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是2004年過世的。懷念他的時候,我常想起一件事情,就是我把他的汽車鑰匙沒收了。
我父親是湖南衡山一個山溝溝里長大的孩子,他到了老年,還是很喜歡游山玩水。所以你可以想象,到他80歲的時候,他還喜歡自己開著車,帶著我的母親在臺灣環島到處走。問題是,80歲之后,他開車就有一個現象出現了:他的車常撞人,出車禍。他就開得特別小心特別小心的結果是別人會撞他。所以有一次他又撞人出車禍,在緊急剎車的時候,我的母親因為強烈的撞擊,手也斷了。
我們兄弟姐妹就開家庭會議,說怎么辦,如果有一天,真的發生非常嚴重的車禍,是不是就已經太遲了?他們的結論是:應臺,你去處理。我的處理方式其實蠻簡單的,我就坐到我父親的對面,我們倆坐到沙發上,我跟他說:爸爸,你把鑰匙交給我。
我當時的邏輯是:我們付錢讓你叫出租車,任何時候,你要到任何地方去游玩,叫車就是了。可是事后想起來,自從我沒收了他的汽車鑰匙,他就不再出門。也是多年之后回頭去想,我才知道,我們去沒收他鑰匙的那個動作看起來很簡單,而且非常合理,但是事實上,我們對于他這一代人的生活習慣、他們對于金錢的使用、他們人生價值的輕重緩急,有非常大的不理解。
回想這一件事情,讓我體會到自己這一代人對于上一代的傲慢,我們對于他們不認識、不知道,而自以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