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為樂是我國傳統文化的閃光點,亦是做人的道德。助人為樂,是正直善良的人懷著道德義務感,主動去給他人以無私的幫助,并從中感到幸福愉快的一種道德行為和道德情感。我國古代先賢們有許多關于助人為樂、成人之美的處世格言,如“忽已之慢,成人之美”,“貴人而賤已,先人而后已”,“趨人之急,甚于已私”,“憫濟人窮,雖分文升合亦是福田;樂與人善,即只字片言皆為良藥”。
兩千年前墨子就倡導:“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其意思是說,對別人有利的事,即使從頭頂到腳跟都受到損傷,也要干。這種精神發揚到現在,就是我們所提倡的“毫不利已、專門利人”的精神。助人為樂要有一種忘我的奉獻精神,并要把它貫穿在自己的生活中,作為為人處世的一種準則。當見人遇風險時,要先人后已。
《三國志·蜀書》中有句名言:“每有患急,先人后已。”它要求人們,臨危不懼,見義勇為,這是助人為樂最高思想境界的體現。《世說新語》上記載著這樣一則故事:華歆、王朗二人一起乘船避難。半途遇有一人想要搭乘便船,華歆感到很為難。王朗說:“幸而船上還有空余,為什么不許可呢?我們要多做幫助人的好事才對。”這個人上船后不久,就聽到后面殺氣四起,原來是盜賊追來了。只見盜賊離船越來越近,在這事態險惡之時,王朗想拋棄后來的這個人,可是華歆說:“我原先之所以猶豫,正是因為考慮到這種情況,既然已經接受他的請托,怎么可以因為形勢危急而見死不救呢!”最后,他們終于使那被盜賊追趕的人獲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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