘十字架氣絕后,他的門徒向羅馬巡撫彼拉多求情,取下耶穌的遺體裹好后,安葬在約瑟新鑿好的一個石墓里。
墓用可滾動的巨石封好后,由一隊兵士看守。
第三日(即周日)幾個婦女來到耶穌墓地時,發現封墓的石頭已被挪開,裹尸布完好地留在原處,但耶穌的尸體卻不見了,僅是一座空墓。
對耶穌的尸體不見了這一事實,與反對耶穌的人沒有分歧。
但尸體到哪里去了呢
近兩千年來眾說紛紜。
但歸納起來,不外這幾種看法:偷走了尸體;猶太人或羅馬人偷走了尸體;婦女們看錯了墳墓;耶穌在十字架上沒有死、安葬后醒過來逃走了;耶穌從死里復活了。
根據〈〉的記載,當幾位目睹耶穌復活的守墓士兵進城、把經過告訴猶太祭司長后,“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銀錢給兵丁說:‘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
’倘若這話被巡撫聽見,有我們勸他,保你們無事。
’ 兵士受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太二十八 11~15)。
門徒偷走尸體、制造耶穌復活的神話這一說法最具蠱惑力。
但只要冷靜分析,此說是站不住腳的。
第一,此說的邏輯是自相矛盾的。
守墓的兵丁若醒著,絕不會讓門徒把尸體偷走;若兵丁們都睡了,他們怎么知道是門徒把尸體偷走了呢
第二,門徒不具備勇氣和能力。
耶穌的門徒雖追隨耶穌三年之久,耶穌也一再告訴他們他死后第三日要復活,但門徒們似乎仍不明白。
所以當耶穌被抓后,門徒即四處逃散。
耶穌釘十字架時,門徒中僅約翰在場。
耶穌被安葬后,門徒們失去了依靠,悲痛、膽顫、閉門不敢出屋,各人準備,賴以為生。
在這種狀況下,門徒沒有勇氣冒著與全副武裝的士兵正面沖突的危險去偷尸體;即使他們有這樣的勇氣,并巧妙地避開了兵士的視線,進入了墳墓,他們也絕無那種從容,細心地把裹尸布層層解開、放好,然后只把尸體偷走。
第三,門徒沒有偷尸體的動機。
若真是門徒偷走尸體、捏造復活的謊言,這恐怕是上最大的欺騙了。
門徒們也當是千古罪人。
但耶穌的門徒(賣主的猶大除外)都是正直、誠實、品德高尚的人,決不至出此下策。
許多正統的猶太教徒,他們雖不贊同基督徒的信仰,但均不同意門徒盜尸的說法。
他們認為耶穌門徒的品格清高,不可能作出這種卑鄙的事來。
另一方面,如果真是門徒偷了尸體,造了謊言,他們的動機又何在呢
總隱藏著一己或集團的私利,或名、或利。
但門徒盜尸無任何私利可圖。
相反地,他們宣揚主,所得到的只是譏笑、謾罵、毆打、入獄和死刑。
耶穌的門徒中,除約翰外,全部為主殉了道。
歷史上,為了自己的信仰赴湯蹈火、笑對屠刀的可歌可泣的事例不勝枚舉。
但為自己捏造的謊言、明白無誤的虛假信仰去受苦、受死,恐怕是前無古人、后無來者。
所以,門徒偷走尸體一說,既不符合門徒的主、客觀條件,又與情、理相悖。
懷疑羅馬人偷走了尸體是缺乏理由的。
當時巴勒斯坦在羅馬人統治之下。
猶太人一直盼望舊約《圣經》中預言的彌賽亞(救主)早日來到,以便領導他們反抗羅馬政府,重新獨立。
如果耶穌從死里復活,證明他就是彌賽亞,這將加速該地區的動蕩,這是羅馬政府所顧慮的。
因此,羅馬人為維護自己的統治,決不會假造耶穌復活的騙局。
至于說是猶太人偷了尸體,則更不合理了。
當時擔任祭司職務的撒都該人和充當文士的法利賽人雖熟讀舊約《圣經》,但他們拒絕承認耶穌就是舊約中預言的那位彌賽亞,進而以褻瀆神的罪名迫使羅馬巡撫彼拉多將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
他們不相信耶穌是彌賽亞,也深恐耶穌是彌賽亞,因為他們無法擔當釘死耶穌的重罪。
所以,在耶穌被釘死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說:“大人
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后我要復活。
’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偷了去,就告訴百姓說: ‘他從死里復活了。
’這樣,那后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
”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罷,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太二十七62~65)。
可見,反對耶穌的猶太人唯恐他的門徒把尸體偷走,而絕無自己把尸體藏起來、助長耶穌復活的神話之理。
即使他們一時打錯了主意,將耶穌的尸體收藏起來了;當門徒四處宣傳耶穌從死里復活時,他們可以立即把尸體拿出來,一舉打垮門徒的宣稱。
但事實是,當門徒宣稱耶穌復活時,他們除了滿心憤怒、恐懼、對門徒們訴諸武力外,一愁莫展。
當權者的沉默成了復活的見證,與門徒的見證一樣有力。
有人猜想,婦女們發現空墓時,是否是她們找錯了墳地
盡管第三日早上婦女去看耶穌的墓時,可能是黎明時分(約二十1;太二十八1;路二十四1),但找錯墳地的可能性很小。
因為,至少有兩名婦女親眼看見約瑟和尼哥底母安放耶穌身體的情形(可十五47;路二十三55),她們甚至“對著墳墓坐著”(太二十七61),看見安葬的全部過程,所以不易錯認墳墓。
即使婦女認錯了,不可能門徒和法利賽人全都找不到葬耶穌的墓。
更重要的是,耶穌并非被葬在公墓中,而是在約瑟的私人墓地,約瑟當然不可能認錯(太二十七57~60)。
再一種企圖解釋空墓的原因的是所謂“耶穌昏蹶論”,即認為耶穌在十字架上只是昏蹶過去,但被誤認為死了,于是在空墓中得以喘息而醒過來逃走了。
這種理論現已基本為人所廢。
因為一切早期的資料都強調耶穌已死。
直到十八世紀法國的理性主義者范德瑞尼(Venturini)才提出這個理論,要用理性可以接受的方法,化解耶穌復活的偉大神跡。
但此理論經不起查調和推敲。
持此種觀點的人,對十字架酷刑的極其殘忍性缺乏了解。
即使在最樂觀的情況下,被釘的人也難還生,何況耶穌的死是由羅馬士兵、百夫長、約瑟等檢查后所公認的。
一個羅馬士兵在耶穌肋旁扎了一刀后,就有血和水流出來。
最怕耶穌復活的精明猶太人,也對耶穌的死篤定無疑,只是擔心他的門徒盜尸而已。
再說,假若耶穌被從十架放下來后沒有死,只是昏蹶過去,怎么可能想像他不吃不喝,在冰冷的石墓中躺一天兩夜(身上緊緊地被布裹住,還有百十斤香料)后,竟可能奇跡般地醒過來,推開封墓的巨石、躲過兵士的嚴密防守而逃脫了
退一步講,如果這一切真的都發生了,耶穌也只是在死亡線上殘喘而已。
按理他也應遠走他鄉暫時隱蔽才是,為何反而多次顯現(下面要談到)、并讓門徒四處宣揚他的復活呢
他這樣做不僅有悖常理,而且與他無瑕疵的品格(見第三章)是格格不入的。
耶穌是世上唯一一位無罪的人,他絕不會撒謊、欺騙。
再說,這樣一位從昏蹶中醒過來、衰弱不堪的人怎能給門徒那樣大的激勵以至為宣告主的復活而不惜殉道呢
這種解釋這么不合情理,以至不相信耶穌復活的懷疑論者史特勞斯(David Friedrich Strauss)也不敢茍同:“一個從墳墓里偷溜出來的半死之人,又弱又病,需要藥物的治療,需要包扎傷口,需要力量與休息,卻還能讓他的門徒覺得他已經勝過死亡與墳墓,使他們覺得他是賜生命的主,使他的門徒憑著這樣的印象進入世界,達成他所托付他們的任務,這是不可能的事。
在這種情況下蘇醒過來的耶穌,只會削弱他們對他的印象,最多只能為他自己帶來一片哀悼聲,但絕不可能將他們的悲傷轉變為狂熱,將他們對他的尊敬提升到敬拜的地步” 1。
很多人都難以相信十八世紀的理性主義者,竟會用昏蹶這種理論來解釋耶穌的復活。
洗禮一定要在圣誕節和復活節那天嗎?平時不能洗禮嗎?還需要寫申請?我是合肥的,有知道的請回答.
圣經從來沒有規定過要在哪一天受洗。
甚至于圣經中根本就沒有提到圣誕節和復活節,所以這兩個節日自身就是不符合圣經教導的
而在這兩個節日受洗也只是某些宗派教會自己定的規矩,同樣,這個規矩也是不符合圣經教導的
以下是圣經中所記載的受洗的例子。
一、“于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
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使徒行傳2:41)。
二、“西門自己也信了,既受了洗”(使徒行傳8:13)。
三、“于是吩咐車站住,腓利和太監二人同下水里去,腓利就給他施洗”(使徒行傳8:38)。
四、“現在你為什么耽延呢
起來
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使徒行傳22:16)。
五、“于是彼得說:‘這些人既受了圣靈,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
’就吩咐奉耶穌基督的名給他們施洗”(使徒行傳10:47-48)。
六、“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
她和她一家既領了洗......”(使徒行傳16:14-15)。
七、“當夜,就在那時候,禁卒把他們帶去,洗他們的傷,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使徒行傳16:33)。
八、“管會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主,還有許多哥林多人聽了,就相信受洗”(使徒行傳18:8)。
九、“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使徒行傳19:5)。
從以上的九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出,當一個人已經相信了,而且準備好了的時候,他就可以受洗,無需等待到具體的哪一天。
而那些規定受洗日期的宗派教會,他們的做法是違背神在圣經中的教導的
“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彼得后書3:10);“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馬太福音24:36)。
這兩處經節都告訴我們,耶穌什么時候來沒有人知道。
這樣一來,如果一個人已經相信了主,卻因為某宗派教會的規定未能在主來到之前就受洗洗去自己的罪(使徒行傳2:38;22:16),他就會以一個罪人的身份面對神的審判。
甚至有些人,在所規定的受洗日來臨之前,就因意外而喪身,那么這些人也會以罪人的身份面對神的審判。
誰希望如此呢
所以,一旦您準備好了。
就可以直接要求基督徒給您施洗,無需寫申請去經某人的同意,因為真正給您施洗的不是某個基督徒,而是基督耶穌
(使徒行傳2:38;10:48;哥林多前書1:15)。
另外,根據某宗派教會的規定:洗禮分兩種,點水洗和大水禮(既浸泡)。
但根據圣經的教導,洗禮應該是人整個地浸泡在水中,古希臘原文用的詞βαπτιζω(施洗)的意思就是浸泡,而非在頭上灑水。
而且,那位太監的例子也能證明施洗是在水里進行的(使徒行傳8:36-39)。
點水禮在圣經中毫無依據可詢,所以也是違背神的教導的
祝您早日受洗歸入基督(加拉太書3:37),成為他榮耀的圣徒(哥林多前書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