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陽光明媚的中午,我在放學回家的路上拾到了100元錢,哇!100元!一直想要的遙控汽車有著落了,還有很多很多好吃的零食,別提心里多高興了。
我邊走邊傻笑。到了家里她把事情的經過一五一十給媽媽說了一遍,滿以為母親會夸獎我還馬上帶我去買自己一直很想要的遙控汽車。結果,母親重重批評了我,說:“這100元,你應該拿給警察叔叔不應該把這100元占為己有,如果你是掉錢的人那你會怎么樣呢?假如,這100元正好是窮人掉的,那他的家庭會受到多么大的影響啊?!蔽荫R上反駁說:“老媽呀,我拾到了就是我的了,再說了我又沒有掉錢,我會怎么樣?。‖F在誰家還窮?。≌l還為100元計較。不懂了吧!”母親又說:“我又不懂嗎?你的老師是怎樣教你的,難到你的老師教你拾到錢了就自己占為己有嗎?你看,在災難面前哪怕是1元錢,他的用處也很大啊!”我恍然大悟,愧疚說:“母親你說得太對了,是我的錯,我明天就把這100元覺給警察叔叔?!蹦赣H開心的說:“這才是我的兒子嘛!”
雖然是一件小事,但它告訴我們不要把拾到的東西占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