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業服務合同由誰簽訂 物業服務合同續簽申請篇一
受委托方(乙方):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
2、本合同文本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3、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雙方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4、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補充約定;雙方亦可通過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內容或補充協議的基本原則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相抵觸。
5、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6、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7、本合同的受益主體包括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受益主體享有本合同明確的各項權利,并依法履行本合同涉及的相關義務。
委托方(甲方): [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托方登記號(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 項目(物業名稱)(以下簡稱“本物業”)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名稱: [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 ;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
坐落位置:[通訊地址] 區(縣) 路(街) ;
建筑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平方米;
區域四至:[區縣建委備案][街道辦事處備案] :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委托的物業構成細目以甲乙雙方實際驗收清單為準,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構成明細見附件二,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第二條 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后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后責任由新的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于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公用設施、設備、構筑物及其附著物、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并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在查驗記錄中載明,并明確解決辦法;原物業服務企業拒不撤出的,甲方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第三條 物業服務事項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定物業服務的各項制度。
2、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屋頂、外墻面(包括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門廳、電梯井、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
3、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保安監控系統、供電系統、消防系統、供水系統、電視天線接收系統、避雷裝置、通風系統、弱電系統、電梯、熱力管線、煤氣管線等(由專業機構負責的除外)。
4、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水系、護欄及圍墻等。
5、公共綠地、園林的養護。
6、清潔服務,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7、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8、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10、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
11、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并公示。
12、按照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的有關規定對房屋裝修提供服務。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限制性規定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修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收取裝修押金[零元] 元、裝修服務費[零元][1個月物業服務費][2個月物業服務費] ,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任何與裝修有關的費用。
13、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及時告知、建議、勸阻,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14、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5、設立服務監督電話,并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6、其他:
第四條 物業服務標準
乙方按照附件五[物業服務標準]提供服務,不得低于基本等級規范要求。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
物業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條 物業服務收費方式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條 包干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甲方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費用;
(4)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5)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6)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7)乙方辦公費用;
(8)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9)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0)酬金;
(11)其他費用: 。
3、乙方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計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按結算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4、實行酬金制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季][半年] 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5、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交納
業主應在[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 按[季度][半年] 交納物業服務費。
物業區域內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開發商應按前款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 停車服務費用
停車服務費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業主自用部位收費
乙方應業主要求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或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收取。
第十二條 公共服務項目收費
物業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單位應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乙方接受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托代收上述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
第十三條 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經營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用于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在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前提下,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四條 經營收益分配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所得收益按下列第 種方式使用:
1、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戶;
2、用于小區更新改造;
3、業主大會表決。
第十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并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審核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不得要求乙方在本物業區域內行使物業服務內容以外的物業服務。
7、應在乙方辦理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有償使用] ,[租金標準]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位置為 。
8、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10、按照相關規定交納、使用和續籌專項維修資金。
11、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物業區域內的物業費交納人,應督促其交納。
12、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規定的甲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用]、[特約服務費用]。
3、制定物業服務計劃,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4、向甲方告知物業區域內物業服務的有關情況。
5、可以選聘專業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托給第三方;乙方與所選定的專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合同不得低于本合同的服務標準,并對專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6、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
7、及時向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8、對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方式督促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正常秩序的影響,并及時恢復原狀。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了公共利益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后應予以說明。
10、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乙方應與甲方協商解決。
11、對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
12、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規定的乙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配合義務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宣傳、檢查、執法、救援等公共事務,甲乙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十八條 期滿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決定不再聘用乙方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續約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期滿續約
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一個月內回復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于合同到期前 日內簽署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自動續約
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的,乙方視甲方同意此合同自動延續,合同為一個整年度。
第二十一條 接管前處理
本合同終止后,在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三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 不可抗力的終止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其他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法協商處理。
第二十三條 終止后處理
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等;甲方、乙方應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內容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損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改進,乙方未能改進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有關當事人可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提前解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章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無過錯方可要求其支付 萬元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無過錯方可要求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突發事件處理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乙方免責條款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原因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乙方已采取應急措施的。
第二十九條 爭議解決
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的,雙方可采取以下方式處理:
1、協商解決;
2、向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第三十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相關規定的,依規定解決;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書面協議;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應經雙方書面確認,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 份,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簽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合同由誰簽訂 物業服務合同續簽申請篇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名 稱(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為位于舜華路20_號的舜泰廣場8#樓(以下稱本物業)提供物業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舜泰廣場8 號樓
物業類型: 辦公寫字樓
坐落位置:濟南市高新開發區舜華路20_號
甲方擁有本物業 層 房間,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章 物業委托服務事宜
第三條本物業范圍內所有的公共地上、地下建筑物,附屬配套設施,其中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玻璃幕墻、樓梯間、電梯井、設備管道井、走廊通道、門廳等該物業共用部分的清潔、維護、保養和管理。
第四條公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供配電系統、供暖系統、給排水系統、中央空調系統、公共照明、安全秩序管理系統、消防系統、樓內消防設備、電梯、地下層的排風系統等。
第五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地漏、化糞池、各類地下管線及管井、泵房、地上下停車場等。
第六條安全秩序與消防管理,其中包括:維持該物業區域內公共秩序(巡邏、門崗執勤、裝修管理、訪客登記),項目區域內的警衛以及對各種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理;火災的預防和發生火災的救護和處理;保安監控和消防監控;并協助公安機關處理刑事案件。
第七條 道路交通與停車場管理,其中包括:負責物業道路交通管理,停車及車輛疏導服務等。
第八條日常保潔與定期清潔,其中包括:該物業公共區域內的清潔衛生;每日辦公垃圾的收集、分揀和清運,化糞池定期清掏服務等;物業室外通道的地面道路清潔。
第九條 本物業綠化,其中包括為本物業的花木及綠地提供日常養護服務。
第十條 管理本物業及本物業相關的工程竣工圖紙、物業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檔案與竣工驗收數據。
第十一條 代收代繳服務,負責向物業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代收代繳水電費等。 第十二條建立、健全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賬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第十三條對于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施的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服務要求,在甲方提出委托時,乙方在其能力及服務范圍內,接受委托并另行收取合理報酬。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 乙方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
第三章 服務期限
第十五條 本物業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終止之日起15日內,乙方須按照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向本物業服務區域的三分之二以業主確定的代表或者其新聘選的物業管理公司交還有關物業管理檔案資料、物業服務用房及代管的專項維修基金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質量標準
第十六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應達到《山東省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規范》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五章 物業服務等費用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用
1、物業服務費由甲方在本物業擁有的建筑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將其房產用于餐飲、超市、銀行等商業用途,物業服物收費標準為按照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3、80 元。
2、車庫或車位費用:執行《濟南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中濟南市物業管理轄區內交通工具看管收費標準的相關規定。
3、物業服務費、看管費每半年交納一次,在每半年首月5日前交納,甲方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車輛看管費的,每逾期一日,按欠交物業服務費、車輛看管費的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車位租賃費每半年初月5日前交納一次,逾期不繳納的,乙方不再提供車位。
4、水費按照5、4元/立方,電費按照0、9元/度收取,如遇政策性調整水、電價,則執行調整后的價格。對于乙方代收代繳的水、電等費用,甲方應當于次月5日前繳納,逾期按照拖欠應繳納費用的日千分之三標準支付滯納金,該滯納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需要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將物業出租給他人使用,并于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及設施設備運行費用的,從其約定,甲方負連帶交納責任。
6、業主應于開發商通知交房之日起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注:不論業主是否實際入住相關物業,均需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標準承擔全額物業服務費】
第十八條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 約服務的費用,乙方另行收取合理報酬。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遵守本物業的《管理規約》或者《臨時管理規約》等物業管理制度,監督乙方的物業服務行為;
2、甲方應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甲方將位于本物業的房產出租、出借的,應當書面告知乙方,甲方對基于其房產所應繳納的物業服務費、水電費、采暖費等全部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4、甲方有權利和本物業的其他業主共同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物業管理方案、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財務預算及決算,但上述制度、方案、計劃、預決算應根據《臨時管理規約》的程序確定,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管理服務方案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甲方于本合同簽訂后辦理產權登記時,按購房價款的3%繳納專項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由乙方代為保管。
6、甲方不得利用本物業外墻及本物業的其他任何公用區域為載體發布廣告等任何圖文信息。
第二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擬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依據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臨時管理規約、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交納相關費用或者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可采取公示、停止服務等正當的、合法的催繳、催改措施,但不能影響正常交費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5、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經本物業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6、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7、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 中修方案,按臨時管理規約規定的程序通過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9、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10、乙方享有本物業的樓頂廣告設置權,樓頂廣告位的出租收益的歸屬乙方;乙方在物業服務期間,考慮提升本物業整體形象、營造商務氛圍的需要,可以在本物業的通道、樓梯、電梯、大堂等公用區域設置廣告,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但所設置廣告不得影響業主對上述區域的合理使用,不得影響上述區域的美觀。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本區域物業公用部位由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收益歸屬乙方,以彌補乙方可能發生的管理虧損。
第二十二條 如果政府部門需要對本小區建筑實施亮燈工程,如政府部門不承擔的,所發生的費用由業主共同承擔,按照業主的建筑面積進行分攤。
第二十三條 甲方與本物業建設單位基于委托建設合同所產生的任何遺留問題,除本 合同另有約定外,由甲方與建設單位協調解決,與乙方無關。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裝飾裝修房屋前,同意與乙方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施工人員的管理、裝修管理服務費用、國家裝飾裝修規定等事項進行約定,乙方應事先告知甲方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預定的服務質量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順延支付相應物業服務費時間,直至乙方完成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除上述條款外,其他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
第九章 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但本物業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業主表決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時,本合同解除。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有關材料設備供應商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由誰簽訂 物業服務合同續簽申請篇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______________業主大會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為______(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積:
總建筑面積:
委托管理的物業范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電梯、水泵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其他委托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___項執行:
1.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布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xx]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布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xx]950號)規定的標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 (適用于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建筑面積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為:____;按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發布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 (適用于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建筑面積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為:____;按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適用于包干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4.(適用于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____%作為乙方的酬金。
5.(適用于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余,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于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 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
2.車庫車位(租用):________;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________
車庫車位(已出售):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適用于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5.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無償使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交納。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于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制止、________等措施;
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托給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適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復。
8.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 日止。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托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后,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甲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八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甲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后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____加收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在合同終止后,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五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委托管理的物業范圍及構成細目(略)
物業服務合同由誰簽訂 物業服務合同續簽申請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雙方就甲方關廟市場四樓物業管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物業管理委托服務合同,雙方需共同遵守。
一、 委托物業服務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 物業服務范圍及服務內容
xx公共區域的水、電、消防、衛生和秩序等管理。 ㈡信件、報刊、包裹的收發。㈢完成由甲方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 物業服務費每月包干總價3500元(大寫:叁仟伍百元整)
四、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及質量標準
(1)治安秩序維護
xx設治安秩序維護員2人(年齡在48歲以內),白班1人,夜班1人;著統一服裝、裝備,配證上班;做好接待工作,以標準的動作和優質的服務展示企業形象;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紀錄,做到上交下接清楚無誤、責任明確;維護責任區的公共秩序,防止各種不安全事件發生;巡視責任區內各種危及安全的情況,防止人為破壞行為,防止丟失,發生異常及時上報;禮貌接待客戶,認真回答客戶或來訪者提出的問題,對與自己不明白的問題不可亂講,可聯系相關工作人員;對管區內的可疑人員要加以監視,禁止外來人員亂貼亂畫宣傳資料等;制止外來人員在服務區域內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的工作作息時間開、關大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根據消防部門管理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上班期間嚴禁飲酒。
(2)辦公區域及公共設施管理
每月定期對營業廳范圍內的各種設施設備檢查一次,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告知甲方。
(3)水電管理
負責xxxx的水電維修、維護,保證正常安全運行;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30分鐘內必須到達現場進行維修;如因水、電等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責任。
維護耗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記工時費,并負責水、電公司的協調和聯系工作。
(4)公共環境衛生管理
清潔員設置1人每日對營業廳走道、樓梯、扶手、廁所等打掃一次,上、下午上班前保潔一次。營業廳環境、地面無雜物垃圾,不留衛生死角,每日清運垃圾外出,清潔工具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衛生質量標準達到天花光潔明亮,無蛛網、積灰;墻面整潔美觀,公共燈具定期擦拭;清潔工實行全天侯保潔。
(5)消防管理
根據消防的要求,必須經過培訓,熟練掌握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定期檢測消防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和消防部門匯報情況,并協助業主與消防部門的聯系工作。
(6)安全責任
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工作人員為甲方服務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及人身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承擔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7)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違約責任:乙方違反約定,或服務不到位,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每次扣減服務費20元,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如有下列情形扣減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①維修維護不到位,每次扣20元;
②信件、報刊丟失,每次扣20元;
③影響正常的辦公秩序,發生擾亂辦公事件,秩序維護員又未及時勸阻和制止,每次扣50元;
④因秩序員失職導致公共財物(不含現金及其它無法界定的財物)被損壞、盜竊,由乙方照價賠償,如乙方不賠償,甲方將從乙方所交的服務保證金中扣除。造成重大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繳納物業服務保證金20xx元人民幣(大寫:貳仟元整)不計息。在合同期滿不發生遺失問題,甲方如數歸還,否則按違約金額扣款。
(8)合同期間,乙方應每月將代繳甲方水電費,并將明細和繳費憑證交甲方辦公室備案。
(9)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從20xx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洽談合同續簽事宜。
(10)未盡事宜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定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⑾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物業服務合同由誰簽訂 物業服務合同續簽申請篇五
業主、使用人(甲方):物業公司(乙方):
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吉林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市船營區(街道)號
占地面積:3000平方米
物業類型:
第二章物業服務內容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線、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衛生清潔、垃圾的收集、清運。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服務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繳納;業主入戶后不論是否入住,都要足額繳納物業費;
5.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第五章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有權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等措施。
第六章違約責任
1.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4.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違約金。逾期不交物業費的,視為甲方放棄物業公司對其服務。
5.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響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6.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附則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及各執一份。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由誰簽訂 物業服務合同續簽申請篇六
甲方:
負責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座落位置:________
總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六)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七)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八)業主委托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其他費用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在維修資金中列支,并按規定分攤。
第四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物業費的收取及支付方式
1、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甲方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2、采取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完稅發票。
3、乙方賬號:
開戶行:
開戶名:
第六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于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并且甲方使用的,甲方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二)停車場屬于建設單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甲方有優先使用權,甲方使用的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并且甲方使用的,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上述費用按 (月/季度/年)向乙方繳納,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規完稅發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供電、供水、供暖相關約定
1、供電收費標準:根據西安市有關規定,電費為 元/度,由乙方統一向供電局購電,遇有電價調整按調整后電價執行。甲方用電將采取預購電的方式到乙方財務購電,方可供電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時購電造成甲方無電可用,同時甲方因沒電造成停業事故,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停電三日以上乙方將參照合同執行。
乙方負責用電線路及設施的日常管理,承擔違規用電所引發的一切損失和責任。不得擅自改變線路、用電負荷、電表及開關等配置。
2、 供水收費標準:根據甲方經營項目和西安市相關規定標準,由乙方按 元/立方米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水費。遇有水價調整和甲方經營項目變化,收費標準相應調整。因本物業實行先購水卡后供水的方式,甲方應預購水后方可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時供水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供暖方式及收費標準:供暖方式為非地采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費;供暖方式為地采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費。
收費時間: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前交清全部供暖費。供暖期為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監督乙方的服務質量,并且提出服務改進意見等。
(二)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布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負責每月進行用水、用電部位巡檢、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負責預售電、水卡;負責用電的技術指導;在保證服務區域正常用電的前提下,負責向甲方供電;負責與供電局協調有關用電事宜;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 倍返還。
3、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4、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日期繳納物業費,逾期繳納的,每延遲一日,按照欠繳額的千分之 繳納滯納金。
5、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2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 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合同由誰簽訂 物業服務合同續簽申請篇七
隨著人們對居住環境要求的提高,物業管理公司的作用愈發突顯。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21條的規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是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由建設單位與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書面合同。由于辦理房屋產權證需要一定時間,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的物業服務費用通常按照房屋買賣合同中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而這一面積往往與房屋產權證載明的房屋實際建筑面積略有差異,而實踐中,當事人爭議的物業服務費用與房屋面積的認定有密切關系。
從我國立法和實踐的角度考慮,可以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大致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條例》第21條規定的,建設單位與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雙方簽訂的前期合同。結合《條例》第25條規定“前期物業管理協議作為業主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業主在接受房屋買賣合同的同時,也須承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效力。
第二類是開發商與業主簽訂的前期合同。這類物業合同在實踐中并不常見,在《條例》中也沒有體現。
第三類是開發商自行指定的物業管理人與業主簽訂的前期合同。這類前期合同規定了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的權利義務關系,這類糾紛在實踐中最為常見,通常是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對物業服務費用的爭議。
《條例》對于物業管理方式僅推行了“市場型專業化管理模式”,即單一的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各省、市、自治區大都以《條例》為基礎,根據實際狀況制定并實施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以及地方行政性文件。因此在現有的物業服務管理模式下,關于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的具體內容主要體現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物業服務合同混合了委托、雇傭、保管等法律關系,雖然《條例》中21次提及“物業服務合同”,但并沒有對合同的訂立、效力等方面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
筆者認為,從適用性的角度出發,只能將條例規定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擴大到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視為業主委托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
(一)承擔主體
就主體而言,各省、市、自治區大致都以某時間節點為限,將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由建設單位轉移給業主。例如《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汕頭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唐山市物業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均以竣工后出售或交付物業買受人為時間節點《威海市實施<物業管理條例>辦法》則規定以業主入住為時間節點。
(二)計算標準
《條例》對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的計算標準沒有明確的規定,絕大多數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均規定,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的計算以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內容為標準。在單價一定的情況下,物業服務費用的高低與房屋面積的多少成正比,因此房屋建筑面積的認定對于物業服務費用爭議的解決至關重要。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是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故合同約定的房屋面積與購房合同中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一致。然而當房屋建筑面積發生變化時,物業服務合同又該如何履行?此時的物業服務費用怎樣計算才公平合理?
在物業服務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積關系到物業公司的服務成木,即業主需要支付的對價。假設某建設單位與甲物業管理公司簽訂了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房屋買賣合同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為標準計算。乙(自然人)購房后與甲物業公司簽訂承諾書,同意繼續履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后因乙對甲物業公司的服務不滿意,拒絕繳納物業服務費,甲公司多次催繳未果提起訴訟。在此期間,房屋產權證辦理完畢,其載明的房屋實際建筑面積多于合同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
筆者認為,要合理的認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積,就要對以下方面有一定的認識。
(一)認定面積的標準
1.促進效率
標的的數量和質量是合同履行必不可少的要素。甲物業管理公司與乙簽訂了《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但此時房屋產權證尚未辦理完畢,業主和物業公司無法準確測量并確定房屋實際面積。若待產權證辦理完畢才簽訂物業服務協議,不僅會影響物業公司盈利,還會影響業主對房屋的使用權,故合同標的面積只能以乙購房時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載明的房屋面積為準,使雙方得以及時履行合同,既符合各方利益,又使合同更有效率。
2.考慮合同雙萬的真買意思
我國《合同法》規定,合同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行使權利。約定的基礎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真實,合同才具有法律約束力。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主要是業主要求物業管理公司為所購房屋提供物業服務,且定期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用。顯然,物業公司提供物業服務的成木以房屋實際面積為基礎,業主也希望物業公司的服務范圍涵蓋其所購房屋實際面積的'每一平米。上例中,房屋的實際面積大于合同載明的房屋面積,在這種情況下,物業公司的利益容易受到損害:相反,若房屋的實際面積小于合同載明的房屋面積,業主作為弱勢一方,利益更加容易受到損害。因此,應當認為雙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真實意思表示是以房屋的實際面積為物業管理費用的計算基礎。
(二)變更標的房屋面積的時間節點
對時間節點的認定關系到雙方爭議的金額。在此,筆者提出以下四種認定標準加以比較。
1.以房屋產權證載明時間為準
這種認定標準相對比較權威和準確。房屋產權證上載明的時間精確到日,并且有公信力,雙方當事人比較容易認可。然而,房屋產權證為業主所有,若業主為少繳物業費用故意隱瞞物業公司,則物業服務合同標的的面積無法變更。
2.以業主收到或應當收到房屋產權證時間為準
這種認定標準考慮到房屋產權證送達業主的時間相對于辦理完畢時間往往會有延遲。業主知曉房屋實際面積變更后再進行物業服務合同的變更有利于保護弱勢的業主方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其他證據證明業主收到或應當收到房屋產權證,例如郵寄憑單等。且不能排除因不可抗力致使業主沒有收到房屋產權證的情況,這時對事實的認定就更加困難。
3.以業主告知物業公司房屋產權證載明的房屋實際面積的時間為準
這種認定標準考慮了物業公司和業主雙方的知情權,對雙方都相對公平。然而,這種標準使業主負擔了告知義務,而告知的主動權在業主方,故需要在合同中明文規定,否則該標準無可行性。
4.以雙方變更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時間為準
這種認定標準充分尊重了雙方的意思自治,將時間節點體現在合同中使得該標準具有法律約束力,該標準可行的前提是業主如實履行告知義務。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積認定困難的問題普遍存在,卻因為物業管理費用的單價較低容易被忽略。鑒于業主對房屋的使用權相對持久,如不能合理認定房屋面積,會給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帶來隱形的損失。
不同情況下對房屋建筑面積的測量標準可能不同,因此,類似的差額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能夠完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考慮到合同履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種種情勢變化,就能有效規避由此引發的糾紛。
建議購房者在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增加條文,約定“物業服務費用的計算依據以政府部門文件載明的面積或面積衡量標準為準”。同時,物業服務合同應當約定業主在房屋面積實際面積變更后的及時告知義務,具體的變更時間節點可由雙方自行商定,可以依據房屋產權證上載明的時間,也可以依據雙方變更服務協議的時間,但應當適當傾斜于業主作為弱勢方的利益。如此,合同各方就可以在標的房屋實際面積與約定面積不符時,公平誠信的繼續履行合同,有效的避免因變更合同或啟動訴訟程序帶來的低效交易。
物業服務合同由誰簽訂 物業服務合同續簽申請篇八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受權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承租方或業主(乙方):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
受權代表人:_________
本物業名稱:________
甲方租賃商鋪基本情況:
1、座落位置:____號樓___層___號鋪
2、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商用物業租賃合同》時,甲乙雙方就物業服務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制度,對物業及其環境秩序進行管理;
2、有權要求乙方及物業使用人配合甲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依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及法律規定的或雙方合同的其它費用;
4、對造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失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要求責任人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5、負責租賃鋪內部清潔,內部安保及消防安全工作,如在乙方承租的房屋內發生火災,治安事件或其他意外,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6、負責編制物業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并組織實施;
7、將裝飾裝修房屋的規定將相關文件發放乙方,當乙方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裝修工程合同書》,并對其監督,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響公共利益的,進行勸阻制止,責令改正;
8、對本物業的共用部位、設施及場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9、在合理的情況下,可暫時停止任何設備、設施的運行以進行維修或例檢;
10、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治安秩序、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案件或者各類災害事故時,應當及時向公安和有關部門報告,并協助做好調查和救助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管理規定》、《裝修管理規定》等相關守則;
3、根據本合同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政府部門允許收取的或雙方合同的相關費用;
4、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政府有關規定。并應與甲方簽訂《裝修工程合同書》及遵守《裝修管理規定》中有關規定;
5、商鋪使用人須按照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和布局要求,合法經營。
6、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8、因乙方的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管理規定》等造成的損失、損害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物業使用人明白并承諾:甲方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不承擔因第三人行為所致的人身、財產損害賠償責任及車輛保管責任(另有專門合同約定的除外);
11、不得改變銷售合同中注明的房屋使用功能,不得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及產權房屋自用部分內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活動。
12、如乙方需變更該商鋪用途,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如未獲甲方同意,或私自變更經營范圍或用途,將視同乙方違約并自動放棄合同。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租賃商鋪周圍安裝或請人安裝報警裝置、門鈴、攝像機及其他裝置。
1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租賃商鋪內開展或允許他人開展第三方業務。
15、乙方必須保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開門營業,如一年內累計達到10天以上或連續7天以上未正常營業,甲方將視同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6、乙方產生的營運垃圾由乙方自行存放、統一管理;甲方不提供乙方產生的營運垃圾的堆放場所;具體事宜由乙方自行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申報。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等;
二、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樓梯間、走廊通道、配電箱、水泵房、消防監控室等;
三、共用設施設備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給排水管道、加壓水泵、避雷網、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供氣線路、消防設施、安防監控設備、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車輛停放地點等;
四、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五、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和垃圾收集;
六、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公共區域內巡查;
七、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八、維護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秩序進行管理;
九、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十、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嚴格遵守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和按照《裝修工程合同書》、《裝修管理規定》等相關文件執行。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
一、綜合管理(商業街規劃紅線范圍內,涉及共有財產和公共事務的管理)
1、建立完善的物業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管理體系;
2、履行物業管理合同,并按規定公布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內容及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
3、每年對房屋及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普查,根據普查結果制定維修計劃,組織實施;
4、管理人員100%持有物業管理上崗證書,特種作業員工100%持有專業部門頒發的有效證書上崗,全體工作人員統一著裝,掛牌服務;
5、運用計算機對業主資料、房屋檔案、設備檔案、收費管理、日常辦公等進行管理,并建立完善的檔案管理制度;
6、設置客戶服務中心和服務熱線,有效投訴處理率100%;
7、夜間有專人值守,處理緊急報修,水、電等緊急報修30分鐘內到現場;
8、每年進行一次服務滿意率調查,征求用戶意見不低于入住總數的80%,促進管理服務工作的改進和提高。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
1、維修養護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場所明示,工作標準及崗位責任制明確,執行良好;
2、共用設施設備按照項目配套建設管理,責任分工運轉正常,維護良好,有設備臺帳,運行記錄、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保養記錄,對設備故障及重大或突發性事件有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記錄;
3、實行值守服務;
4、水、電、監控等設備運行人員技能熟練,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
5、道路、停車場平整通暢,交通標志齊全規范;
6、公共照明設備完好率90%以上;
7、設備用房整潔,主要設施設備標識清楚齊全;
8、雨水污水井、化糞池、排水管網定期檢查,經常疏通,保持通暢,無堵塞外溢;
9、在接到有關部門停水、停電、停氣相關通知后,及時進行公示。
三、綠化養護(對商業街規劃紅線內的公共綠地和花草樹木的養護)
1、花草樹木生長良好,修剪整齊美觀無大面積雜草;
2、綠地無改變性質和破壞、占用現象;
3、適時對花草樹木進行澆灌、松土、施肥、滅蟲、防凍保暖。
四、清潔衛生(對商業街規劃紅線以內,商戶門以外的保潔服務)
1、環衛設備完好,合理設置垃圾桶、果皮箱、垃圾中轉點;
2、清潔衛生實行責任制,有專職的清潔人員和明確的責任范圍,公共區域每天至少清掃一次并實行標準化保潔;
3、垃圾每日清理,垃圾桶、果皮箱無溢滿現象,各類垃圾容器及時清潔無重異味;
4、小區內道路等公共場地無明顯紙屑、煙頭等廢棄物;
5、雨雪天氣及時對區域內路面積水、積雪進行清掃,商業街內無亂懸掛、亂貼、亂畫、亂堆放等現象;
6、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滅蟻、滅鼠、滅蠅、滅蚊等衛生消殺工作;
7、對超過國家規定餐飲排放油煙、噪音標準和違反規定飼養寵物、家畜、家禽者進行勸告,并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五、秩序維護
1、商業街派有專人巡邏,維護公共安全次序;
2、有專門秩序維護人員,實行定時巡邏制度;
3、機動車、非機動車行駛、停泊管理有序;
4、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識和具體的防范措施;
5、消防設備設施完好無損,可隨時起用、消防通道暢通,制訂消防應急方案;
6、中央監控室實施24小時監控并做好相關記錄;
7、看管公共財產,包括消防器材及商業街的井蓋、花草、樹木、果實等;
8、對于發生在商業街范圍內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應及時報警,并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處理。
六、智能化系統運行維護
1、保障商業街智能化設施的日常運行正常,維護及時;
2、智能化系統出現故障時,有相關預案措施彌補。
七、水泵運行維護
1、保證商鋪正常生活用水;
2、對水泵定期保養,確保水壓共給。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最終以物價局核準的標準收取;依據市場行情調整收費標準)
1、據本物業統一開街時間,對本物業全體用戶確定統一的交納時間:從___年___月___日開始計算;
2、物業管理費標準:
按____元/m2?月計算;(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季或()物業管理費為元整。
商鋪水費按3、15元/噸(按不同的經營性質進行調整);
商鋪電費按1、15元/度。
3、甲方與經營人約定由乙方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由乙方交納;
4、經營人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以及法律規定的及雙方合同的其它費用;
5、交費方式:物業管理費為一季一付(可跨季度),每個季度或跨季度當月___日前交納,如遇周末順延;
6、乙方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納壹元人民幣違約金。
二、車輛停放管理費
車輛停泊服務費按照物價局審核通過后的收費標準公示;
三、其他服務費:
甲方對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甲方制定的對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條廣告牌設置
商鋪廣告牌設置須得到政府相關部門批準后,根據商業街風格制作安裝。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甲方違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合同,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乙方違反合同,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納壹元人民幣違約金;
5、乙方違反合同,不按本合同規定繳費的,甲方有權終止物業服務,并保留相關權利。
第七條為維護公眾、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八條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內空格部位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附件《商場管理規定》與合同同時使用,具備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將合同樣本送武漢市硚口區房地局備案。
第十四條若本合同中部分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但不影響其他條款所具備的效應。
第十五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物業管理公司商酌后修正。
第十五條本合同解釋權歸物業管理公司。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戶一份。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由誰簽訂 物業服務合同續簽申請篇九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霸州市學府苑小區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商住綜合型
座落位置:裕華道南側(水榭花都東側)
四至:
東:南:水榭花都
西:水榭花都北:裕華道
占地面積:平方米建筑面積:約平方米,其中商業平方米,住宅平方米(以竣工圖紙資料為準)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共用的落水管、煙風道、共用照明、避雷線、消防設施及配電設施設備。
第六條小區內與市政公用設施及配套的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存放架(棚)、停車位。
第七條小區的供水設施設備及自來水一次管網、二次管網等設施管道維修及運行費用由甲方另行委托市自來水公司負責,并由甲方委托市自來水公司承擔管理、收費與維護責任。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二條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服務費;
2、代收垃圾處理費;
3、代收電費;
4、其他應該收取的費用。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需要維修、養護時,在當事人提出委托后,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情節嚴重的移交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六條委托管理期限:6年,自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業主公約并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甲方負責進行整修。
6.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償付;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負責為乙方提供足夠的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安裝小區內電子監控及必要的附屬配套設施。
9.乙方因地制宜,盡量為業主提供更多的機動車位。
第十八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定期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0.負責登記、調配管理小區內的機動車位。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施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完好無損;
2.設備運行:正常、不影響正常使用;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時;
4.公共環境:整潔;
5.交通秩序:順暢;
6.保安:門衛執勤;
7.公共部位急修:半小時內到達并及時修復;
公共部位小修:在合理的時間內到達并及時修復;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90%。
第六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物業服務費
1.目前本小區住宅樓物業服務費標準: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55元,非住宅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60元,地表以上其他建筑物為每平方米0.55元,該標準為暫定價格。遇有市場行情變化或政府調價時,召開聽證會商定物業服務費新標準并報政府備案執行。
2.物業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有關法律程序執行。
3.業主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時間從20_年1月1日起開始計算。20_年1月1日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由乙方和甲方協商解決。
4.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啟動資金伍萬元。
5.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和其他費用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按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露天車位、車庫的使用費。
第二十二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三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按與當事人的協商價格進行計付。
第二十四條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由乙方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由誰簽訂 物業服務合同續簽申請篇十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物權法》、《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伴海山莊物業服務事項達成共識并訂立本合同。
第2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別墅、連體住宅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4條本物業小區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5條本物業小區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第6條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7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及構筑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及設施、配電房等。
第8條公共綠地、公共場所內的花木、公共場所內的建筑小品的養護與管理。庭院內的綠地、花木可以應業主要求給予適當管理。
第9條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條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第11條進一步完善物業檔案管理。
第12條按照《維修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的規定做好小區維修基金利息及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條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可以委托乙方實施,但委托方要承擔一切費用。
第14條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和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條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年。自二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二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16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監督業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財務預算及決算;
6.查閱本小區物業檔案資料(與物業公司內部管理有關的資料除外);
7.向業主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審定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
8.監督公共建筑、共用設施設備和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及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將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2.保證業主、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4.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
5.協助乙方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工作。
第17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并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編制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及預決算報告;
3.編制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5.負責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6.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伴海山莊管理規約》的行為;
7.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力;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8.當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依法向業主、使用人追繳欠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的義務
1.履行本物業服務合同并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
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3.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對本物業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定時向業主公布維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況;
6.向業主、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
7.發現違法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8.定期對房屋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和險情;
9.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內容向甲方移交相關資料和設施設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18條依據國家、山東省和xx市有關規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設備管理
1.小區園區、房屋幢號、戶號有明顯標志,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指路牌和引導牌。
2.物業管理人員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進一步完善房屋檔案資料,包括按幢、戶立檔,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便于查閱。
(二)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并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保持道路暢通。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志明顯。
(三)綠化及養護管理
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四)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潔設施。
2.道路、公共綠地、公用場地,保持清潔。
3.雪后及時掃凈小區內道路積雪;雨后及時清理污水。
4.公共場所發現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現象及時制止或處理。
5.發現小區內有亂搭亂建的現象及時勸阻。
(五)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嚴禁脫崗。
2.值班人員統一著裝,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范,責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進一步完善小區內的監控工作,監控設備完好,監控畫面盡量保持清晰;無特殊情況監控資料7天有效。設施設備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動用維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關條款執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統標志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七)公共文體娛樂場所原則上僅對小區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開放。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依照xx市物價局的批復,住宅房屋,乙方按業主房產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二)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20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21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
第22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標準管理物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條乙方不按規定和甲方審定的計劃使用維修基金,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權制止。
第八章附則
第25條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合同事宜進行協商。
第26條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但是補充協議須經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并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報請物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時雙方同意:
(一)由x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9條其他約定:
1.加強對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或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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