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軼凡是我現在的同桌也是我的朋友,雖然他學習不怎么理想,但他是個很風趣幽默,也很會玩的小男孩。要說他的“英雄事跡”,那給我三天三夜都說不完。他還是個敢作敢當的人,但就是因為他敢作敢當,而成為了五(7)班響當當的闖禍大王。
在本學期剛開學不久的一天,陳軼凡在下課是閑著無聊,就又開始了他的惡作?。核劝呀淌业拇箝T虛掩著,然后將本班的隊旗靠在門上,這樣只要在教室外的同學一開大門,就立馬會被掉下來的隊旗所撞到。等陳軼凡一布置完,他就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等著魚兒上鉤了。
不一會兒,就有魚兒上鉤,這可把陳軼凡樂壞了:剛打完籃球的呂越大汗淋淋的跑回了教室,不料,剛推開大門,沒等他回過神來,就冷不防地吃了一桿子,我們則在一旁笑得死去活來,等呂越反應回來之后,才知道了這么一回事,然后也笑嘻嘻地回到了座位上。
不過,陳軼凡是不會就此停手的,等他又讓幾個人上當之后,才心滿意足地收工。
不料,惡作劇的事被老師知道了,他卻快人一步,率先承認了錯誤。由于他先“自首”,所以老師批評了他幾句就結束了。
雖然陳軼凡偶而會闖禍,但是他也是個十分仗義的人,也很有勇氣,還很有禮貌,交上這樣的“豪杰”,也算值得了。