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電影,一件事,一個人……都曾讓我眼淚流下來,但他不僅讓我感動,也讓我長大。
一頭烏黑的頭發,兩行濃濃的眉毛,一雙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一張能說會到的小嘴,這就是他。
他只有六歲但很懂道理,比如幫媽媽做力所能及的事,幫奶奶揀菜……但最讓我感動的是,有一天我拿五角錢去買東西吃,我買了一包“恐龍蛋”,我給賣東西的老爺爺五角錢,可能是老爺爺看花了眼,找給我四元五角。那時我可高興了,我走時老爺爺還說:“下次再來。”我在回家的路上走著走著,他說姐姐你干什么。我慌了,把錢掉在了地上。他幫我撿起來并說:你怎么了?我看他還小,不知道什么道理,就對他說:“剛才我去買東西,我只給老爺爺五角,原本不用找,可他卻給我找了四元五角,我是不是很好運啊?”他把臉沉下來說:“姐姐你怎么可以這樣!”我不解地問:“怎么了?”他生氣地說:“你應該把錢還給爺爺,但你竟然把錢放進自己的口袋。你把手放在心口上摸摸自己的良心,你對得起嗎?”我把手放在心口,我的手跳個不停:“我錯了,你幫幫我吧!”我說。他裝著大人的腔調說:“要不然,你寫封信給老爺爺,順便把錢放在信里,你看行嗎?”我高興地說:“行!當然行!怎么可能不行!”“那好,我們去你家寫信。”他說。我寫好了信,把錢裝了進去,他帶我把信交給了老爺爺,我心里總算踏實了。
你知道他是誰嗎?他就是我家鄰居的兒子小胖。他讓我感動,更讓我知道了做一個好人的基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