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的一早,我睜開雙眼,咦?這是哪?旁邊有審判長、律師、公證人......難道我到了法庭?我看一看我的身份:被——告!再看一看原告:竟然是——《創新作文》!
原告一:“我是‘作文三十六計’,每次小主人翻到我的時候,總是說‘沒意思!’‘無聊!’之類的話,太傷書了!”
被告:“不是我不喜歡看你,而是你里面的內容太無聊了!再說了,你的背景太KB(恐怖)了!看了都讓人渾身發抖,晚上還做噩夢!”
審判結果:以后被告看原告的時候,不要一掃而過,要慢慢的看!
原告二:“我是‘吹牛大王’,我的內容都是幻想作文,而每次小主人看我時,都在批評我:‘太假了吧!’‘我靠!外星人才會相信!’之類的話。555555....我也是作文呀!”
被告:“不是因為我故意說你不愛聽的話,而是你里面的內容太太太太太太太....(N個‘太’)不切實際了!看了就讓人頭暈。還有一次,我邊看你邊吃飯,看到了一篇惡心作文,把飯都吐出來了!”
審判結果:被告以后不能隨便批評原告,要做到“沉默是金”的超級境界!
原告三:“我們是‘蟲蟲四格劇場’和‘作文哈哈鏡’,我們是很受人歡迎的,但是小主人的‘童鞋’(同學)們非常喜歡我們,小主人把我們天天借這借那,有人都把我們的同胞們給‘殺’了!
被告:“我把你們借給其他人,是想讓大家更深地了解你們,去買更多的你們的同胞!難道我還把你們給得罪了不成?
審判結果:這次被告說的沒錯,但是被告要注意,不能借太久,也不能讓他們搞破壞。
原告四:.....
啊?還有啊?我不要當被告!我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