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是誰?你們想認識我嗎?只要和我在一起的人都能很快的了解我,和我做朋友。怎么?想和我做朋友,那就快點來了解我呀!
我叫占祎祎,今年十二歲,是個活潑開朗的女生。在上饒市六小五(四)班讀書。我的名字像個“變色龍”。明明后面那兩個字是和依同音的呀!可是所有人(除了我的家人和朋友)都把我的這個“祎”字和“偉”字搞混了。我的同學還經常“亂改歷史遺跡”,故意把我叫成占偉偉。可是我也不是好欺負的,立馬沖上去和他“決一死戰”最后他只好舉起白旗,乖乖地投降了。
說到這兒,我還得告訴你們一個小秘密。不過你們可不能告訴別人。在學校同學們給我起了個外號叫“假小子”雖然我看上去文質彬彬的,但是我可不是好欺負的。
我的一些“豐功偉跡”你們想不想知道?想知道就繼續往下看吧!
我讀一年級的時候,在班上可是有名的“女飛俠”所有的女同學被男生欺負了,都來找我幫忙。有一首歌是這么唱的:“大河向東流呀!天上的星星參北斗呀!紅紅火火闖九洲呀!路見不平一聲吼呀!紅紅火火闖九洲呀……”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是我的愛好。在班上我是女生們的“偶像”,是男生的“天敵”,是老師的“助手”,是父母的“乖乖寶”。
記得有一次,是我讀三年級的時候,當時我的同桌是男同學,名叫張金亮。他在我們班上可是有名的“貪吃鬼”了。我們班上所有(只要帶過吃的東西)的“百寶箱”都被他翻空過。而身為他同桌的我也不例外。因為我有一個小小的壞習慣。就是中午寫作業的時候喜歡吃零食。所以他每天趁著我去上廁所的時間,把我所有的“寶貝”都消滅了。雖然每次回來發現了之后就對他大打出手,但是他依然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我這種“治標不治本”的方法根本不起作用。所以我想了一個妙招。一天,我把家里所有的屬于我的積蓄都拿出來了。向我們班的“推銷王”買了一個好東西。“臭屁彈”這個臭屁彈花了五十二元錢。這下推銷王可發大了。唉!沒辦法。為了我的寶貝,只好做這么一點點小小的犧牲了。當時我故意去上廁所,張金亮果然去拿了。他一邊吃還一邊說著:“好吃,好吃,真好吃!”可是到了上課他就完蛋了。他三番兩次地要去廁所,把我們老師的臉都氣綠了。這東西可比毒藥還要管用呀!從此以后張金亮再也不敢偷吃了。我成了拯救“世界”的英雄人。
記得還有一次,是上個學期的事。因為我的同桌曹彥達在我旁邊一直不停地哼著《聽媽媽的話》這首歌。說他五音不全算是客氣的了。當他一唱筒直比有了大地震的聲音還要難聽。而當時的我正在像“趕死隊”一樣拼死拼活地寫著作業。可是聽了他的歌我根本沒有辦法認真寫作業。我一轉頭就請他吃了一頓“回鍋肉”。可是他還是死不悔改。沒辦法,我只好請他吃“滿漢全席”了。我一個不留神,下手重了點,把他這個堂堂正正的男子漢給打哭了。
最后我被同學們告上了“法庭”。法官大人——語文老師鎮定自若地調查著這件事。可是我還是死鴨子嘴硬——死不承認,最后還是被判了“死刑”——被臭罵一頓。
我還有許多有趣的事情呢!時間不多就不告訴你了。如果喜歡我,就來五(四)班找我,我想我們會成為好朋友的。這就是我,一個可愛的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