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要心到眼到口到,我們又何嘗不是呢?以前都是老師讓我們買書看,我們買來時也只看一點。
以前的我腦子里只想著玩,自從我被迫看書后,發現自己漸漸喜歡看書了。有時下課沒出去玩,就呆在教室里看書。看看后來主人公會發生怎樣的事情。看了陽光姐姐的《老天會愛笨小孩》,黃金鑫的傻傻的表現讓人有點驚訝。看了陽光姐姐的《看生命流淚的樣子》,盛欣怡的媽媽身患絕癥。為了讓欣怡成熟,家中的什么事情都讓欣怡做,還讓欣怡誤以為媽媽狠心!看了電腦上媽媽寫的日志,才知道媽媽是為了讓她成熟。這本書的精髓大概我都領會了,只要一有空我就纏著媽媽說,自己要去新華書店買書。
有一次媽媽還吃驚的說:“你不是不愛看書嗎?現在怎么那么用功?”我急忙解釋說:“我現在愛看書了,不是合你的意嗎?”媽媽笑笑把錢給了我,我直奔書店。如果我一個下午不回家,一定是在書店看書入了迷,有時候讓我講故事的話,我也不會腦子里一片空白了。會講的頭頭是道,如果多看幾遍,那就更熟練的講出來了。我現在才發現,讀書不是被迫的,是讓自己感悟其中的奧秘,雖然書也是消磨時間的,但是我們可以從中得到許多知識。
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我們是書的好朋友,讀書也會給我們帶來許多快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