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休假管理制度5篇
在我們工作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是員工行為的依據,能規范行為。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休假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公司休假管理制度【篇1】
一、本公司以下列日期為例假日(若有變更時應預先公布),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特制訂了公司員工請假休假管理規定如下:
(1)例假日
1、元旦;
2、春節;
3、婦女節(限女性);
4、勞動節;
5、國慶節。
(2)每星期日。
(3)其他經公司決定的休假日。
(4)例假日若適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二、員工請假分下列七種:
(1)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積計以7天為限。
(2)病假:因病治療或休養者應具特約醫院或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每年積計以30天為限;住院者,以1年為限,兩者合計不得超過1年。
(3)婚假
1、員工結婚可請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姐妹結婚可請假1天。
(4)產假?
1、員工生育可請假8星期;小產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1個月,辦獨生子女手續再加3個月;
2、配偶分娩可請假1天。
(5)喪假
1、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喪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之喪亡可請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1天。
(6)公假因兵役檢查或軍政各機關的調訓,期間不滿1個月者或應國家考試或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出席會議期間在3天以內者,可請公假;
(7)特別假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特別假。
三、 前條各款假期內的薪津照常支給。
四、 第二條各條款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1)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三天內由主管核準,三天以上由經理(主任)核準;
(2)主管級人員,假期三天內由主管核準,三天以上由協理或副總經理核準。
(3)經理級人員由協理以上主管核準。
五、 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過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規定命令退休。
六、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1)事假愈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免職或解雇;
(2) 病假愈期可以未請事假的假期抵銷,事假不敷抵銷時按日計扣薪津。 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七、 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八、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呆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須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九、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十、本公司員工曠工在7日以內按日計扣薪津。
十一、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十二、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十三、計算全年可請假日數,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職者,比例遞減。特準病假延至次年銷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職人員計算。
十四、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各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十五、在本公司服務1年以上滿3年者每年給予特別休假7天。服務3年以上未滿5年每年給予特別休假15天,滿10年以上每增滿1年加給1天,但至多以30天為限。
十六、特別休假按以下手續辦理
(1)每年初(元月)由各單位在不妨礙工作范圍內,自行排特別休假日期。特別休假日期表一式兩份,一份留存原單位,一分逐級轉呈各部(室)經理(主任)核閱后送人事單位備查。
(2)特別假休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填員工請假記錄卡),并覓妥職務代理人,辦妥職務交待后才能休假。
(3)基于業務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比照休假天數的薪津數額改為獎金,若干休假期間,因業務需要奉令銷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數的薪資額改發獎金。
十七、員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特別假
(1)事、病假積計逾21天者;
(2)曠工達3天以上者。
公司休假管理制度【篇2】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休息休假管理,維護員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暫行辦法。
一、年休假享受對象
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服務1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時間
員工根據在本單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時間:
1、連續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連續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連續工作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待遇
(一)年休假期間,員工崗位工資全額計發,績效獎勵按出勤天數考核計發。
(二)員工在年休假期間的月度工作考核,無特殊情況視作考核合格,并作為年度考核依據。
(三)年休假期間,員工其他福利發放享受在崗員工待遇。
四、休假安排
公司根據行業的生產、工作的特點和員工本人的具體情況,統籌安排員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產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產的時期。
(三)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員工年休假,若員工放棄休假的,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按正常工作標準計發。若員工本人申請休假的,需經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按曠工處理。
五、其他規定
1、工作年限按員工入職之日起算。
2、年休假期間遇法定節假日,節假日不計算在年休假天數內。
3、員工可用年休假時間抵消病假、事假天數,請假期間工資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執行。
4、員工申請休假的需提前辦理申請手續,在每次休完規定休假天數后,按時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銷假手續。
六、附則
本年休假制度只針對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本制度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司休假管理制度【篇3】
一、目的
為提高公司員工的出勤率和工時利用率,嚴格考勤紀律、休假制度,保證各項工作的 順利進行,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原則
1、分層管理的原則;
2、紀律嚴明的原則;
3、嚴格考勤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各類員工。
四、內容及要求
1、員工考勤管理
(1)綜合管理科是公司考勤工作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督促檢查各部門考勤制度的執行 情況。
(2)員工考勤一律使用《出勤表》 ,車間(科室)必須按日、班次認真做好出勤記錄, 本單位統計員定期匯總, 并于次月 1 日如實向綜合管理科報送 《出勤表》《職工考勤匯總表》并附各種假條,作為計算工資的依據。
(3)各單位領導要經常對員工進行勞動紀律教育,了解和掌握員工出勤、缺勤情況,分 析缺勤原因,通過加強思想教育等各種積極措施,不斷提高員工出勤率和工作效率。
(4)員工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對遲到、早退、曠工、無故停機、停工、 擅自離崗、上班時間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所在單位對其進行說服教育或必要的經濟處罰,
1、情節嚴重者由所在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報綜合管理科后,給予必要的行政處罰。
2、員工休假管理 員工在遇到生病、受傷等生理、生活問題時,可根據國家有關員工保險福利政策,享受 病假、事假、工傷假、探親假、婚喪假、公假、產假和生育假等休假待遇。
(1)病假
①員工需在工作時間看病時,應口頭向單位領導請假,經允許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因 病確需休息時,需持醫務室或定點醫院的診斷證明,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按批準的天數 休息。公司外醫院開具的病休證明需經公司醫務室醫生簽署意見后有效。
②員工在工作時間看病(包括公司內外)一次滿4 小時(含4 小時)全月累計八小時以上者按病假處理。
③員工生病每次給假不超過 5 天,休假 5 天以上須經綜合管理科會同醫務室審批。
④公司醫生必須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殉私情,給不應休假者開病假條,違者將休假者休 假期間所得工資從開假條醫生的工資中扣回,并對當事人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 作下崗處理。
(2)醫療期 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 公司工作年限,給予 1 個月至 24 個月的醫療期
公司休假管理制度【篇4】
編制:
審核:
批準:
發布日期:
實施日期:
1.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意識,保護員工生命安全,特對進入調漆間人員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在車間進入調漆間的所有人員。
2.1準入人群;
1)調漆間值班人員
2)設備維修人員
3)工藝調試人員及保潔
4)
3.職責
3.1調漆間值班人員
負責調漆間管理制度的遵守和執行,監督、檢舉(直屬上級匯報)、制止調漆間內不良行為等權利,并負責向上級反饋實時狀況。
3.2設備維修人員
負責發現、維修、統計調漆間內異常情況,保證設備正常運轉,并及時反饋上級。
3.3工藝調試人員及保潔
工藝調試人員負責調漆間管理制度的遵守和執行,做好自己區域現場的整改,維護好現場。
保潔人員應做好調漆間衛生工作,每日對調漆間內各區域做檢測,并實時做出整改。
公司休假管理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為適應公司業務發展,保障員工相關福利待遇,維護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適用范圍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章請假管理
第二條審批權限
一、員工假期在7天內的,由直接上級和行政人事部負責人事先書面批準;
二、員工假期在7天(含)以上的,由直接上級和行政人事部負責人及運營副總事先書面批準;
三、未經事先書面批準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傷假及特殊情況外,一律視為曠工,當月連續曠工3天,當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公司將予以除名處理。
第三條假期分類:公司假期分為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工傷假、產假、特殊事假、病假、年休假。
第四條請假程序
一、請假員工應提前履行請假手續,詳細填寫《請休假申請單》并按批準權限報批;
二、2天以上的事假應提前一周申請,2天以內的事假應提前2天申請;
三、年休假、婚假、產假的員工,應按審批權限要求提前二周提出,通過申請后須作好相應工作交接;
四、病假、工傷假及特殊情況不能事先履行請假手續者,須于請假當天用電話征得批假人同意,并通知行政人事部門,并在事后2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五、請假員工必須在休假前將審批生效的《請假申請單》交本單位行政人事部門留檔備查,手續不完善者以曠工計,員工一個自然年內累計曠工5天(含)、連續曠工3天(含)視為自動離職;
六、假期完畢,休假員工須于上班當日至行政人事部銷假,因個人原因造成延誤的,延誤期間以曠工計。
第五條其他
一、請假天數最短為0.5天;
二、事后補辦請假者,每一個自然年內,不得超過3次,違者視為曠工;
三、各部門應根據工作安排情況審批員工的請假申請,凡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影響工作安排時,各部門可視實行情況縮短、改期給假或不予給假;
四、員工在試用期內如特殊事假天數累計超過三天或病假天數累計超過六天者,可予延長試用期或辭退;轉正后員工特殊事假連續超過15天,累計每自然年超過30天的,公司可視情況決定是否予以解除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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