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數據管理制度參考
生產數據的管理工作需要制定管理制度,而降低數據被非法生成、變更、泄露、丟失及破壞的風險也一樣。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生產數據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生產數據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1.0目的
為了保證進出數據的準確真實有效性,使生產成本在可控范圍內,增強公司市場競爭力,擴大產品市場占有率。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所有數據管理。
3.0職責
統計員:負責所有基礎數據資料的收集統計分析,對數據的真實有效負責, 所有統計行為直接對廠部負責。
倉管員:負責進出數據的記錄與整理以及月未的盤點工作。所有數據對廠部 和公司負責,業務上接受財務部指導。所有的進出物料必須要憑單進出。倉管要做到發料而不是領料人隨意拿取。
領料員:負責領料時憑經審批的單領料,嚴禁隨意在倉庫拿取物料。
車間主管:對產品質量的要求與生產物料的數量和零部件等使用量的數據負 責。
4.0定義:無
5.0制度內容
5.1所有與數據相關人員都必須認真填寫,如實上報報表。不能弄虛作假。
5.2領料人員必須憑經部門領導審批過的領料單進行領料,否則 ,倉庫不能 發料。
5.3所有成品進倉時由叉車運到地磅由倉管稱重核算并計算質量合格情況。入庫資料必須認真填寫于《進倉日報表》中。
5.4當產品質量符合標準時每低于上限一個百分點獎勵線長/班長2元,收料、看機各0.5元。主任獎勵4元。
5.5當產品質量不符合標準時,超出標準下限一個百分點時,罰線長/班長1元,收料、看機各0.5元,罰主任2元。當超出上限一個百分點時,罰線長/班長2元,收料、看機各1元,罰主任4元。
5.6統計每天應上交日報表,如椰棕交《椰棕生產日報表》,PK棉《PK棉生產日報表》,倉管上交《進出倉日報表》,跟單上交《銷售跟單日報表》。
5.7每天準時在9:00前上交辦公室,遲交一次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罰責任人2元。漏交一次,罰責任人5元,第二次起每次10元。
5.8凡發現對數據弄虛作假的,除勒令改正外,還將試情節輕重,一次處罰50-200元。情節嚴重的降級或勸退。情節特別嚴重的上交公司或有關部門處理。 5.9在數據核查時,發現數據有錯漏的,當事人應立即糾正。
5.10對數據統計分析無誤,報表準時合格的,每月獎勵30元。否則,處相應罰扣款。
生產數據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第一節 總 則
第1條 為規范數據管理工作,降低數據被非法生成、變更、泄露、丟失及破壞的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中數據是指信息系統中的各種業務數據。
第3條 本制度適用于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總部和各分子公司(含鄭州研究院)(以下簡稱“公司”)。
第二節 數據保存管理 第4條 對于與財務報告相關的各種業務數據,須保存7年。
第5條 重要的業務數據要保證物理上的安全,存放數據的介質必須放在安全的地方,非授權人員不得訪問。
第6條 關于數據備份的管理,參見《備份管理制度》中的相關內容。
第三節 數據導入和修改
第7條 數據導入指信息部應數據擁有部門要求,通過后臺數據庫,將數據導入運行環境的操作。對于發生在批處理中的自動數據導入,請參見《操作管理制度》中批處理操作管理的相關內容。
第8條 數據修改指信息部應數據擁有部門要求,對公司信息系統中的數據在后臺數據庫中進行的修改。數據修改包含數據內容的修改以及數據庫結構的變更。
第9條 數據導入/修改必須遵循統一的數據導入/修改申請流程,具體流程參見《數據導入/修改流程》(附件一)。任何人不得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對應用系統數據庫進行數據導入/修改的操作。
第10條 數據導入/修改流程中的申請、審批、操作工作需分別由不同人員承擔。數據導入/修改操作只能由指定的信息部人員執行,導入/修改權限須按照規范通過系統設定分配給指定人員。
第11條 數據庫中的數據操作日志、《數據導入/修改/提取申請表》(附件三)、《數據導入/修改/提取匯總表》(附件四)須保存三年。信息部負責人每半年委派人員將數據操作日志、《數據導入/修改/提取申請表》和《數據導入/修改/提取匯總表》進行核對,確保所有數據導入/修改均經過了有效的審批以及數據導入/修改是準確的。
第四節 數據提取和發放
第12條 數據提取指信息部應數據擁有部門要求,對公司信息系統中的數據從后臺數據庫中進行的提取。
第13條 數據提取和發放須遵循統一的數據提取申請流程,參見《數據提取流程》(附件二)。任何人不得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對應用系統數據庫進行提取和發放操作。
第14條 數據提取中的申請、審批、操作及檢查工作需分別由不同人員承擔。數據提取的操作只能由指定的信息部人員進行,提取權限應按照規范通過系統設定分配給指定人員。
第15條 數據庫中的數據操作日志、《數據導入/修改/提取申請表》(附件三)和《數據導入/修改/提取匯總表》(附件四)須保留三年。信息部負責人每半年委派人員將數據操作日志、《數據導入/修改/提取申請表》和《數據導入/修改/提取匯總表》進行核對,確保所有數據提取均經過了有效的審批以及提取是準確的。
第16條 信息部只能把提取出的數據發放給申請人,不能發放給其他人員。對存放數據的介質,確保只有授權人員能夠訪問。
第五節 數據傳輸管理
第17條 應對數據傳輸進行控制:
一、數據傳輸須有身份認證;
二、敏感數據傳輸需要保留相關記錄。
第18條 當數據在系統之間自動傳輸時,系統中必須增加數據檢查功能,確保所傳輸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合理性。
第19條 應通過對防火墻、路由器等網絡設備的設置,限制訪問權限及控制數據傳輸路徑。
第20條 網絡管理人員對數據傳輸路徑的設置進行規范記錄,并定期對網絡設置進行評估,確保當前的設置能夠滿足數據傳輸的安全性需求。具體內容參見《系統配置與基礎架構管理制度》。
第21條 傳輸路徑需要變更時,必須提出正式申請,在獲得批準后方可進行變更。具體流程參見《系統配置與基礎架構管理制度》。
第22條 與第三方連接中進行數據傳輸時,參見《第三方連接安全管理制度》。
第23條 在數據傳輸和傳遞過程中,信息部應采取措施保護敏感數據,通過權限設置,防止對數據未經授權的訪問、修改,以及通過數據加密,保證數據傳輸過程中不被非法獲取。
第六節 附則
第24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部信息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25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生產數據管理制度范本篇三
1 目的 建立生產記錄及批生產記錄的編制、填寫、審核與保管的規定,使之起到監控、追溯質量全過程的作用。
2 范圍 生產車間崗位記錄和批生產記錄的管理。
3 責任 生產部、技術部、質管部及各生產車間。
4 內容
4.1 生產記錄的編制
4.1.1 生產記錄指一切與生產有關的原始記錄、報告單、臺帳、憑證和片。包括物料管理記錄、生產技術管理記錄、質量管理記錄、設備管理記錄、銷售管理記錄和人員管理記錄等。
4.1.2 崗位操作記錄應根據工藝程序、操作要點、技術參數和管理要求等內容設計并編號。
4.1.3 批生產記錄是指該批藥品生產工序全過程(包括檢驗)的完整記錄。可將有關崗位生產原始記錄、檢驗報告單等匯總組合而成。批生產記錄具有質量的可追蹤性。
4.1.4 所有見風使舵操作記錄、生產記錄的設計均由車間根據工藝要求提出,經技術、質監審核,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印刷使用,并留樣存檔。
4.1.5 為便于裝訂保存,生產記錄應采用16開紙或16開紙的倍數印刷,如8開、32開等。
4.1.6 潔凈區使用的生產記錄應采有用不掉纖維的紙張。
4.2 生產記錄的填寫,生產記錄必須由操作人本人填寫,填寫生產記錄應符合下列要求:
4.2.1 內容真實,數據可靠,計算準確,真實反映生產的實際情況,嚴禁弄虛作假、仿造數據。
4.2.2 記錄要及時,不得提前記錄,也不得將原始數據和內容先記在紙片上或其它地方,再抄寫到生產記錄上或將原始數據和內容先記在心里,再憑記憶寫到生產記錄上。
4.2.3 按表格內容填寫,內容完整,不得留有空格,如果該項無內容填寫時,一律以“/”表示,內容與上項內容相同時,應重復抄寫,不得用“…”表示或“同上”表示。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可在備注欄中注明。
4.2.4 字跡清晰端正,盡量用正楷體或仿宋體書寫,書寫宜用鋼筆,不得用圓珠筆或鉛筆書寫。
4.2.5 不得撕毀,無缺角破損,版面整潔,色調一致。生產記錄及其背面不得涂畫與生產記錄無關的內容,也不得作為計算的草稿紙使用。
4.2.6 不得任意涂改,如確實需要更改時,應用一條水平直線把原數據或內容劃去,再在旁邊重寫,簽名并標明日期。不得使用涂改液或把原數據內容涂黑后更正,也不得用橡皮擦去或用刀片刮去原內容后更正。
4.2.7 要有操作者、復核者簽名,姓名要寫全名,不得只寫姓氏。
4.2.8 品名應按法定名稱寫全,不得簡寫。
4.2.9 填寫日期一律橫寫,并不得簡寫。如20XX年3月1日不得寫成“01/1/3”或“3/1”。
4.2.10 與其它崗位、班組或車間有關的操作記錄應做到一致性、連貫性。
4.2.11 儀表或其它計量器具的讀數要求讀至最小分格的1/2格,記錄時保留一位可疑數字,計算結果應按數字修約規則修約,并保留相應位數的有效數字。
4.2.12 生產記錄中的計量單位一律采用法定計量單位,不得使用非法定計量單位。
4.3 生產記錄的復核
4.3.1 稱量、計算、主要操作、清洗消毒、清場檢查、標簽領用或銷毀以及中間體化驗分析等環節,在填寫原始記錄時應嚴格執行復查核對制度。生產記錄必須由第二人進行復核,必要時還要經第三人進行審核。崗位操作記錄由崗位負責人、 工藝員復核并檢查有關附件是否齊全,包括原輔材料化驗單、清場合格證、中間產品化驗報告等。
4.3.2 生產車間必須按批號將每個崗位操作記錄串聯復核。
4.3.3 必須將記錄內容與工藝規程對照復核和審批。
4.3.4 上下工序記錄中,生物料數量、質量、批號、桶號必須一致、正確。
4.3.5 對生產記錄中不符合要求的填寫方法,必須由填寫者本人更正并簽名。
4.3.6 復核、審核完畢后,復核人、審核人應在記錄上簽字,并對復核和審核結果負責。
4.4 生產記錄的整理和審核
4.4.1 崗位操作記錄由崗位負責人按批整理,不得缺頁、漏頁,并交車間工藝員審核。
4.4.2 批生產記錄由車間工藝員按批整理、匯總,并同各崗位記錄裝訂成冊,由車間主任審核簽字。成品發放前由質管部審核并簽字。
4.5 生產記錄的保管
4.5.1 生產記錄是記錄生產全過程的原始憑證和第一手材料,是進行質量追蹤的主要依據,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4.5.2 各種生產記錄必須按產品、批號、種類等分類保管,以便查找。
4.5.3 批生產記錄由車間指定人負責保管,并建立產品批記錄檔案。
4.5.4 各種批生產記錄應保存三年或產品有效期后一年,凡超過保存期限的批生產記錄,由保管人提出申請,經質管部負責人審核,報上一級主管批準后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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