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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員工制度管理制度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篇一
企業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處理。
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除當月全勤獎。累計達3次以上,扣除當月全勤獎以及2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者,扣除當月全勤獎以及10天的基本工資。
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的全勤獎以及當天的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以及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5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3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10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六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四條、第五條規定處理。
員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工廠員工制度管理制度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篇二
熄燈時間:每天凌晨12:00之前。舍長:
1、保持生活環境的整潔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煙頭等。
2、宿舍區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養三鳥和其它寵物,不允許養狗。
3、講文明禮貌,不從樓上拋丟垃圾、雜物和倒水,不準弄臟和劃花墻壁。
4、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垃圾、雜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內。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明火爐具(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6、預防火災,嚴禁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7、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安靜,在中等、晚上休息時間不使用高音器材,大聲吵鬧,不進行有噪聲活動,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8、美化環境,愛護花草樹木和一切公共設施。
9、各住戶生活區的衛生要經常打掃,保持整潔。
10、遵紀守法,嚴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秩序。
11、尊老愛幼,尊敬他人就息習慣,學會互相幫助、互相體諒,共創和諧就息空間。
12、遇到他人行為看不慣或他人影響自己休息的,聽從舍長安排,調配工作,不能發生過激行為,否則肇事方的,按開除出廠處理,造成他人傷害的,工廠追究肇事方的'相關賠償及法律責任。
13、得不到被訪方、全休宿舍員工的同意,來訪方一律不允許進入被訪方宿舍區域,非本廠員工一律不能進入和留宿,否則視事態的性質對當事人按“警告”、“記過”、“記大過”、“開除“等廠規處理。
14、其它未述,請自覺執行,有需要幫助的,請與廠長或技術員、前臺聯系。
以上規定希望廣大職工自覺遵守,違者按公司住房管理規定的條款給予處理。
工廠員工制度管理制度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篇三
(一)工廠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廠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制度辦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揮監督除身體傷害由平時業務上的主管人員指揮監督外,應組織統一安全衛生委員會及消防隊。工廠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干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監督訓練屬下人員確實遵守。
(六)工廠現場工作人員應視其智力體力調配適當的工作,俾危險發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代理人員務必熟悉被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生時,除采取必要行動外并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
火災防護?
(九)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但在規定時間及地點吸煙不在此限。
(十)工場門戶應向外開,工作時間不得下鎖。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于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并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并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十三)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并定期檢查,應持續隨時可用之狀態,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后,應確實關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并應有監工人員在場。
(十六)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臺風、地震后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其中《工廠規章制度》簡介如下:
一、廠規廠紀
1、遵守國家法令法規,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
2、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服從工作分配。
3、進入廠區務必佩帶廠牌,要精神飽滿,衣冠整潔,爭做禮貌員工。
4、愛惜公共財物,愛護花草樹木,持續公共衛生環境。
5、上班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節約用水用電,下班隨手關燈,關水,關門。
6、嚴禁在禁煙區內吸煙,嚴禁酒后上班。
7、保守生產與業務秘密,不帶與廠內業務無關人員進入廠區,不將公司的產品,樣品,材料等私自帶出公司。
9、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持續公司環境衛生清潔,為確保安全生產,嚴禁在車間和非吸煙區吸煙,載貨電梯只準載貨,嚴禁載人。各組在下班時要把針車開關關好,墊好壓腳,做到人走燈熄機停。
10、愛護公物,留意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11、同事之間要友好團結,嚴禁斗毆打架。
12、用心工作,認真負責,確保本廠業務蒸蒸日上。
13、員工務必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務必自己刷卡,不得委托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
4)有事、有病務必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6)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二、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
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涉及到員工身體健康,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據。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實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2、公司實行每周5天,每一天8小時工作制(1》7:45—11:45,13:45—17:45;2》8:00——12:00,14:00—18:00),8小時外(超出正常時間15分鐘計0、5小時)為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1、5倍計。
3、每個星期的周六和周日為休息日,各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狀況進行調節,但務必保證每7天至少休息1天,周六和周日工作,工資按正常工資的2倍計算。
4、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節1天,清明節1天,春節3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3天,為有薪假期,法定節假日,如果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3倍計算。
5、加班工作務必以員工自愿為基礎,并按照國家勞動法要求,如因生產需要每一天可加班1小時,特殊狀況不可超過3小時,但每月加班不可超過36小時(有政府延長工作時間批文除外)。
6、員工請假應先辦理手續,填寫請假單,并交人事部作記錄憑證,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口信等方式請假,事后務必補辦相關手續。
7、連續曠工15天,或1年累計曠工30天,作自離處理。
8、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的員工一律開除處理。
9、考勤統計員務必在每月工資發放前將考勤統計結果送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統計結果計發工資。
工廠員工制度管理制度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篇四
1、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創新精神。
3、所有員工都必須簽定勞動合同,并遵守公司和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法律法規。
4、所有新進員工,都必須經人事行政部培訓,并且在本員工管理制度上簽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后,方可上班工作。
5、新進生產線員工入職后1-7天為試工期,試用不合格辭退,無工資發放。入職后的生產線員工按目標產能制計時,第二個月計件,多勞多得。非生產線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上午: 8:00-12:00,下午:12:30-16:30, 晚上加班的加班時間依工作內容定。遇有特殊情況,或者遇時間調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廠實行指紋識別打卡制度,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寫補卡申請,部門主管簽字證明,由廠長最終簽字生效,否則作曠工處理。遇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應填寫補卡申請,在24小時內交由廠長簽字認可,過時不予受理,作曠工處理。
2)遲到,早退與曠工:
①遲到/早退:上班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做好工作前的準備,不得遲到/早退。未按時打卡上班算遲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遲到/早退的處罰:遲到/早退每1分鐘罰款1元。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③曠工:遲到或者早退30分鐘(含)以上者算曠工,30分鐘以上至4小時算曠工半天, 4小時以上者算曠工一天。曠工半天,扣罰一天半工資;礦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計件員工罰款時,按公司標準工資進行扣除),連續曠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計一個月曠工五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者不發工資。
3.請假
1)請假程序:請假需本人填寫請假單,由工廠授權人員簽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文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請假,需具有職務代理人簽字。生產線員工請假簽至主管,管理人員請假簽至廠長;職員請假必須逐級簽核,不準越級請假。凡是請假人員需以簽字同意之日起執行。員工請假必須需寫請假條,經批準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電話請假,特殊情況下需經主管批準,并事后補寫請假條,廠長簽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請病假必須出具區級醫院或指定的醫院開具之《病歷單》,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進廠未滿一年者不可請超過三天之事假;進廠滿一年者方可請長假,但最長不得超過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請一次長假。無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過12天。
4)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5)員工請長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員請長假需提前十天。請假最小時數為兩小時,不足兩小時者以兩小時計算,八小時為一個工作日。所有請假單必須經相關人員簽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則以曠工論處。員工請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將推遲一個月發放工資。
4.考勤獎勵:每月對按時上下班的員工實行全勤獎,每月未遲到,早退,曠工,并未請假的發放全勤獎50元。
5.加班
因生產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時,各部門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么時間加班,加班多少小時等。安排加班時,各部門需在當天下午15:30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核準后方可生效.無經核準加班其加班工時無效。如因職務及工作需要,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之加班安排。各部門必須如實記錄員工加班工時,若發現少記或多記,主管連帶處分。所有加班工時無效。
6.調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如停電等,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的,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調休安排。這也是國家法律所允許的。
三、離職規定
離職規定分為四種:辭職、辭退、開除、自離。
1、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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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批準方可有效。并在離職前交接好工作,在約定日期領取工資。
2)新進員工工作未滿半個月即辭工的,扣罰全部工資;急辭工的,扣罰一個月工資。
2.辭退(解聘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
1)工作散漫,屢教不改、影響生產工作秩序者。多次違反工作、廠規廠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者。工作生產怠工,影響生產進度而不能保證客戶交期,導致公司信譽、經濟受到損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利用職務之便接受賄賂收取回扣者。散布不利于公司言論,影響和打擊報復公司人員的工作、生產積極性者。破壞公司公共設備設施和財產者。泄漏公司相關的產品、質量、技術、文件和其它相關機密者,嚴重送司法機關和處理。
3)公司歇業、轉讓、業務緊縮、虧損,不可抗力需暫停工作或生產一個月以上時。公司因生產技術變化,有必要減少員工而無適當工作可提供安置時。
4)員工經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職務工作生產,也不宜改調其他工種職務時。不服從工作安排,導致生產工作無法完成或滯后者。記大過而無改正者。
5)辭退單由拉長填寫,經部門主管、廠長簽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辭退人員原則上將不再予以錄用,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公司將依法追糾賠償。
3開除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開除處理:
1)試用期被證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者。偷盜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泄露公司機密者,打架斗毆者,在宿舍內或上班時間賭博、酗酒或吸毒等。
2)開除人員之辭退單由部門主管填寫、行政部簽核后生效,公司開除人員公司將不再予以錄用。
4.自離
1)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當月累計曠工五天以上者作自離處理。尚在試用期之員工曠工一天以上,作自離處理。
2)凡自離人員扣除全部工資,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依法訴請司法機關追糾賠償。
四、行為準則
為了員工與工廠的安全運行,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員工工作期間,應了解,注意安全生產知識,遵守本廠行為準則,以做到安全生產。
1)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長發(女員工有長頭發的,工作期間應將頭發束起。),應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亂丟亂放材料機器設備等,注意工作范圍的整潔衛生等。
2)未經培訓,不得胡亂使用相應機器設備,否則發生事故時由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員工應愛惜工廠一切生產機械設備,正確操作機械設備,節約使用生產材料。不得故意損壞工廠設施設備,下班后及時檢查并關閉設備及電源。每發現一次違反規定者,罰款5元。
3)根據工廠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絕。
4)應堅守自己崗位,不得閑談,嬉笑,打鬧,胡亂串崗,甚至工作時間吃東西,玩手機,睡覺。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工作時間嚴禁打私人電話。禁止在廁所抽煙,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5)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得拉幫結派,打架斗毆等,違者立即開除并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6)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并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7)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廠部有關領導逐層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眾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為,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8)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工廠,上班時間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9)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并扣罰全部工資。
本人同意并遵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愿意按上述規定執行。
員工姓名(簽名):
年 月 日
工廠員工制度管理制度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條 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紀 律
第四條 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 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后到企管處審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準下發。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 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后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 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 請假制度
(一) 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 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后補假。
(三) 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系或婚姻關系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準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 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 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后,交工會備案。
2、 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 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后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 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后,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 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 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 批假權限(停工權限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準)
3、 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準;
4、 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七) 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 工作紀律
(一) 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 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證明交門衛。
(三) 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 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 2、不準吃零食; 3、不準打鬧、閑聊;4、不準干私活; 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 組織紀律
(一) 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 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 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 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4、 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 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 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 生產紀律
(一) 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 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涂改。
(三) 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 安全、消防、保衛
第十一條 安全、消防、保衛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質量
第十二條 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運行的有關文件執行。
第五章 來客管理
第十三條 對來公司聯系業務(工作)者,門衛首先與其業務部門電話聯系,經同意后填寫《來客登記》,并辦理貴賓證后方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四條 外來人員進入一般生產區,須經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生產區,須經授權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
第十五條 員工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會客。
第六章 標志牌管理
第十六條 員工標志牌由企管處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條 如標志牌丟失補辦,須交費10元。
第十八條 全體員工出入廠區須佩戴標志牌。
第十九條 不準借(借給)他人標志牌。
第七章 獎 勵
第二十條 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等方面,不顧個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
第二十一條 努力鉆研業務技術,在工作中有發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且獲得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條 愛護公共財產,堵塞漏洞,節約資金等方面有顯著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 通過各種形式勇于同違反本制度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大膽揭發壞人壞事者。
第八章 處 罰
第二十四條 “違紀”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二十五條 “違紀”處理方式分別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 口頭警告: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 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不做任何罰款處理,單位須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三) 單位處分:一般違紀,相關單位查獲后,全權由違紀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況教育、罰款,并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四) 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須罰款處理。
(五) 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修改并解釋。
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八條
制度為準。 本制度有公司總經理簽名蓋章后生效。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開始施行。
工廠員工制度管理制度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篇六
一、公司形象
1、員工必須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經營范圍,并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業務。
對方。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接待。
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工廠員工制度管理制度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條為持續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余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群眾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
第三條員工宿舍指專門為公司員工帶給的宿舍。
第四條宿舍長負責對本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五條宿舍入住的條件:
1.在公司工作的員工,由于家不在市區或離家較遠的能夠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員務必貼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等條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員在入住前務必自愿理解并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條宿舍管理。
2.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應于離職或到期之日起1日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并追究相關職責,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狀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征得宿舍長的同意。
5.宿舍內由公司帶給的所有器具設施(如電視、床鋪、床墊、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廚衛設備、門窗、墻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
6.宿舍長職責如下:(1)負責監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內務。(2)負責監督宿舍人員維護宿舍環境衛生。(3)負責住宿人員的相關材料的管理,如個人安全、緊急聯絡人等。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長應及時通知店長或經理。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節嚴重。
2.宿舍內出現違法行為或火災等事件。
3.住宿人員身體不適以至病重的,并且應當及時送醫院及通知其親友。
4.住宿人員需要留宿親友的。
第八條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起床后將被褥疊放整齊。
4.換洗的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陰雨天除外),暫時不用的衣、鞋等務必放入櫥內和床下,不得隨意擺放。
5.使用電視、收音機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后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盡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則出現丟失狀況后果自負。
7.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8.房間衛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并嚴格執行。
9.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九條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并如實呈報店長和經理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斗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為的。
第十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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