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星期我讀完了《湯姆叔叔的小屋》這本書,讀完后我為主人公湯姆叔叔的悲慘遭遇感到傷心。
湯姆叔叔是一個黑奴,那時候所有的黑人都要為白人做苦工,而且沒有工錢。湯姆的主人薛爾比不像其他白人奴隸主那樣,他把湯姆叔叔以及自己所有的奴隸像家人一樣對待??墒茄柋扔捎谏馐∏废铝艘淮蠊P債,為了還債,他把湯姆和女奴伊麗莎的兒子哈利賣給了奴隸販子。伊麗莎不是一個俯首貼耳聽主人擺布的奴隸,當她聽到主人要賣掉湯姆和自己的兒子哈利后,就帶著兒子逃走了。她丈夫喬治是附近種植場的奴隸,也伺機逃跑,他們歷經艱險,終于在廢奴組織的幫助下,成功地抵達加拿大,獲得了自由。湯姆卻是另一種遭遇,由于他從小逆來順受、忠于主人,他被賣到新奧爾良。一次,湯姆在船上救起了落水的小依凡,這樣依凡的爸爸買下了湯姆。可是好景不長,依凡和他的爸爸先后死了,湯姆叔叔又被賣到了棉花田干活。棉花田主把黑奴當作“會說話的牲口”,任意鞭打。湯姆叔叔因為不肯作主人的幫兇,卻被活活的打死。
看完這本書,我不禁想:人不是常說好人有好報嗎?為什么湯姆叔叔心地如此善良、品格如此高尚還會遭遇如此不幸?
如果湯姆叔叔能夠向不公的制度挑戰,他一定也會像喬治夫婦那樣獲得自由的。人生來平等,我們不能向困難低頭,不能聽憑命運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